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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分析现行农用地估价体系,提出改进建议。研究方法:综述法,系统分析法。研究结果:成本法与剩余法不宜简单应用在农用地估价领域,收益还原法与市场比较法在应用时还需要改进。研究结论:产能是农用地价值的核心来源,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估价除应体现区位条件价值外,还需补偿农业产能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