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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的环保要求“绿色包装”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可促进持久发展的包装,因而世界上发达国家确定了包装要符合“4R+1D”原则,即低消耗,开发新绿色材料,再利用,再循环和可降解。德国于1991年和1996年先后颁布了《包装废弃物处理》和《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规定对废弃物管理的首选方式是“避免产生”,然后才是“循环使用”和“最终处理”。德国法律明确规定,自1995年7月1日起,玻璃、马口铁、铝、纸板和塑料等包装材料的回收率全部要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