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根据笔者参与铁路建设招投标工作的实践,并结合铁路建设工程发展现状,探讨和分析招投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标底
[Abstract] According the practice of tendering and bidding in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cuction author has taken part in, and combined curr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cuction, problem of tendering and bidding systerm are discussed and analyzed, the constructive commments or recommendations are advanced.
[Key words]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cuctiontendering and biddingbasic price in tender
0 引言
我国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是伴随着市场开放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的,国家和各行业也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推行,工程招投标工作现已成为我国建设行业的一项最基本制度。近几年随着铁路建设工程的大面积铺开,我国铁路将进入一个改革时代,招投标工作在其工程建设投资控制过程中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如何做好施工招投标工作,发挥其真正的市场竞争手段,进一步为铁路建设工程把好投资控制关将摆在我们每个铁路建设工作者的面前。
1 招投标工作历史
在谈铁路施工招投标之前,先把招投标工作的历史说明一下。建国初期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此期间,铁路基建项目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交由其下辖的工程施工企业完成,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还尚未起步。改革开放后的1984年,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暂行规定》,倡导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度开始进入试行阶段。1999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招投标工作正式纳入法律范畴,其中大量采用了国际惯例和通用做法,为日后招投标工作开展奠定了司法基础。随后的两年,国家计委等相关部门相继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的规模标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我国招投标工作。2002年8月,铁道部根据前期相关法规发布了《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正式在铁路工程建设领域引入了工程招投标工作,并结合铁路工程特点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完善和细化。2003年3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航总局七部委共同起草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这标志着我国各行业领域全面进入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招投标工作已经成为工程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阶段。
2 招投标工作流程
我国目前的铁路工程招投标工作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必须招标的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均应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必须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投标人投标。铁路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具体如下:
(1)编制、报批招标计划;
(2)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申请投标;
(4)审查投标资格;
(5)发售招标文件;
(6)现场踏勘、召开标前会;
(7)递送投标文件;
(8)确定评标方案、标底;
(9)开标、评标、定标;
(10)核准中标结果、发中标通知书;
(11)签订承发包合同。
3 招投标工作问题分析
近年来,为了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铁路开始大规模建设,为了控制建设投资、规范市场秩序,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但以目前的制度和相关规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我国日益扩大规模的铁路建设工作。
3.1 铁路建设市场的不完全开放
目前我国铁路建设市场虽然引入了招投标工作,但参与和最后中标的投标方主要还是以铁路企业或者曾经的“铁字头”企业居多,即使有其他非铁路企业参与,但中标的几率都较小,与其他行业建筑市场所呈现出来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竞争局面形成了鲜明对比,这对我国铁路建设市场的开放和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其原因主要是一方面由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是由铁路行业主管部门直管,而这些“铁字头”企业与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有着数十年的依存关系,对铁路市场比较熟悉,信息渠道比较畅通,所以在铁路建设的招投标领域有着先天的优势。另一方面由于铁路行业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尤其是营业线铁路,其施工的安全、质量关乎国计民生,一些铁路企业或曾经的“铁字头”企业在施工技术、设备以及管理经验上更适应建设需要,也更了解铁路的一些生产制度,从而客观上助长了铁路建设市场“铁字头”施工企业的垄断局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本行业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育和健康发展。
随着近两年越来越多的铁路客运专线等建设项目的全面展开,铁路建设市场如果仅靠铁路企业或曾经的“铁字头”企业来完成,可能力不从心,也不利于铁路建设的资金控制和市场的有序发展,因此放开铁路市场将势在必行。
3.2 铁路招标准备工作的不充分
近几年,我国铁路建设大规模铺开,大部分工程都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投资大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给铁路的施工队伍带来了压力,而且相关的设计、监理以及建设单位也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而在实际的建设当中,为了尽早的发挥工程效益,满足国民经济日益增长的需要,根据铁路主管部门的要求,许多建设工作都提早于计划开工,这样就带来了一些问题,一方面,由于许多建设工程并未按计划实施,而是提前进行,这就要求建设单位把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也进行提前,而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时间紧迫,许多设计图纸的深度还远不能满足招投标工作的要求,有些专业的图纸还没有完全设计出来,工程量只是设计部门提供的估列值,这时就进行工程承发包招标,势必造成合同签订时的量价以及总值都与施工最后计价时有较大的出入,在工程结算阶段将要进行较大的合同调整,使工程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实质的投资控制作用。另一方面,作为招投标工作程序中的一环,投标前的现场踏勘以及标前会是非常重要的,它是招投标双方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达到了解共识的基础,是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复核检查的过程,由于工程时间的紧迫,许多招投标工作并没有重视此项工作,完全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招标,不进行实地调查,这样招标文件内容中与实际不符的错误以及工程量的误差将遗留到后来施工阶段,引起后续大量的变更工作,甚至引起合同纠纷。
3.3 评标办法的不科学和不合理性
为了进一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铁路建设市场,更好的规范铁路施工招投标工作,铁道部下发了一系列的相关招投标文件,这些文件不仅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工作,而且也对招投标的评标定标办法进行了制定,目前在我国铁路建设招投标工作中,采用的评标办法大致为三种:最低价评标法、综合评标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采用哪种评标办法在招标文件和开标会上必须予以明确,其中后两种评标办法在现有的铁路建设中采用的较多,也是铁道部推行使用的办法。上述评标办法对铁路建设投资控制、合理选拔优秀的施工单位以及体现市场竞争公平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随着铁路建设规模的扩大,在实际的操作中,以上评标办法在一些具体工程评标中也表现出了不能有效合理评审的问题。如最低评标法只注重了价格的比较,并没有评审投标单位其他方面的情况,对投标单位的施工综合能力无法评价;综合评标法是根据各项评标指标对投标单位综合能力进行打分,选取得分最高投标方为中标单位的一种评标办法,当工程项目在技术和施工管理方面难度不大、要求不高时,从投资角度来说,最低价格应该首选,但该评标法又不能完全体现出这一优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对最低价评标法的一种改进,是通过一定评分标准资格后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方中标的一种评标办法,因此在评标中价格还是占有主导地位。当某一工程对工程质量、技术难度以及现场的管理经验等综合方面要求较高时,如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法,就会出现某一综合能力强、更适合该项工程的投标方仅因为报价略高于最低价没有中标,从而忽视了他们给此项工程带来高质量、高标准施工因素的情况。
3.4 标底招标存在一定弊端
我国铁路建设工程按照规定可以设置工程标底,也可不设置标底,主要看招标方的意愿及编制能力情况,因此投标报价方式也分为有标底投标报价和无标底投标报价两种,目前国内采用较多的是有标底报价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在招标前根据工程概预算设置一定标底,评标时依据投标方的报价和标底的接近程度来合理评判,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投标则视为废标,在范围内的以低于标底且最接近的为最优报价。这种模式对于招标方来说有一定的自主性,在评标时具有数据比较的简易性,因此建设招标方较常采用。但随着这两年铁路建设工程的增多,标底招标这种模式也暴露一些弊端,越来越不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发展,笔者就个人感受做一分析,供大家讨论参考。
3.4.1 标底设置的是否科学和合理
招标设有标底时,其标底在评标中占有很重要的因素,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中标结果,那么标底设置的合理和准确性将对招投标工作影响很大。而大多数工程的标底编制一般是由招标方或委托有编制能力的其他单位根据设计图纸按照一定计价模式进行编制,国内目前招标方编制标底采用的计价模式主要以定额计价模式为主,而定额计价模式是一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投资指导和控制模式,它本身具有一定滞后性,(一般每5年进行一次修订),与实际的工程施工情况有一定的出入,并不能准确反映施工实际投资情况,另外现在许多铁路工程由于进度问题招标工作都提前进行,而相应设计图纸由于时间紧迫,设计质量不高,达不到招标工作要求深度,再考虑到编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对施工工艺的了解情况等因素,这样编制下来的标底也将不准确,那么以不合理的标底作为衡量投标单位报价合理的标准本身也就缺乏科学性。
3.4.2 标底设置不利于市场竞争,选取合适优秀的施工企业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本意是公平、公正、公开的让投标人发挥自身优势,压倒竞争对手,获取中标机会,为招标方选取合适优秀的施工企业。而在标底的限制下,对于那些技术、管理和施工水平较高的投标人的优势将无法从报价中体现出来,也间接的使招标人降低工程造价的良好愿望落空。长此以往,企业对采用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已达到降低施工成本的管理理念缺乏积极性,对企业发展极为不利,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4.3 标底设置将扰乱建设市场秩序,容易滋生不良现象
在招标工作中设置了标底后,整个评标工作的重心可能将围绕标底进行,各个投标方的报价谁越接近谁就越容易中标,标底对投标报价的引导将非常大,因此,为了最后获得中标,招标前通过关系采用不正当手段套取标底信息可能将是一些实力并不强的施工企业招标准备工作的一部分,这样将极大影响到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性,扰乱整个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对铁路建设的未来发展带来不良因素。同时,这些企业的不良行为也将给招标方、设计方以及工程预算审核等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带来干扰,使整个招投标工作环境受到影响。当然,这些不良现象所花去的费用最后还将隐藏在投标报价中,从而间接的增加了工程建设投资成本。
4招投标工作发展的建议和想法
4.1 改变施工合同模式,逐步分项的开放建设市场
如前所述,放开铁路建设市场对铁路工程建设将有着长远积极的作用,那如何放开铁路建设市场更加合理实际呢?据笔者分析,我国铁路建设市场的不开放性主要原因是由于目前铁路建设采用施工合同制式以“总承包”即“交钥匙”方式为主,这种承包方式对于建设方来说虽有利于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简易性,但由于铁路工程部分专业有其特殊性和行业性,许多路外企业在此方面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不足,如果将建设工程全部进行总体招投标,对于路外企业来说,要想中标难度较大,从而进一步制约了铁路建设市场的开放。所以在铁路建设工作中改变目前单一固定的“总承包”合同模式,引进平行承包模式可能将更有利于市场开放,也将是更行之有效的办法。例如铁路站前路基、桥隧工程以及站后房建、电力等工程都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对于这些专业工程的施工,一些路外优秀的施工企业不仅在资质、技术甚至施工经验上都不逊于“铁字头”企业,而且在投资报价方面可能更低,通过平行承包模式可以将大型铁路建设工程适当分部分项进行多专业分包招标,这样就可以让路外企业参与进来,同时还可以减少承包管理费用,控制建设投资。因此采用平行承包模式,逐步放开通用工程,充分引入市场竞争将对铁路建设有着长远的意义,也是铁路建设市场逐步渐进开放的良好开端。
4.2 合理选用评标标准,进一步完善评标办法
为了不断增强竞争活力,并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因评标办法的欠合理、不周全而造成招标结果不合理的情况,笔者结合近几年招投标工作的经历,将具体选用何种评标办法的经验做一阐述:
1.当工程建安部分较少、所含设备较多,并且这些设备在国家和行业有统一的规格标准要求、通用性较强时,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较为适宜;
2.当建筑安装部分在工程投资中占有比例较大,同时该工程要求质量较高、施工难度较大、综合性较强以及各投标方报价可能差别不大时,为了保证工程的高质量、高安全,采用综合评标法较为合适,这时选取的中标单位虽然可能报价不是最低,但由于综合实力强的因素可能会给工程带来更长远成倍的功效;
3.当工程资金控制严格,而工程施工技术难度不大,各投标方报价可能有较大差异时,此时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更为合适。
随着近几年铁路大规模的建设,尤其是客运专线工程的增多,大部分工程都面临着技术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时间紧迫等因素,在面对这些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中,现有的评标办法可能都不能完全满足需要,因此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有的评标办法有待进行。笔者认为,可以在现有招标办法的基础上,对程序做一改变,即对各投标方的商务、技术和报价投标不要同时评审,先进行商务和技术标的详细评审,利用综合评标法选出符合招标要求、技术方案最优、履约能力最强的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对其他的投标人将不进行报价标的评审。然后在下一步工作中,以低价高分的原则对报价标进行评审,再以一定比例将报价标的得分和商务、技术标的得分结合一起再进行一次综合性评审,得分最高者中标。这样一来一方面节约了评审时间,另一方面又对工程施工能力和投标价格两方面因素都进行了综合考虑,将能更合理的选拔出优秀的施工企业。
4.3 推行无标底招标,逐步向国际惯例接轨
综上所述,虽然有标底招标有利于招标人在选择中标单位和确定工程造价方面掌握一定的自主权,但从长远来看,它所带来的弊端远大于好处,因此标前设置标底这一模式已不能适应铁路招投标发展的趋势,逐步推行无标底招标方式将是大势所趋。没有招标人提供的标底限制,招标人可以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转换到工程量清单市场定价模式,投标人可以结合企业自身施工管理水平,充分体现其在价格方面的优势,从而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在无标底招标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不编制标底,而采用以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为评判标准来控制投资造价,通过把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作为最后中标价的方式来体现招投标工作的目标。目前,无标底招标方式在国外采用较多,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国内各行业推行无标底招标将有利于施工企业改变观念,逐步与国际接轨,为将来开拓国际市场做好准备。
5 结束语
铁路招投标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为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保证的一个关键环节,如何有力地加强和有效改进铁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将是当前国内铁路建设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 罗石峰.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展及现状探讨[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08(2).
[2] 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2.
[关键词]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标底
[Abstract] According the practice of tendering and bidding in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cuction author has taken part in, and combined curr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cuction, problem of tendering and bidding systerm are discussed and analyzed, the constructive commments or recommendations are advanced.
[Key words]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cuctiontendering and biddingbasic price in tender
0 引言
我国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是伴随着市场开放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的,国家和各行业也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推行,工程招投标工作现已成为我国建设行业的一项最基本制度。近几年随着铁路建设工程的大面积铺开,我国铁路将进入一个改革时代,招投标工作在其工程建设投资控制过程中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如何做好施工招投标工作,发挥其真正的市场竞争手段,进一步为铁路建设工程把好投资控制关将摆在我们每个铁路建设工作者的面前。
1 招投标工作历史
在谈铁路施工招投标之前,先把招投标工作的历史说明一下。建国初期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此期间,铁路基建项目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交由其下辖的工程施工企业完成,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还尚未起步。改革开放后的1984年,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暂行规定》,倡导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度开始进入试行阶段。1999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招投标工作正式纳入法律范畴,其中大量采用了国际惯例和通用做法,为日后招投标工作开展奠定了司法基础。随后的两年,国家计委等相关部门相继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的规模标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我国招投标工作。2002年8月,铁道部根据前期相关法规发布了《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正式在铁路工程建设领域引入了工程招投标工作,并结合铁路工程特点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完善和细化。2003年3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航总局七部委共同起草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这标志着我国各行业领域全面进入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招投标工作已经成为工程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阶段。
2 招投标工作流程
我国目前的铁路工程招投标工作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必须招标的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均应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必须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投标人投标。铁路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具体如下:
(1)编制、报批招标计划;
(2)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申请投标;
(4)审查投标资格;
(5)发售招标文件;
(6)现场踏勘、召开标前会;
(7)递送投标文件;
(8)确定评标方案、标底;
(9)开标、评标、定标;
(10)核准中标结果、发中标通知书;
(11)签订承发包合同。
3 招投标工作问题分析
近年来,为了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铁路开始大规模建设,为了控制建设投资、规范市场秩序,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但以目前的制度和相关规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我国日益扩大规模的铁路建设工作。
3.1 铁路建设市场的不完全开放
目前我国铁路建设市场虽然引入了招投标工作,但参与和最后中标的投标方主要还是以铁路企业或者曾经的“铁字头”企业居多,即使有其他非铁路企业参与,但中标的几率都较小,与其他行业建筑市场所呈现出来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竞争局面形成了鲜明对比,这对我国铁路建设市场的开放和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其原因主要是一方面由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是由铁路行业主管部门直管,而这些“铁字头”企业与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有着数十年的依存关系,对铁路市场比较熟悉,信息渠道比较畅通,所以在铁路建设的招投标领域有着先天的优势。另一方面由于铁路行业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尤其是营业线铁路,其施工的安全、质量关乎国计民生,一些铁路企业或曾经的“铁字头”企业在施工技术、设备以及管理经验上更适应建设需要,也更了解铁路的一些生产制度,从而客观上助长了铁路建设市场“铁字头”施工企业的垄断局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本行业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育和健康发展。
随着近两年越来越多的铁路客运专线等建设项目的全面展开,铁路建设市场如果仅靠铁路企业或曾经的“铁字头”企业来完成,可能力不从心,也不利于铁路建设的资金控制和市场的有序发展,因此放开铁路市场将势在必行。
3.2 铁路招标准备工作的不充分
近几年,我国铁路建设大规模铺开,大部分工程都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投资大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给铁路的施工队伍带来了压力,而且相关的设计、监理以及建设单位也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而在实际的建设当中,为了尽早的发挥工程效益,满足国民经济日益增长的需要,根据铁路主管部门的要求,许多建设工作都提早于计划开工,这样就带来了一些问题,一方面,由于许多建设工程并未按计划实施,而是提前进行,这就要求建设单位把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也进行提前,而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时间紧迫,许多设计图纸的深度还远不能满足招投标工作的要求,有些专业的图纸还没有完全设计出来,工程量只是设计部门提供的估列值,这时就进行工程承发包招标,势必造成合同签订时的量价以及总值都与施工最后计价时有较大的出入,在工程结算阶段将要进行较大的合同调整,使工程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实质的投资控制作用。另一方面,作为招投标工作程序中的一环,投标前的现场踏勘以及标前会是非常重要的,它是招投标双方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达到了解共识的基础,是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复核检查的过程,由于工程时间的紧迫,许多招投标工作并没有重视此项工作,完全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招标,不进行实地调查,这样招标文件内容中与实际不符的错误以及工程量的误差将遗留到后来施工阶段,引起后续大量的变更工作,甚至引起合同纠纷。
3.3 评标办法的不科学和不合理性
为了进一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铁路建设市场,更好的规范铁路施工招投标工作,铁道部下发了一系列的相关招投标文件,这些文件不仅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工作,而且也对招投标的评标定标办法进行了制定,目前在我国铁路建设招投标工作中,采用的评标办法大致为三种:最低价评标法、综合评标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采用哪种评标办法在招标文件和开标会上必须予以明确,其中后两种评标办法在现有的铁路建设中采用的较多,也是铁道部推行使用的办法。上述评标办法对铁路建设投资控制、合理选拔优秀的施工单位以及体现市场竞争公平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随着铁路建设规模的扩大,在实际的操作中,以上评标办法在一些具体工程评标中也表现出了不能有效合理评审的问题。如最低评标法只注重了价格的比较,并没有评审投标单位其他方面的情况,对投标单位的施工综合能力无法评价;综合评标法是根据各项评标指标对投标单位综合能力进行打分,选取得分最高投标方为中标单位的一种评标办法,当工程项目在技术和施工管理方面难度不大、要求不高时,从投资角度来说,最低价格应该首选,但该评标法又不能完全体现出这一优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对最低价评标法的一种改进,是通过一定评分标准资格后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方中标的一种评标办法,因此在评标中价格还是占有主导地位。当某一工程对工程质量、技术难度以及现场的管理经验等综合方面要求较高时,如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法,就会出现某一综合能力强、更适合该项工程的投标方仅因为报价略高于最低价没有中标,从而忽视了他们给此项工程带来高质量、高标准施工因素的情况。
3.4 标底招标存在一定弊端
我国铁路建设工程按照规定可以设置工程标底,也可不设置标底,主要看招标方的意愿及编制能力情况,因此投标报价方式也分为有标底投标报价和无标底投标报价两种,目前国内采用较多的是有标底报价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在招标前根据工程概预算设置一定标底,评标时依据投标方的报价和标底的接近程度来合理评判,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投标则视为废标,在范围内的以低于标底且最接近的为最优报价。这种模式对于招标方来说有一定的自主性,在评标时具有数据比较的简易性,因此建设招标方较常采用。但随着这两年铁路建设工程的增多,标底招标这种模式也暴露一些弊端,越来越不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发展,笔者就个人感受做一分析,供大家讨论参考。
3.4.1 标底设置的是否科学和合理
招标设有标底时,其标底在评标中占有很重要的因素,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中标结果,那么标底设置的合理和准确性将对招投标工作影响很大。而大多数工程的标底编制一般是由招标方或委托有编制能力的其他单位根据设计图纸按照一定计价模式进行编制,国内目前招标方编制标底采用的计价模式主要以定额计价模式为主,而定额计价模式是一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投资指导和控制模式,它本身具有一定滞后性,(一般每5年进行一次修订),与实际的工程施工情况有一定的出入,并不能准确反映施工实际投资情况,另外现在许多铁路工程由于进度问题招标工作都提前进行,而相应设计图纸由于时间紧迫,设计质量不高,达不到招标工作要求深度,再考虑到编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对施工工艺的了解情况等因素,这样编制下来的标底也将不准确,那么以不合理的标底作为衡量投标单位报价合理的标准本身也就缺乏科学性。
3.4.2 标底设置不利于市场竞争,选取合适优秀的施工企业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本意是公平、公正、公开的让投标人发挥自身优势,压倒竞争对手,获取中标机会,为招标方选取合适优秀的施工企业。而在标底的限制下,对于那些技术、管理和施工水平较高的投标人的优势将无法从报价中体现出来,也间接的使招标人降低工程造价的良好愿望落空。长此以往,企业对采用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已达到降低施工成本的管理理念缺乏积极性,对企业发展极为不利,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4.3 标底设置将扰乱建设市场秩序,容易滋生不良现象
在招标工作中设置了标底后,整个评标工作的重心可能将围绕标底进行,各个投标方的报价谁越接近谁就越容易中标,标底对投标报价的引导将非常大,因此,为了最后获得中标,招标前通过关系采用不正当手段套取标底信息可能将是一些实力并不强的施工企业招标准备工作的一部分,这样将极大影响到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性,扰乱整个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对铁路建设的未来发展带来不良因素。同时,这些企业的不良行为也将给招标方、设计方以及工程预算审核等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带来干扰,使整个招投标工作环境受到影响。当然,这些不良现象所花去的费用最后还将隐藏在投标报价中,从而间接的增加了工程建设投资成本。
4招投标工作发展的建议和想法
4.1 改变施工合同模式,逐步分项的开放建设市场
如前所述,放开铁路建设市场对铁路工程建设将有着长远积极的作用,那如何放开铁路建设市场更加合理实际呢?据笔者分析,我国铁路建设市场的不开放性主要原因是由于目前铁路建设采用施工合同制式以“总承包”即“交钥匙”方式为主,这种承包方式对于建设方来说虽有利于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简易性,但由于铁路工程部分专业有其特殊性和行业性,许多路外企业在此方面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不足,如果将建设工程全部进行总体招投标,对于路外企业来说,要想中标难度较大,从而进一步制约了铁路建设市场的开放。所以在铁路建设工作中改变目前单一固定的“总承包”合同模式,引进平行承包模式可能将更有利于市场开放,也将是更行之有效的办法。例如铁路站前路基、桥隧工程以及站后房建、电力等工程都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对于这些专业工程的施工,一些路外优秀的施工企业不仅在资质、技术甚至施工经验上都不逊于“铁字头”企业,而且在投资报价方面可能更低,通过平行承包模式可以将大型铁路建设工程适当分部分项进行多专业分包招标,这样就可以让路外企业参与进来,同时还可以减少承包管理费用,控制建设投资。因此采用平行承包模式,逐步放开通用工程,充分引入市场竞争将对铁路建设有着长远的意义,也是铁路建设市场逐步渐进开放的良好开端。
4.2 合理选用评标标准,进一步完善评标办法
为了不断增强竞争活力,并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因评标办法的欠合理、不周全而造成招标结果不合理的情况,笔者结合近几年招投标工作的经历,将具体选用何种评标办法的经验做一阐述:
1.当工程建安部分较少、所含设备较多,并且这些设备在国家和行业有统一的规格标准要求、通用性较强时,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较为适宜;
2.当建筑安装部分在工程投资中占有比例较大,同时该工程要求质量较高、施工难度较大、综合性较强以及各投标方报价可能差别不大时,为了保证工程的高质量、高安全,采用综合评标法较为合适,这时选取的中标单位虽然可能报价不是最低,但由于综合实力强的因素可能会给工程带来更长远成倍的功效;
3.当工程资金控制严格,而工程施工技术难度不大,各投标方报价可能有较大差异时,此时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更为合适。
随着近几年铁路大规模的建设,尤其是客运专线工程的增多,大部分工程都面临着技术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时间紧迫等因素,在面对这些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中,现有的评标办法可能都不能完全满足需要,因此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有的评标办法有待进行。笔者认为,可以在现有招标办法的基础上,对程序做一改变,即对各投标方的商务、技术和报价投标不要同时评审,先进行商务和技术标的详细评审,利用综合评标法选出符合招标要求、技术方案最优、履约能力最强的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对其他的投标人将不进行报价标的评审。然后在下一步工作中,以低价高分的原则对报价标进行评审,再以一定比例将报价标的得分和商务、技术标的得分结合一起再进行一次综合性评审,得分最高者中标。这样一来一方面节约了评审时间,另一方面又对工程施工能力和投标价格两方面因素都进行了综合考虑,将能更合理的选拔出优秀的施工企业。
4.3 推行无标底招标,逐步向国际惯例接轨
综上所述,虽然有标底招标有利于招标人在选择中标单位和确定工程造价方面掌握一定的自主权,但从长远来看,它所带来的弊端远大于好处,因此标前设置标底这一模式已不能适应铁路招投标发展的趋势,逐步推行无标底招标方式将是大势所趋。没有招标人提供的标底限制,招标人可以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转换到工程量清单市场定价模式,投标人可以结合企业自身施工管理水平,充分体现其在价格方面的优势,从而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在无标底招标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不编制标底,而采用以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为评判标准来控制投资造价,通过把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作为最后中标价的方式来体现招投标工作的目标。目前,无标底招标方式在国外采用较多,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国内各行业推行无标底招标将有利于施工企业改变观念,逐步与国际接轨,为将来开拓国际市场做好准备。
5 结束语
铁路招投标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为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保证的一个关键环节,如何有力地加强和有效改进铁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将是当前国内铁路建设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 罗石峰.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展及现状探讨[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08(2).
[2] 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