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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已经在网络上公开征集全社会的意见,并依据这些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网络民意的形成,是以我国庞大的网民群体为基础的。目前,中国网民超过一亿人,以即时、互动为特点的网络传播方式已成为公众表达意见、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的重要舆论平台,网络也逐渐成为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
据介绍,在美国有一种所谓的“民意法庭”,它不是真正的法庭,而是百姓的看法。从法律角度上看,这没有多大的约束力,但从民意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力量。国内一些网站所开设的讨论区,也正在发挥民意参与管理的作用,比如,杭州的德加社区网站所开设的网络道德法庭,本身并不是法庭,却为社区居民发表意见、调解矛盾提供了场所和途径。北京天通苑社区的网站也具有同样的作用。
公众能够通过通畅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民意是制定公共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在政策分析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项要素。政府通过网络来了解民意,本身也是对以人为本这一理念的贯彻执行,经心地体察民意,有利于改善公共政策的制定。 民意的力量在制定法律和公共政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也无可替代。且看新华网有关方面报道的数字:
2005年7月至8月,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收到11000多条修改意见,其中9000多条是通过中国人大网站收集到的。
2006年3月20日,劳动合同法草案全文公布,一个月的时间里收到了各方面意见19万多条,其中通过中国人大网收到18万多条,在这19万多条意见中,65%来自基层劳动者。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召开期间,截至3月11日中午,新华网“我有问题问总理”栏目已吸引了22万多名网友,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网上开博客,加强和民众的沟通,征集民意。
民意的合理表达,以及政府对民意的回应,是政府实现善治的必然选择。
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在通过电子政务建设畅通民意表达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些地方通过网络为民众提供表达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渠道,所建立的民意征集系统从各个层面获得社情民意,以实现“民意随时表达、民情快速反映、民生需求及时解决”的目标,创建出了政务服务品牌。
网络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渠道,民众可以在网络上不用有所顾忌地依法发表自己的观点,由此产生的网络民意的价值引起了各方的关注,甚至也引起学者之间的激辩。
一种专家观点认为,网民不能以民意代表自居,政府不能仅以网上的舆论来左右自己的政策。但也有观点认为,网络所释放出来的,是在某种程度上被解放出来的民意和能量。网民的意见是不是民意,不是网民自己声称的,而是由政府来考量和判断的,而政府是不是以网上的舆论来决定政策,这也不是一个拍脑袋的过程,而是有着一个严格的论证的过程。政府部门对待网络民意,更须以开放的姿态来察纳才对,因为网民是浮在网络上,借助网络来表达意见的公民。
网络为民意带来了更大的表现空间,人们可以在网上的BBS讨论区就各种问题发表意见。有专家指出,网络民意有时并不是理性思考的结果,有其盲目性、情绪性和不确定性,因此,由网络所折射出来的民意的涌动,需要进行疏导,使民意在尽量得到满足的同时,又不使之成为一种破坏性力量。即便如此,网络民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已是不争的事实,网络民意在公共事务的介入方面也展现出了相当不错的成果。
在拉近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距离的同时,网络也在悄悄地改变着政府的决策朝着更加科学和民主的方向发展。政府部门重视网络民意,主动采取措施让民意表达更畅通,真正地推动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做到“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而不是因噎废食,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到“民之所欲,长在我心”,也才能制定出更好的公共政策来。
网络逐渐成为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两会期间,人大代表的博客就成为直通民意的有效通道。
民意的合理表达,以及政府对民意的回应,是政府实现善治的必然选择。
网络民意的形成,是以我国庞大的网民群体为基础的。目前,中国网民超过一亿人,以即时、互动为特点的网络传播方式已成为公众表达意见、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的重要舆论平台,网络也逐渐成为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
据介绍,在美国有一种所谓的“民意法庭”,它不是真正的法庭,而是百姓的看法。从法律角度上看,这没有多大的约束力,但从民意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力量。国内一些网站所开设的讨论区,也正在发挥民意参与管理的作用,比如,杭州的德加社区网站所开设的网络道德法庭,本身并不是法庭,却为社区居民发表意见、调解矛盾提供了场所和途径。北京天通苑社区的网站也具有同样的作用。
公众能够通过通畅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民意是制定公共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在政策分析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项要素。政府通过网络来了解民意,本身也是对以人为本这一理念的贯彻执行,经心地体察民意,有利于改善公共政策的制定。 民意的力量在制定法律和公共政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也无可替代。且看新华网有关方面报道的数字:
2005年7月至8月,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收到11000多条修改意见,其中9000多条是通过中国人大网站收集到的。
2006年3月20日,劳动合同法草案全文公布,一个月的时间里收到了各方面意见19万多条,其中通过中国人大网收到18万多条,在这19万多条意见中,65%来自基层劳动者。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召开期间,截至3月11日中午,新华网“我有问题问总理”栏目已吸引了22万多名网友,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网上开博客,加强和民众的沟通,征集民意。
民意的合理表达,以及政府对民意的回应,是政府实现善治的必然选择。
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在通过电子政务建设畅通民意表达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些地方通过网络为民众提供表达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渠道,所建立的民意征集系统从各个层面获得社情民意,以实现“民意随时表达、民情快速反映、民生需求及时解决”的目标,创建出了政务服务品牌。
网络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渠道,民众可以在网络上不用有所顾忌地依法发表自己的观点,由此产生的网络民意的价值引起了各方的关注,甚至也引起学者之间的激辩。
一种专家观点认为,网民不能以民意代表自居,政府不能仅以网上的舆论来左右自己的政策。但也有观点认为,网络所释放出来的,是在某种程度上被解放出来的民意和能量。网民的意见是不是民意,不是网民自己声称的,而是由政府来考量和判断的,而政府是不是以网上的舆论来决定政策,这也不是一个拍脑袋的过程,而是有着一个严格的论证的过程。政府部门对待网络民意,更须以开放的姿态来察纳才对,因为网民是浮在网络上,借助网络来表达意见的公民。
网络为民意带来了更大的表现空间,人们可以在网上的BBS讨论区就各种问题发表意见。有专家指出,网络民意有时并不是理性思考的结果,有其盲目性、情绪性和不确定性,因此,由网络所折射出来的民意的涌动,需要进行疏导,使民意在尽量得到满足的同时,又不使之成为一种破坏性力量。即便如此,网络民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已是不争的事实,网络民意在公共事务的介入方面也展现出了相当不错的成果。
在拉近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距离的同时,网络也在悄悄地改变着政府的决策朝着更加科学和民主的方向发展。政府部门重视网络民意,主动采取措施让民意表达更畅通,真正地推动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做到“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而不是因噎废食,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到“民之所欲,长在我心”,也才能制定出更好的公共政策来。
网络逐渐成为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两会期间,人大代表的博客就成为直通民意的有效通道。
民意的合理表达,以及政府对民意的回应,是政府实现善治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