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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主导立法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体制的核心要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立法法》新修订之后,实现有立法权的人大对立法过程的主导遂成为各级立法工作的基本目标与中心任务。当前,在思想认识上对人大主导立法还存在诸多误区,立法实践中对"谁来主导人大立法""什么是人大主导"以及"人大如何主导立法"等问题还存在困惑。鉴于此,有必要对人大主导立法的认识误区进行理论纠偏,对"人大主导立法"从概念内涵、主体和对象上进行科学界定,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实现人大主导立法的若干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