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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请示制度存在于上下级法院之间,当下级法院对自己审理的案件存在定罪量刑等方面疑问时,通过一定程序和书面材料向上级法院咨询意见。上级法院通过一定的机制对请示的案件给出书面的"回函"。案件请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利弊共存,理论界也存在很多的存废之争。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制度的特点和法官的专业素质,案件请示制度无法在短时间内废除。规范该制度,使其促进司法的公正是目前选择的应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