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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妨害公务罪被滥用,同时为了避免在适用妨害公务罪时,司法机关因对执行公务的一方认定不清而被诟病,本文结合司法中的具体实践从"执行公务一方的主体认定"、"执行公务的合法性"、"妨害行为与执行公务的时间关系"三个角度对妨害公务罪中的"公务"进行解读,对妨害公务罪的正确适用做了新视角下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