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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从2012年起率先在广东、广西两省进行了天然气定价机制的改革试点,采用“净回值法”的定价方法代替原先的“成本加成”方法。文章根据改革前后天然气类上市公司的一些经济数据,采用比较分析等方法来研究定价机制改革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同时,文章根据当前的改革方案,结合我国的实际,对定价机制今后的改革路线提出了具体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 定价机制 财务数据 改革试点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6-077-02
一、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背景及方向
(一)天然气价格体制现状
天然气产业价值链由天然气生产、运输和城市配气三个环节组成。与此对应,天然气价格体系主要包括井口价、管输价和城市配气价。20世纪70-80年代,由于我国天然气产量小,价格管理形式是单一的政府定价;90年代后,为鼓励生产,缓解供求矛盾,天然气实行了计划内外的双轨制政策。2005年12月2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内容包括:简化价格分类;将天然气出厂价格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并存,改为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以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为基础,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建立天然气价格与替代能源价格挂钩机制。我国天然气的出厂价大多采取的是消费结构价,即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定价,以照顾各类用户的消费承受能力。
(二)当前对天然气定价机制进行改革的原因
国家最终决定改革目前的天然气定价机制,主要基于以下三个原因:
1.供气方式趋于复杂。随着西气东输一线、二线,以及陕京线、川气东送等多条管道相继投产,覆盖全国的天然气管道网络已初步形成,供气方式逐步由单气源、单管道转变为多气源、多路径、网络化供应。终端用户难以区分天然气来源和流向,再按现行机制分别制定出厂和管输价格已不能适应形势变化,价格监管的难度增大。
2.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天然气需求增长很快,而国内天然气资源相对不足。2006年我国已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且进口数量快速增长,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目前,国际市场上天然气价格通常采取与原油或石油产品价格挂钩的方式,随着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攀升,进口天然气价格也不断上涨,形成国产气价格低、进口气价格高的格局。进口气价格按照国产气价格执行,造成企业进口气业务巨额亏损,不利于调动经营者进口天然气积极性。同时,国内天然气价格偏低又放大了不合理需求,一些地方盲目上马天然气加工项目。长此以往,天然气市场供应难以保障。
3.约束企业成本的要求逐步增强。“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使得价格主要依据成本变化而调整,难以反映消费需求对价格的制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从需求侧约束企业生产和进口成本的不合理上升,促进天然气企业改进管理,提高效率,进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三)目前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思路以及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这次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1)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天然气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法定价。(2)将现行区别气源、路径,分别制定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的做法,改为分省制定统一的门站价格。(3)国家制定的统一门站价格为最高上限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这一价格水平的前提下,自主协商确定实际交易价格。(4)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每季度调整。(5)对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三种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进入长途管道混合输送的,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二、改革试点前后有关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比较与分析
目前,我国天然气类的上市公司主要有9家,分成上游生产、中游输送和下游分销三个部分。其中,广东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与销售的主体—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是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广西省的天然气是由中石油负责供应的。按照试点的改革机制,广东、广西天然气定价将以上海的燃料油和LPG(液化石油气)的价格作为参考,再加上管道运输和其他管理费用等来综合制定。
(一)产量比较
截至2012年5月,广东省的用气来源是少量自产及澳大利亚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海气、车载LNG和西气东输二线的天然气。广西省的用气来源是北部湾海域生产的少量液化天然气以及从外区(青海省)引入的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同时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和中缅油气管道工程也将在近两年内投产。
广东省2012年一季度天然气的产量为较去年同期增长1.23%,受制于产能增长幅度不明显,但是从澳大利亚的进口量达到778808吨,增长幅度达到7.88%,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广西省的国内主要气源——青海省在2012年第一季度的产量较往期也保持较快增长,排名保持在全国的前五名,这说明了定价机制改革对产量及进口量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利润与价格比较
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地区的定价方案与以前定价方案的区别在于价格上更加与国际市场接轨,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相比其他地区而言价格稍高一些,当然也对上市公司的利润产生了影响。
比较主要天然气类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见表1)可以看出,各公司的净利润与上一季度相比较呈相反的趋势:在广东广西试点地区控股比例较大的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公司,较上一季度利润增长比例较大,而主要涉及天然气终端销售的几家公司则出现了亏损。 比较2012年2月国内主要城市管道燃气民用价格表以及主要进口地区的进口价格可以看出,对于全国其他地区,天然气门站价格维持在1.8元/立方米-2.3元/立方米,各地的天然气民用销售价格也普遍低于3元。由于中亚的气源价格较高,到岸价已经达到2.6元/立方米,成本价更是达到3.4元/立方米。而西气东输工程沿线各地的天然气价格普遍较低,大部分低于中亚进口天然气的到岸价。其中乌鲁木齐、兰州、银川、西安、郑州的价格甚至低于2元,这必然会对天然气类上市公司的利润产生很大影响。售价低于进价,造成了天然气类下游销售企业的亏损。而对于试点的广东广西两省而言,目前广东省门站销售价格为2.74元/立方米,其中广州市天然气民用价格为3.45元/立方米;广西省门站销售价格为2.57元,其中南宁市天然气民用价格为3.60元/立方米。根据公式推算下来,两广地区天然气门市价比全国其他地区高出了近1元,销售价格高出了近2元,这就是定价机制改革后对上市公司在收入利润上的影响。由此可见,在价格方面,两广地区更接近于国际价格,因而在获利上更具有优势。从负责两广地区天然气供应的三大石油公司与其他天然气上市公司的利润对比上更印证了这一点。
(三)天然气产业上中下游业绩比较
天然气类上市公司可以按环节分为上游生产、中游输送和下游分销三个环节,由于成本和定价机制的不匹配,三个环节的公司效益也大不相同。
比较主要天然气类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见表1)可以看出,由于目前定价机制下的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并不是完全一致,国外进口天然气价格较高,国内产气公司由于受到政策支持价格相对较低,而国内天然气价格普遍较低,这就造成了负责管道运输和分销天然气的中下游公司的业绩与天然气开采的上游公司利润上的不匹配。
今年在两广进行的试点,直接参与的上游的三大石油公司在第一季度的利润与去年第四季度相比有了明显的上升。尽管进口中亚的天然气产生了亏损,但是三大石油公司几乎垄断了国内天然气的生产,由于国内天然气成本相对较低,因而可以弥补一部分进口的亏损。同时,由于三大石油公司并不直接负责天然气的直接销售,而把成本转移给了中下游企业。再加上在两广地区的获利,利润有所增加。中游负责管道运输的企业由于是中间环节,会根据成本加价销售给下游企业,因而利润变化不是特别明显。而负责其他地区维持天然气旧的定价机制的下游分销企业,由于成本高于国家规定的价格,加上受到天然气需求的增加,相比而言亏损较大。
三、对当前定价机制改革的建议
(一)建立季节性灵活定价模式
我国天然气市场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极端天气(冬季和夏季)需求量大,温和的天气需求量少,特别是民用需求这块表现得特别明显。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价格杠杆机制,采用季节性阶梯定价模式,减少旺季的不合理的浪费,增加供应,或者通过价格杠杆逼迫用户采用其它可替换能源。而在气源充足、需求减少的淡季,降低价格,尽量调节灵活用户的用气模式。
(二)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我国现行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如煤炭、电力等相比价格差别较大,因此,必须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逐步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的联动机制。
(三)积极引入竞争,打破国资垄断
天然气产业在中游的管道输送和下游的输配气环节中存在着在一定程度上的自然垄断,但在产业链上的其他环节并不存在类似的自然垄断性质。因此,完全可以在上游的天然气生产和下游的销售中实行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特别是可以考虑让民营资本进入该领域,打破垄断,同时对输配气等不适宜引入竞争的环节进行政府监管,逐步建立起竞争性的天然气市场结构。
参考文献:
[1] 殷建平,周军军.完善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的基本设想[J].经济研究参考,2010(3)
[3] 成菲.我国天然气价格管制现状及其存在问题[J].现代商业,2009(27)
[4] 张伟,农冬蕾,胡廷慧,张志勇.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天然气技术,2009(2)
[5] 魏铭.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扬帆起航.价格与市场,2012(2)
(作者单位: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山西太原 030024)
(责编:贾伟)
关键词:上市公司 定价机制 财务数据 改革试点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6-077-02
一、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背景及方向
(一)天然气价格体制现状
天然气产业价值链由天然气生产、运输和城市配气三个环节组成。与此对应,天然气价格体系主要包括井口价、管输价和城市配气价。20世纪70-80年代,由于我国天然气产量小,价格管理形式是单一的政府定价;90年代后,为鼓励生产,缓解供求矛盾,天然气实行了计划内外的双轨制政策。2005年12月2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内容包括:简化价格分类;将天然气出厂价格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并存,改为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以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为基础,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建立天然气价格与替代能源价格挂钩机制。我国天然气的出厂价大多采取的是消费结构价,即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定价,以照顾各类用户的消费承受能力。
(二)当前对天然气定价机制进行改革的原因
国家最终决定改革目前的天然气定价机制,主要基于以下三个原因:
1.供气方式趋于复杂。随着西气东输一线、二线,以及陕京线、川气东送等多条管道相继投产,覆盖全国的天然气管道网络已初步形成,供气方式逐步由单气源、单管道转变为多气源、多路径、网络化供应。终端用户难以区分天然气来源和流向,再按现行机制分别制定出厂和管输价格已不能适应形势变化,价格监管的难度增大。
2.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天然气需求增长很快,而国内天然气资源相对不足。2006年我国已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且进口数量快速增长,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目前,国际市场上天然气价格通常采取与原油或石油产品价格挂钩的方式,随着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攀升,进口天然气价格也不断上涨,形成国产气价格低、进口气价格高的格局。进口气价格按照国产气价格执行,造成企业进口气业务巨额亏损,不利于调动经营者进口天然气积极性。同时,国内天然气价格偏低又放大了不合理需求,一些地方盲目上马天然气加工项目。长此以往,天然气市场供应难以保障。
3.约束企业成本的要求逐步增强。“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使得价格主要依据成本变化而调整,难以反映消费需求对价格的制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从需求侧约束企业生产和进口成本的不合理上升,促进天然气企业改进管理,提高效率,进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三)目前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思路以及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这次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1)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天然气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法定价。(2)将现行区别气源、路径,分别制定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的做法,改为分省制定统一的门站价格。(3)国家制定的统一门站价格为最高上限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这一价格水平的前提下,自主协商确定实际交易价格。(4)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每季度调整。(5)对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三种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进入长途管道混合输送的,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二、改革试点前后有关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比较与分析
目前,我国天然气类的上市公司主要有9家,分成上游生产、中游输送和下游分销三个部分。其中,广东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与销售的主体—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是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广西省的天然气是由中石油负责供应的。按照试点的改革机制,广东、广西天然气定价将以上海的燃料油和LPG(液化石油气)的价格作为参考,再加上管道运输和其他管理费用等来综合制定。
(一)产量比较
截至2012年5月,广东省的用气来源是少量自产及澳大利亚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海气、车载LNG和西气东输二线的天然气。广西省的用气来源是北部湾海域生产的少量液化天然气以及从外区(青海省)引入的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同时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和中缅油气管道工程也将在近两年内投产。
广东省2012年一季度天然气的产量为较去年同期增长1.23%,受制于产能增长幅度不明显,但是从澳大利亚的进口量达到778808吨,增长幅度达到7.88%,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广西省的国内主要气源——青海省在2012年第一季度的产量较往期也保持较快增长,排名保持在全国的前五名,这说明了定价机制改革对产量及进口量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利润与价格比较
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地区的定价方案与以前定价方案的区别在于价格上更加与国际市场接轨,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相比其他地区而言价格稍高一些,当然也对上市公司的利润产生了影响。
比较主要天然气类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见表1)可以看出,各公司的净利润与上一季度相比较呈相反的趋势:在广东广西试点地区控股比例较大的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公司,较上一季度利润增长比例较大,而主要涉及天然气终端销售的几家公司则出现了亏损。 比较2012年2月国内主要城市管道燃气民用价格表以及主要进口地区的进口价格可以看出,对于全国其他地区,天然气门站价格维持在1.8元/立方米-2.3元/立方米,各地的天然气民用销售价格也普遍低于3元。由于中亚的气源价格较高,到岸价已经达到2.6元/立方米,成本价更是达到3.4元/立方米。而西气东输工程沿线各地的天然气价格普遍较低,大部分低于中亚进口天然气的到岸价。其中乌鲁木齐、兰州、银川、西安、郑州的价格甚至低于2元,这必然会对天然气类上市公司的利润产生很大影响。售价低于进价,造成了天然气类下游销售企业的亏损。而对于试点的广东广西两省而言,目前广东省门站销售价格为2.74元/立方米,其中广州市天然气民用价格为3.45元/立方米;广西省门站销售价格为2.57元,其中南宁市天然气民用价格为3.60元/立方米。根据公式推算下来,两广地区天然气门市价比全国其他地区高出了近1元,销售价格高出了近2元,这就是定价机制改革后对上市公司在收入利润上的影响。由此可见,在价格方面,两广地区更接近于国际价格,因而在获利上更具有优势。从负责两广地区天然气供应的三大石油公司与其他天然气上市公司的利润对比上更印证了这一点。
(三)天然气产业上中下游业绩比较
天然气类上市公司可以按环节分为上游生产、中游输送和下游分销三个环节,由于成本和定价机制的不匹配,三个环节的公司效益也大不相同。
比较主要天然气类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见表1)可以看出,由于目前定价机制下的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并不是完全一致,国外进口天然气价格较高,国内产气公司由于受到政策支持价格相对较低,而国内天然气价格普遍较低,这就造成了负责管道运输和分销天然气的中下游公司的业绩与天然气开采的上游公司利润上的不匹配。
今年在两广进行的试点,直接参与的上游的三大石油公司在第一季度的利润与去年第四季度相比有了明显的上升。尽管进口中亚的天然气产生了亏损,但是三大石油公司几乎垄断了国内天然气的生产,由于国内天然气成本相对较低,因而可以弥补一部分进口的亏损。同时,由于三大石油公司并不直接负责天然气的直接销售,而把成本转移给了中下游企业。再加上在两广地区的获利,利润有所增加。中游负责管道运输的企业由于是中间环节,会根据成本加价销售给下游企业,因而利润变化不是特别明显。而负责其他地区维持天然气旧的定价机制的下游分销企业,由于成本高于国家规定的价格,加上受到天然气需求的增加,相比而言亏损较大。
三、对当前定价机制改革的建议
(一)建立季节性灵活定价模式
我国天然气市场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极端天气(冬季和夏季)需求量大,温和的天气需求量少,特别是民用需求这块表现得特别明显。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价格杠杆机制,采用季节性阶梯定价模式,减少旺季的不合理的浪费,增加供应,或者通过价格杠杆逼迫用户采用其它可替换能源。而在气源充足、需求减少的淡季,降低价格,尽量调节灵活用户的用气模式。
(二)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我国现行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如煤炭、电力等相比价格差别较大,因此,必须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逐步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的联动机制。
(三)积极引入竞争,打破国资垄断
天然气产业在中游的管道输送和下游的输配气环节中存在着在一定程度上的自然垄断,但在产业链上的其他环节并不存在类似的自然垄断性质。因此,完全可以在上游的天然气生产和下游的销售中实行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特别是可以考虑让民营资本进入该领域,打破垄断,同时对输配气等不适宜引入竞争的环节进行政府监管,逐步建立起竞争性的天然气市场结构。
参考文献:
[1] 殷建平,周军军.完善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的基本设想[J].经济研究参考,2010(3)
[3] 成菲.我国天然气价格管制现状及其存在问题[J].现代商业,2009(27)
[4] 张伟,农冬蕾,胡廷慧,张志勇.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天然气技术,2009(2)
[5] 魏铭.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扬帆起航.价格与市场,2012(2)
(作者单位: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山西太原 030024)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