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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沈家本、伍廷芳领衔修律,由此拉开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序幕。清末法制变革的源起,固然有西方列强的武力征服、经济掠夺、文化渗透及日本明治维新成功的诱惑等外力作用,但这充其量只是一些助推清末法制变革的非本质因素,而真正催生清末法制变革的内在动因,一是法律自身发展规律使然,二是清末统治层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