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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颁发,给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其中提出的音乐课程的四个基本价值,即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文化传承价值和社会交往价值,为音乐教育课程的开设提出了明确的目的与要求。本文试图通过阐述表现音乐的重要性,来论证实现新课标提出的音乐课程的基本价值的可能性,并认为表现音乐在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和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