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患者暴力维权是打着维权的旗号,行使暴力的严重犯罪行为,应该受到全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近年来,患者暴力维权事件频发,严重威危害着医生和患者的根本利益,更严重影响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遏制患者暴力维权愈演愈烈的发展势头,就要强化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监管,要大力疏通患者的维权通道,更要坚定破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逐利机制。
关键词: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暴力维权;以药养医
2013年10月25号,浙江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3名医生遭患者连恩清砍杀,其中医主任师王云杰抢救无效死亡。一起震惊全国的暴力杀医案件,最终以凶手2015年5月25日被执行死刑告终。回顾事件经过,杀医事件源于一年多前,患者连恩清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鼻内镜下鼻腔微创手术,术后一直自感呼吸极不顺畅,多次到院医务部投诉未果,经多家医院复诊均给出手术成功的答复,最后他以医院串通骗他为由“血溅白衣“,最终也让自己搭上性命。近年来,类似不走合法途径的暴力维权事件还在全国多地不断上演。中国医院协会完成的《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显示,发生医护人员受伤事件的医院,已经从2008年的47.7%,大幅增加到2012年的63.7%。暴力维权事件频发,严重威危害着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根本利益,更严重影响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1、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疏于监管
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监管是对医疗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即对每一项操作、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把影响质量控制在最低允许限度,力争取得最好的医疗效果和最高的公众满意度[1]。事实上,在政府投入责任和监管责任还没有完全到位,逐利依旧是公立医院的指导思想的大背景下,医疗服务过程质量难免疏于监管,而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力度不足,以致医疗事故频发,成为引发医患关系紧张对立的“导火索“。2012年8月30日,上海首次发布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白皮书》显示,在医患纠纷案例中,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监管缺失位居首位,占到总案例数的41.5%。无独有偶,广州市最近发布的《广州医疗纠纷医患诉讼白皮书》显示,医患官司中只有近三成医院无责。
2、患者维权渠道不畅
如果维权渠道畅通,医疗纠纷能得到医患双方认可的渠道化解,维权成本低廉,那么医患之间不会糟糕到暴力维权的地步。事实上,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者是将卫生主管部门变成医学会。医学会仍与医疗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医疗事故鉴定者身份中立性存疑,难以获得患者的认可。同时,医患纠纷一般要经由鉴定、调解、协商、诉讼这样的流程。由于维权渠道不畅,医疗纠纷最终都被推向诉讼这条路。然而,诉讼胜负难料,且拖沓冗长,大大超过患者及家属的忍耐限度。患者维权渠道不畅,打砸医院和伤害医生等暴力维权的手段就成为对付维权渠道不畅,维权成本过高的“速效剂”。
3、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逐利机制并未根本破除
近年来,政府投入大幅增加,但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逐利机制并未根本破除,由此衍生的医疗腐败行为更是触目惊心。根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李玲估计,我国的卫生总费一半被药费占用,而药费的一大半被浪费掉了。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我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种医保的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3.8%、44.9%和38.0%,而有效分担风险的水平最少是70%[1]。政府的巨大投入抵不过浪费和腐败的巨大消耗,患者的经济负担实际更重了,如果治疗效果达不到预想,医患之间的对立情绪就会被立即激化。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将“依法严惩暴力伤医”写入工作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展现出对患者暴力维权“零容忍“的姿态。法律的震慑力对于缓和暴力维权的频发势头很有帮助,但要遏制暴力维权愈演愈烈的频发势头,还必须强化医院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监管,大力疏通患者的维权通道,坚定破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逐利机制。
1.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医院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监管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全过程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就被纷纷应用于医院管理。然而,因为违规处罚代价过低,一些医生无质量监管,铤而走险通过过度治疗实现创收,医院纵容了医生的违法行为,患者则蒙受经济负担与身体伤害的双重打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的十多年,却是我国医患冲突最为剧烈的时期。《条例》中没有规定”责任事故“,致使十多年来,全国几乎未出现一起持证医生因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为扭转这种恶劣态势,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倒逼“医院和医生强化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监管。
2、进行机制创新,大力畅通患者的维权通道
当前,我国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公信力差,难以获得患者及其家属的普遍认可。政府非常有必要鼓励创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一旦医疗纠纷发生,第三方立即出面调停,尽快化解医患冲突,避免医患冲突升级。早在2009年,天津市就在全国率先颁布《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并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地位,人民调解委会聘任为人公道、热心调解,具有医疗、法律、保险专业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人员担当调解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据统计,天津市的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87.3%,医疗纠纷发生率较2009年下降了58%[3]。
事实上,因为面临巨大利益格局调整,我国公立医院“以药养医”逐利机制的根本破除面临重重困难。首先,它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下决心承担起投入责任,以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其次,它要求公立医院将检查、用药和医生的收入彻底切断联系,让医凭借健康绩效就能拿到体面的收入;最后,它要求政府部门要坚决打击医药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在彻底破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逐利机制的改革方面,福建三明市走在全国前面,被誉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三明样本”[4],值得向全国推广。在总结三明市以及其它地区公立医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确定为“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参考文献:
[1]孙琳,潘登,蒋丽霞.基于全过程医疗质量管理思想的临床数据存储库设计[J].中国医院管理,2012,(11).
[2]李玲,江宇.如何解决暴力伤医问题[J].求是,2014,(9).
[3]白剑锋.医患和谐是主流——我国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综述[N].人民日报,2015-1-22.
[4]石伟.医疗改革的“三明样本”[N].经济日报,2013-7-26.
作者简介:
陈伟(1975-),男,陕西西安人,西安外事学院商学院讲师,硕士,主要研究卫生经济学。
关键词: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暴力维权;以药养医
2013年10月25号,浙江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3名医生遭患者连恩清砍杀,其中医主任师王云杰抢救无效死亡。一起震惊全国的暴力杀医案件,最终以凶手2015年5月25日被执行死刑告终。回顾事件经过,杀医事件源于一年多前,患者连恩清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鼻内镜下鼻腔微创手术,术后一直自感呼吸极不顺畅,多次到院医务部投诉未果,经多家医院复诊均给出手术成功的答复,最后他以医院串通骗他为由“血溅白衣“,最终也让自己搭上性命。近年来,类似不走合法途径的暴力维权事件还在全国多地不断上演。中国医院协会完成的《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显示,发生医护人员受伤事件的医院,已经从2008年的47.7%,大幅增加到2012年的63.7%。暴力维权事件频发,严重威危害着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根本利益,更严重影响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1、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疏于监管
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监管是对医疗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即对每一项操作、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把影响质量控制在最低允许限度,力争取得最好的医疗效果和最高的公众满意度[1]。事实上,在政府投入责任和监管责任还没有完全到位,逐利依旧是公立医院的指导思想的大背景下,医疗服务过程质量难免疏于监管,而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力度不足,以致医疗事故频发,成为引发医患关系紧张对立的“导火索“。2012年8月30日,上海首次发布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白皮书》显示,在医患纠纷案例中,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监管缺失位居首位,占到总案例数的41.5%。无独有偶,广州市最近发布的《广州医疗纠纷医患诉讼白皮书》显示,医患官司中只有近三成医院无责。
2、患者维权渠道不畅
如果维权渠道畅通,医疗纠纷能得到医患双方认可的渠道化解,维权成本低廉,那么医患之间不会糟糕到暴力维权的地步。事实上,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者是将卫生主管部门变成医学会。医学会仍与医疗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医疗事故鉴定者身份中立性存疑,难以获得患者的认可。同时,医患纠纷一般要经由鉴定、调解、协商、诉讼这样的流程。由于维权渠道不畅,医疗纠纷最终都被推向诉讼这条路。然而,诉讼胜负难料,且拖沓冗长,大大超过患者及家属的忍耐限度。患者维权渠道不畅,打砸医院和伤害医生等暴力维权的手段就成为对付维权渠道不畅,维权成本过高的“速效剂”。
3、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逐利机制并未根本破除
近年来,政府投入大幅增加,但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逐利机制并未根本破除,由此衍生的医疗腐败行为更是触目惊心。根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李玲估计,我国的卫生总费一半被药费占用,而药费的一大半被浪费掉了。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我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种医保的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3.8%、44.9%和38.0%,而有效分担风险的水平最少是70%[1]。政府的巨大投入抵不过浪费和腐败的巨大消耗,患者的经济负担实际更重了,如果治疗效果达不到预想,医患之间的对立情绪就会被立即激化。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将“依法严惩暴力伤医”写入工作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展现出对患者暴力维权“零容忍“的姿态。法律的震慑力对于缓和暴力维权的频发势头很有帮助,但要遏制暴力维权愈演愈烈的频发势头,还必须强化医院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监管,大力疏通患者的维权通道,坚定破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逐利机制。
1.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医院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监管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全过程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就被纷纷应用于医院管理。然而,因为违规处罚代价过低,一些医生无质量监管,铤而走险通过过度治疗实现创收,医院纵容了医生的违法行为,患者则蒙受经济负担与身体伤害的双重打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的十多年,却是我国医患冲突最为剧烈的时期。《条例》中没有规定”责任事故“,致使十多年来,全国几乎未出现一起持证医生因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为扭转这种恶劣态势,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倒逼“医院和医生强化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监管。
2、进行机制创新,大力畅通患者的维权通道
当前,我国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公信力差,难以获得患者及其家属的普遍认可。政府非常有必要鼓励创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一旦医疗纠纷发生,第三方立即出面调停,尽快化解医患冲突,避免医患冲突升级。早在2009年,天津市就在全国率先颁布《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并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地位,人民调解委会聘任为人公道、热心调解,具有医疗、法律、保险专业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人员担当调解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据统计,天津市的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87.3%,医疗纠纷发生率较2009年下降了58%[3]。
事实上,因为面临巨大利益格局调整,我国公立医院“以药养医”逐利机制的根本破除面临重重困难。首先,它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下决心承担起投入责任,以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其次,它要求公立医院将检查、用药和医生的收入彻底切断联系,让医凭借健康绩效就能拿到体面的收入;最后,它要求政府部门要坚决打击医药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在彻底破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逐利机制的改革方面,福建三明市走在全国前面,被誉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三明样本”[4],值得向全国推广。在总结三明市以及其它地区公立医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确定为“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参考文献:
[1]孙琳,潘登,蒋丽霞.基于全过程医疗质量管理思想的临床数据存储库设计[J].中国医院管理,2012,(11).
[2]李玲,江宇.如何解决暴力伤医问题[J].求是,2014,(9).
[3]白剑锋.医患和谐是主流——我国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综述[N].人民日报,2015-1-22.
[4]石伟.医疗改革的“三明样本”[N].经济日报,2013-7-26.
作者简介:
陈伟(1975-),男,陕西西安人,西安外事学院商学院讲师,硕士,主要研究卫生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