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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1日,陕西省亭南煤业生产准备队清理101轨道巷浮煤并在工作面下撤出2个支架作为掩护支架,准备中班回撤面上用的支架。13时30分左右,该煤业跟班副队长发现进风端头顶部有明火(瓦斯燃烧),在组织工人救火的同时向队长及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及各生产单位,撤离井下与灭火无关的人员。16时35分,山东能源淄矿集团有限公司矿山救护大队接到集团公司调度室事故电话后,大队长李刚业立即和中队长带领当值班一小队队员9人出动。根据事故性质和路途远的特点,救援中队装上4个快速密闭(一种煤矿井下安全救护装备,一旦巷道发生火灾,它可以快速隔绝空气,阻止火灾蔓延,也可以用于调节风门)、12个氧气瓶及部分氢氧化钙,火速赶往亭南煤业。经过15个小时40分钟的长途跋涉,行程1200多千米,于22日上午8时20分到达亭南煤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