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种子法》明确了主农作物品种的审定制度,同时对主农作物和非主农作物作了概念上的划分。《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条中规定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分别确定的其他一至两种农作物为主农作物外,其他农作物均属非主农作物,包括蔬菜、果树、茶树、中药材、烟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