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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官会议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辅助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该制度已经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但是从实证调研来看,运行现状不容乐观。人员构成、职能定位、议案范围、运行机制、考核激励、制度落实等各个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尽管最高法院出台了健全完善主审法官会议机制的指导意见等司改文件,但是对专业法官会议的运行模式仍应当加强研究和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应当界定为为合议庭提供审判业务咨询意见的"民间组织",不应对其赋予太多不切实际的职能,应当理顺其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