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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辽宁省财政厅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原则,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辽财农[2006]331号)和具体的实施办法。为把政策落实到位,本刊与辽宁省财政厅财源办联合陆续推出政策解读,就财政体制、转移支付、财政投融资、增加县域经济与社会投入等财政政策作以介绍,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