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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前言
水利工程质量控制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施工招标阶段质量控制、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和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检验、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质量控制的统计分析、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控制等。
1.水利工程不同阶段质量控制
1.1设计阶段质量控制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在实行过程中,比较侧重施工阶段的项目监理和质量控制,而对投资起决定性作用的设计阶段却不够重视,致使“三超”现象频繁出现,而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来约束设计单位,最终以“名正言顺”的“调整概算”来了结。这样导致了可行性研究成果缺乏公正性,诱导许多“钓鱼工程”上马,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于大型的水利工程,最好实行设计监理的质量控制,通过控制设计质量,真正做到节省投资。
1.2施工招标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招标可分为招标准备、招标和决标签订合同三个阶段。主要质量控制细节有:编制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评标决标。施工招标必须具备己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以及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业主根据这些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由投标单位进行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的设计,并据此编制报价。招标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授予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方面的权力。监理工程师则依据委托监理合同中业主的授权,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理,这也是招标投标阶段质量控制的依据。
在招投标阶段,对施工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是为了选择一个在工期、费用和质量三方面均能满足预期要求的施工承包商来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它是保证承包合同全面履行的十分重要的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施工承包商资质等级的审查;②施工承包商施工业绩和技术实力的审查;③施工机械设备和检验仪器设备的审查。④施工承包商的施工信誉和近期财务状况审查;⑤对施工承包商进行实地考察。
1.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阶段是形成工程质量最为关键的阶段,它将“蓝圖”中的各种意图变为现实。工程质量决定于施工阶段,为了达到“以预防为主”的监理目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根据质量控制模式,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一个从投人资源的质量控制开始,到完成工程质量检验为止的系统控制过程。
2.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和缺陷责任期
质量控制为便于施工组织、质量检验评定和验收,可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前,先评定工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后,进入缺陷责任期。
2.1工程质量评定
工程质量评定的先后顺序是: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是按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将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层、块、段来确定的。它通常是由若干工序组成的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对不同类型工程,有各自单元工程划分的办法。水利水电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是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监理)单位复核后,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的。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是由施工单位提出,送建设(监理)单位核定,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划分,应于工程开工前完成。单元工程质量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施工质量标准分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三类。
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评定,建设监理单位复核。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建设监理、质量监督、设计、施工单位组织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是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检的基础上,由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等建设方组成的分部工程验收委员会进行联合验收签证,其结果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报质量机构审查核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由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进行核定。
2.2工程验收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当工程建设达到关键阶段时(如基础处理完毕、截流、水库蓄水、机组启动和输水工程通水等),应进行阶段验收。阶段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主持,竣工验收委员会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有关上级主管等单位组成,必要时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阶段验收的主要工作包括:检查己完工程的质量和形象面貌、检查在建工程建设情况、检查待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作为水利工程的两大阶段验收,即蓄水阶段验收和机组启动阶段验收,每一阶段验收均要达到相应的标准和深度,作为监理工程师,对每种阶段验收都要做好各方面工作。
2.3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
承包商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前,尽快完成监理工程师在交接证书上列明的规定之日完成的工程内容。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对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进行鉴定;②对修补缺陷的项目进行检查;③项目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的签发。
3.工程质量检验与事故分析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工程实践中,都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的所有施工工序和环节实施检验,以保证施工的质量,然而这一点往往难以做到。为此,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开工前,根据质量检验对象的重要程度,将质量检验对象区分为质量检验见证点和质量检验待检点。所谓“见证点”,是指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达到这一类质量检验点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见证,检查承包商的实施过程。如果在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到场的情况下,承包商有权继续施工。对于某些更为重要的质量检验点,必须要在监理工程师到场监督、检查的情况下承包商才能进行实施,这种质量检验点称为待检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从整体上考虑,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①反基本建设程序;②设计方案或设计计算失误;③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④施工与管理失控。
本文分析了水利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相关问题。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改善施工现场或作业区域的环境,保持施工区域和营地区域的整洁有序。监理工程师还应协助业主,将工地的施工现场建设成为一个文明的工地。具体来说,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监督施工单位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域和营地的管理工作;②在干燥季节及时洒水控制道路扬尘;③弃渣场的选址、排水应尽可能减少对当地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④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业主的相关人员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车辆应有明显便于区分的标志;⑤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整齐停泊,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等等。 [科]
水利工程质量控制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施工招标阶段质量控制、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和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检验、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质量控制的统计分析、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控制等。
1.水利工程不同阶段质量控制
1.1设计阶段质量控制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在实行过程中,比较侧重施工阶段的项目监理和质量控制,而对投资起决定性作用的设计阶段却不够重视,致使“三超”现象频繁出现,而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来约束设计单位,最终以“名正言顺”的“调整概算”来了结。这样导致了可行性研究成果缺乏公正性,诱导许多“钓鱼工程”上马,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于大型的水利工程,最好实行设计监理的质量控制,通过控制设计质量,真正做到节省投资。
1.2施工招标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招标可分为招标准备、招标和决标签订合同三个阶段。主要质量控制细节有:编制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评标决标。施工招标必须具备己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以及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业主根据这些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由投标单位进行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的设计,并据此编制报价。招标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授予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方面的权力。监理工程师则依据委托监理合同中业主的授权,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理,这也是招标投标阶段质量控制的依据。
在招投标阶段,对施工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是为了选择一个在工期、费用和质量三方面均能满足预期要求的施工承包商来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它是保证承包合同全面履行的十分重要的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施工承包商资质等级的审查;②施工承包商施工业绩和技术实力的审查;③施工机械设备和检验仪器设备的审查。④施工承包商的施工信誉和近期财务状况审查;⑤对施工承包商进行实地考察。
1.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阶段是形成工程质量最为关键的阶段,它将“蓝圖”中的各种意图变为现实。工程质量决定于施工阶段,为了达到“以预防为主”的监理目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根据质量控制模式,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一个从投人资源的质量控制开始,到完成工程质量检验为止的系统控制过程。
2.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和缺陷责任期
质量控制为便于施工组织、质量检验评定和验收,可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前,先评定工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后,进入缺陷责任期。
2.1工程质量评定
工程质量评定的先后顺序是: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是按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将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层、块、段来确定的。它通常是由若干工序组成的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对不同类型工程,有各自单元工程划分的办法。水利水电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是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监理)单位复核后,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的。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是由施工单位提出,送建设(监理)单位核定,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划分,应于工程开工前完成。单元工程质量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施工质量标准分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三类。
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评定,建设监理单位复核。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建设监理、质量监督、设计、施工单位组织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是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检的基础上,由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等建设方组成的分部工程验收委员会进行联合验收签证,其结果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报质量机构审查核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由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进行核定。
2.2工程验收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当工程建设达到关键阶段时(如基础处理完毕、截流、水库蓄水、机组启动和输水工程通水等),应进行阶段验收。阶段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主持,竣工验收委员会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有关上级主管等单位组成,必要时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阶段验收的主要工作包括:检查己完工程的质量和形象面貌、检查在建工程建设情况、检查待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作为水利工程的两大阶段验收,即蓄水阶段验收和机组启动阶段验收,每一阶段验收均要达到相应的标准和深度,作为监理工程师,对每种阶段验收都要做好各方面工作。
2.3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
承包商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前,尽快完成监理工程师在交接证书上列明的规定之日完成的工程内容。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对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进行鉴定;②对修补缺陷的项目进行检查;③项目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的签发。
3.工程质量检验与事故分析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工程实践中,都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的所有施工工序和环节实施检验,以保证施工的质量,然而这一点往往难以做到。为此,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开工前,根据质量检验对象的重要程度,将质量检验对象区分为质量检验见证点和质量检验待检点。所谓“见证点”,是指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达到这一类质量检验点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见证,检查承包商的实施过程。如果在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到场的情况下,承包商有权继续施工。对于某些更为重要的质量检验点,必须要在监理工程师到场监督、检查的情况下承包商才能进行实施,这种质量检验点称为待检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从整体上考虑,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①反基本建设程序;②设计方案或设计计算失误;③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④施工与管理失控。
本文分析了水利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相关问题。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改善施工现场或作业区域的环境,保持施工区域和营地区域的整洁有序。监理工程师还应协助业主,将工地的施工现场建设成为一个文明的工地。具体来说,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监督施工单位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域和营地的管理工作;②在干燥季节及时洒水控制道路扬尘;③弃渣场的选址、排水应尽可能减少对当地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④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业主的相关人员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车辆应有明显便于区分的标志;⑤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整齐停泊,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等等。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