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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三大诉讼法实行的是一元的证明要求 ,但在一些工业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公害事件所引起的侵权案件的处理中 ,要求认定案件的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不利于对受害者的保护。我们应当借鉴以自由心证为背景的“比例认定”理论。“比例认定”是指在侵权案件中 ,法官对损害发生的因果关系没有形成完全的确信时 ,按心证程序比例确定损害赔偿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