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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制度是当代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之一,该制度对增强司法合法性、打破司法过程的封闭性等具有重要功能。法官绩效考评制度是对法官案件审理情况进行的评估,法院为推进人民陪审制度目的的实现,建立了人民陪审考核制度作为强化机制。考评制度是一种形式化要求以及使得法官成为利益中人,满足和应付考评就成为法官的首要问题。选可靠的人、用放心的人、急匆匆的开庭通知和判后不签名都是法官应付考评的行动策略。法官行动策略的普遍使用导致人民陪审制度实现过程中出现制度异化,问题的关键应该在于人民陪审考核要求与法官利益之间出现的制度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