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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环境立法机制包含本体构造、保障措施和法律依据三个层面的内容,对其构建也应从以上三个层面依次展开。首先,界定区域环境立法的主体、客体和程序,以充实区域环境立法机制的本体构造;其次,建立健全区域环境立法的信息交流、沟通协商以及利益平衡机制,以强化区域环境立法机制的保障措施;最后,促进区域环境立法机制的法制化进程,以完善我国区域环境立法机制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