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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确立了学生申诉制度,这项制度是针对学校和教师的不当的教育、管理和侵权行为而制定的。它的确立,不但贯彻了依法治校的教育理念,而且引入了“正当程序”的法治原则,从而使“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是要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还必须对学生申诉委员会的组成、申诉范围、申诉程序以及申诉后的救济渠道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