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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协商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民主实践;协商民主是西方对选举民主反思的结果,是基于公民实践推理的政治自治的理想。协商民主为完善民主协商提供了新视角。然而,当代中国社会现实决定了民主协商的制度完善不仅需要硬法之治,更需要软法之治:软法之治是当前民主协商制度完善的必然选择。经过几十年的积累,民主协商的软法规范体系已基本建立,但还存在众多缺陷与不足。从现实出发,借鉴西方协商民主的合理内容,应从程序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实现民主协商的法治化,从而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