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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无锡市财政局为抗震救灾紧急采购辅设“绿色”通道,允许采购人不申报即可自行采购,以确保救灾物资,器材等紧急采购高效保质地顺利进行。具体规定是,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各采购人在采购救灾物资或为执行应急、救援任务须紧急采购相应物资、器材时,无须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和相关申请即可实施自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