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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统一本是股份制的基本要求。然而面对初创股票市场时的股权分割苗头,我们的股权政策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方向,一步步扩大了国有股和公众股的鸿沟,造成了今天股权分割基本成型的局面。其标志是2003年12月31日由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第3号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政策与我国现有法律和法规存在相冲突之处,其合法性是存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