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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依法开展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较早,1984年颁布了<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1985年省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管理收费办法>(黑政发[1985]104号),明确了河道采砂由水利部门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水法>、国家<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充实了河道管理队伍,不断完善了河道采砂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使我省河道采砂管理基本步入了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