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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还是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不过,如何取得预期的改革成效,理顺各方利益博弈,则需要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的尽快出台。
重要一步
在历时八年多的争议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终于在春节前出台。
2月5日晚上7点30分,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至此,由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酝酿了多年,被外界解读为“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出台。
这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改革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等;同时,明确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四大主要目标,包括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
《人民日报》评论认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几乎涵盖所有与收入分配改革相关的领域,明确了改革方向,可以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不过也有分析认为,此次的改革意见重点在于指导性、原则性,如何取得预期的改革成效,则需多项配套细则的尽快出台。“此次《意见》从多个方向表达了改革的意向,但在如何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等重要问题上,讲得比较笼统,没有看到多少具体改革措施。”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不患寡而患不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居民收入水平也不断提高。但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也出现了一些不均衡、不公平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等等。
目前,中国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被广泛关注。
专家指出,收入分配制度不健全、经济社会体制弊端以及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不合理等方面是造成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低估劳动价值贡献、忽视社会责任、缺少诚信现象较多见等,都将恶化收入分配的突出问题,扩大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差距,成为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深层次根源。
多项研究表明,在我国资本所得和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状态下,处于弱势地位的普通劳动者薪酬所得份额即分配率却在持续下降,也就是主要指标分配率(劳动报酬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呈下降趋势,这样的收入分配格局显然并不合理。
对此,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此外,《意见》还表示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同时,改革完善房地产税,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合理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改革是一场持久战
早前,国家统计局在公布2012年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对外公布十年来基尼系数,此举被认为是“为收入分配改革铺路”。
所谓基尼系数,是用于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的常用指标,数值在0和1之间,基尼系数越大,说明居民收入差距越大。按照国际一般标准,0.4以上的基尼系数表示收入差距较大,即0.4是国际公认警戒线。数据显示,2012年国内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74,较2011年下降0.003个基点。
对此,《人民网》报道,官方此时公布数据既有调查方法成熟的原因,但另一方面,从已经公布的基尼系数看,中国收入差距问题相当严峻,官方公布数据反映出国家对收入分配问题更加重视。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是我国首次将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细化为—个定量的目标。
要确保居民收入到2020年翻一番,除了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速外,要进行收入分配的结构性调整。换句话说,就是政府与企业要让利,要让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央行货币委员会委员宋国青表示,数据显示中国居民收入与GDP增长并不同步,问题主要出在国民收入分配政策上,而实际GDP增速跌至8%以下或推动分配制度被动调整。“收入分配是大问题,包括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份额过低的问题和收入差别扩大的问题。”
最近几年,各地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仅调整的频率快,调整的幅度也很大,近三年年均增长21.8%;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05年以来实现“九连调”,翻了一番多;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三年快于城镇居民;扶贫标准大幅提升到每人每年2300元。
尽管收入分配状况开始出现积极变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是,分配不公、分配失衡问题仍然凸显。从国家统计局1月份公布的最新数据也能看出,反映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仍然偏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认为,过去10年,我国收入分配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合理和无序。对于经济长期发展和社会稳定来说,过大的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都是不利的因素。如果经济增长出现下滑局面,这种因素就会更加凸显。
《人民日报》的评论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与国有企业、行政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等相关重点领域改革协同推进。下一步还需要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才能取得预期的改革成效。同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很难期望通过一个文件就能毕其功于一役。国务院参事汤敏也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将是一场持久战,需要付出不懈的努力。
期待细则
尽管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还是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不过,如何取得预期的改革成效,理顺各方利益博弈,则需要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的尽快出台。 《人民日报》报道认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与国有企业、行政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等相关重点领域改革协同推进。此次改革的《若干意见》重点在于指导性、原则性,还需要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才能取得预期的改革成效。同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很难期望通过一个文件就能毕其功于一役。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本来就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而改革的核心无外乎几个重点,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调节垄断部门高收入、部分企业高管的过高收入以及某些社会群体的高收入;注重初次分配时起点的平等,以及公平竞争的环境;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鼓励并保护包括劳动在内的要素取得合理合法收入;以减税让利为核心的财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进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等。
有专家指出,就目前而言,收入分配改革,不妨以打破垄断作为突破口,让垄断性行业特别是资源性的国有垄断企业,从尽享“天时地利”中走出来,以“普通人”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让民间资本无障碍地进入垄断性领域。
此外,也有媒体还认为,以财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阻力最小,成本最低。而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赵鹏飞看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加大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日前在“中国经济年会”上,为收入分配改革支招谋策。他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以初次分配为重点,打破行业垄断,保护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让农民成为清晰的产权主体,发挥工会力量促进劳资地位平等,鼓励低收入人群自主创业。同时,二次分配应将促进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体化作为重点。
因此,在我国经济“蛋糕”快速做大的进程中,如何合理分好“蛋糕”,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
“下一步,要一手抓科学发展,把蛋糕做得更大;另一手狠抓收入分配改革,把蛋糕分得更好,”这是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最新的表态。
(本刊编辑综合整理)
相关链接
收入分配改革时间表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克服平均主义”,“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是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一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管理体制;二是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结构工资制;三是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1987年,十三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和正确的分配政策。
◎1992年,十四大首次提出在分配制度上要兼顾效率与公平。
◎1997年,十五大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的最大突破,就是解决了生产要素能不能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第一次把其他分配方式科学地概括为“按生产要素分配”。
◎2002年,十六大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解决了其他生产要素能不能和怎么样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
◎2005年8月,第一轮个税改革落定,个税起征点从800元调至1600元。28个省(区、市)全部免征了农业税,全国取消了牧业税。
◎2006年,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继续适当提高相关人员的待遇水平。
◎2007年,全国取消农业税,终结了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
◎2008年3月,在个税第二轮改革中,个税起征点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
◎2009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出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
◎2010年,我国确定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加强个人收入调节,同时,我国加快研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2011年9月,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9级超额累进税率缩减至7级。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央企适当提高国资收益上缴比例,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专家观点
范剑平(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
我国初次分配的体制机制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突出表现为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过低,就业机会公平仍有诸多不足之处,行业之间、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较大,还存在劳务派遣引起的同工不同酬现象,有些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无偿或低价占有和使用公共资源而“一夜暴富”。初次分配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任重道远。
贾康(财政部财科所所长):
在收入分配中,总体而言,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需要兼顾公平和效率,但客观地看,初次分配发生在千千万万分散的市场主体的分配行为层面,需要在培育和建设、健全市场的基础上,较为充分地尊重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市场主体的自主权,而再分配是发生于初次分配之后,主要由政府作为调节主体依据法律和政策来贯彻实施具体的第二轮调节,其主要手段为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方面的制度安排与运行机制。这一点从政府责任角度客观地决定着政府作用的主要领域,以及合理而充分发挥政府在收入再分配中作用的必要性。
汤敏(国务院参事):
收入分配问题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解决也不可能说一个什么政策,一个什么措施,哪怕十条措施就能解决的,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已经开始了。收入分配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到各个方面利益,肯定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收入分配改革,是对现有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要动真格的,困难和阻力不言而喻,因此根治“顽症”更需要“刮骨疗毒”的勇气和行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的出台,让我们明白了下一步改革的方向。
苏海南(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
继续推进改革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关系:比如在大的分配关系中,我们要对现在政府、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关系,理想上应该追求一个什么样的比例,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其次就是在初次分配领域中,怎么来处理好,企业或者用人单位跟资方跟劳动的关系。再者是二次分配,通过税收等,获得的这些财政收入,拿出更多一些的份额用于民生,用于社会保障。要让它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一个逐渐提高的趋势。
重要一步
在历时八年多的争议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终于在春节前出台。
2月5日晚上7点30分,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至此,由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酝酿了多年,被外界解读为“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出台。
这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改革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等;同时,明确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四大主要目标,包括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
《人民日报》评论认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几乎涵盖所有与收入分配改革相关的领域,明确了改革方向,可以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不过也有分析认为,此次的改革意见重点在于指导性、原则性,如何取得预期的改革成效,则需多项配套细则的尽快出台。“此次《意见》从多个方向表达了改革的意向,但在如何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等重要问题上,讲得比较笼统,没有看到多少具体改革措施。”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不患寡而患不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居民收入水平也不断提高。但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也出现了一些不均衡、不公平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等等。
目前,中国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被广泛关注。
专家指出,收入分配制度不健全、经济社会体制弊端以及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不合理等方面是造成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低估劳动价值贡献、忽视社会责任、缺少诚信现象较多见等,都将恶化收入分配的突出问题,扩大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差距,成为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深层次根源。
多项研究表明,在我国资本所得和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状态下,处于弱势地位的普通劳动者薪酬所得份额即分配率却在持续下降,也就是主要指标分配率(劳动报酬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呈下降趋势,这样的收入分配格局显然并不合理。
对此,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此外,《意见》还表示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同时,改革完善房地产税,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合理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改革是一场持久战
早前,国家统计局在公布2012年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对外公布十年来基尼系数,此举被认为是“为收入分配改革铺路”。
所谓基尼系数,是用于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的常用指标,数值在0和1之间,基尼系数越大,说明居民收入差距越大。按照国际一般标准,0.4以上的基尼系数表示收入差距较大,即0.4是国际公认警戒线。数据显示,2012年国内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74,较2011年下降0.003个基点。
对此,《人民网》报道,官方此时公布数据既有调查方法成熟的原因,但另一方面,从已经公布的基尼系数看,中国收入差距问题相当严峻,官方公布数据反映出国家对收入分配问题更加重视。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是我国首次将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细化为—个定量的目标。
要确保居民收入到2020年翻一番,除了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速外,要进行收入分配的结构性调整。换句话说,就是政府与企业要让利,要让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央行货币委员会委员宋国青表示,数据显示中国居民收入与GDP增长并不同步,问题主要出在国民收入分配政策上,而实际GDP增速跌至8%以下或推动分配制度被动调整。“收入分配是大问题,包括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份额过低的问题和收入差别扩大的问题。”
最近几年,各地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仅调整的频率快,调整的幅度也很大,近三年年均增长21.8%;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05年以来实现“九连调”,翻了一番多;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三年快于城镇居民;扶贫标准大幅提升到每人每年2300元。
尽管收入分配状况开始出现积极变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是,分配不公、分配失衡问题仍然凸显。从国家统计局1月份公布的最新数据也能看出,反映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仍然偏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认为,过去10年,我国收入分配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合理和无序。对于经济长期发展和社会稳定来说,过大的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都是不利的因素。如果经济增长出现下滑局面,这种因素就会更加凸显。
《人民日报》的评论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与国有企业、行政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等相关重点领域改革协同推进。下一步还需要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才能取得预期的改革成效。同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很难期望通过一个文件就能毕其功于一役。国务院参事汤敏也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将是一场持久战,需要付出不懈的努力。
期待细则
尽管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还是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不过,如何取得预期的改革成效,理顺各方利益博弈,则需要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的尽快出台。 《人民日报》报道认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与国有企业、行政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等相关重点领域改革协同推进。此次改革的《若干意见》重点在于指导性、原则性,还需要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才能取得预期的改革成效。同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很难期望通过一个文件就能毕其功于一役。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本来就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而改革的核心无外乎几个重点,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调节垄断部门高收入、部分企业高管的过高收入以及某些社会群体的高收入;注重初次分配时起点的平等,以及公平竞争的环境;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鼓励并保护包括劳动在内的要素取得合理合法收入;以减税让利为核心的财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进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等。
有专家指出,就目前而言,收入分配改革,不妨以打破垄断作为突破口,让垄断性行业特别是资源性的国有垄断企业,从尽享“天时地利”中走出来,以“普通人”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让民间资本无障碍地进入垄断性领域。
此外,也有媒体还认为,以财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阻力最小,成本最低。而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赵鹏飞看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加大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日前在“中国经济年会”上,为收入分配改革支招谋策。他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以初次分配为重点,打破行业垄断,保护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让农民成为清晰的产权主体,发挥工会力量促进劳资地位平等,鼓励低收入人群自主创业。同时,二次分配应将促进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体化作为重点。
因此,在我国经济“蛋糕”快速做大的进程中,如何合理分好“蛋糕”,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
“下一步,要一手抓科学发展,把蛋糕做得更大;另一手狠抓收入分配改革,把蛋糕分得更好,”这是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最新的表态。
(本刊编辑综合整理)
相关链接
收入分配改革时间表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克服平均主义”,“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是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一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管理体制;二是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结构工资制;三是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1987年,十三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和正确的分配政策。
◎1992年,十四大首次提出在分配制度上要兼顾效率与公平。
◎1997年,十五大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的最大突破,就是解决了生产要素能不能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第一次把其他分配方式科学地概括为“按生产要素分配”。
◎2002年,十六大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解决了其他生产要素能不能和怎么样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
◎2005年8月,第一轮个税改革落定,个税起征点从800元调至1600元。28个省(区、市)全部免征了农业税,全国取消了牧业税。
◎2006年,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继续适当提高相关人员的待遇水平。
◎2007年,全国取消农业税,终结了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
◎2008年3月,在个税第二轮改革中,个税起征点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
◎2009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出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
◎2010年,我国确定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加强个人收入调节,同时,我国加快研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2011年9月,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9级超额累进税率缩减至7级。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央企适当提高国资收益上缴比例,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专家观点
范剑平(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
我国初次分配的体制机制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突出表现为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过低,就业机会公平仍有诸多不足之处,行业之间、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较大,还存在劳务派遣引起的同工不同酬现象,有些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无偿或低价占有和使用公共资源而“一夜暴富”。初次分配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任重道远。
贾康(财政部财科所所长):
在收入分配中,总体而言,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需要兼顾公平和效率,但客观地看,初次分配发生在千千万万分散的市场主体的分配行为层面,需要在培育和建设、健全市场的基础上,较为充分地尊重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市场主体的自主权,而再分配是发生于初次分配之后,主要由政府作为调节主体依据法律和政策来贯彻实施具体的第二轮调节,其主要手段为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方面的制度安排与运行机制。这一点从政府责任角度客观地决定着政府作用的主要领域,以及合理而充分发挥政府在收入再分配中作用的必要性。
汤敏(国务院参事):
收入分配问题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解决也不可能说一个什么政策,一个什么措施,哪怕十条措施就能解决的,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已经开始了。收入分配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到各个方面利益,肯定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收入分配改革,是对现有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要动真格的,困难和阻力不言而喻,因此根治“顽症”更需要“刮骨疗毒”的勇气和行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的出台,让我们明白了下一步改革的方向。
苏海南(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
继续推进改革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关系:比如在大的分配关系中,我们要对现在政府、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关系,理想上应该追求一个什么样的比例,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其次就是在初次分配领域中,怎么来处理好,企业或者用人单位跟资方跟劳动的关系。再者是二次分配,通过税收等,获得的这些财政收入,拿出更多一些的份额用于民生,用于社会保障。要让它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一个逐渐提高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