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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概念、政策法规等理论基础上,通过对佛冈县的分析,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目的;意义;佛冈县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概念及政策
1.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概念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1.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根据《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广东省城镇建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粤国土资发[2006]247号)、《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指南》等文件精神,探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
2、佛冈县概况
佛冈县位于广东省中部,珠江三角洲边缘,清远市西南角,地域范围是东经113°18′—113°47,北纬23°40′—24°07′,地处北江支流一级支流潖江的中上游,东北面与新丰县为界,东南与从化市接壤,西南毗邻清城区,北面与英德市相连,全县地域面积1293平方公里。
3、佛冈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析
3.1佛冈县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理论潜力测算
2009年佛冈县农村居民点面积为55673.7亩,而根据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近期农村人口将减少至22.80万人。根据《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GB50188-93),选用120.1~150类Ⅴ级,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00.1~120平方米/人(可减0~15平方米),结合新一轮规划的核心思想——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佛冈县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规划期间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按照110平方米控制,规划期间,佛冈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为41040亩(22.8万×120平方米),则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城乡挂钩理论潜力规模为:
农村居民点城乡挂钩的理论潜力规模 = 2009年农村居民点面积-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用地控制规模 = 55670.25亩-41040亩=975.58亩。
3.2佛冈县农村居民点城乡挂钩的现实潜力测算
农村居民点城乡挂钩的理论潜力是指仅就居民点本身的条件,不考虑其它因素制约情况下的潜力。但实际上,农村居民点减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实施要取决于许多外部条件,如农村居民点减少一般受经济能力、生产条件、农民的传统观念及自然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因此,农村居民点城乡挂钩的理论潜力在短期内不可能实现。
4、效益评价
4.1经济效益分析
按照佛冈县第一批呈现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施情况来看,需要资金投入的主要有四个方面:规划设计、测量调查费用、拆旧区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拆旧区工程施工费用、安置区建设费用,这些大概是6万元/亩,而按佛冈县基准地价及现行市值估算,可出让的土地市值约为18万元/亩。
4.2社会效益
(1)通过规划的实施,农业集中连片,农村居民点集聚布局,有利于协调好农、林、水利、建设、环保等部门用地关系,保护好基本农田,并为土地用途管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通过规划的实施,便于节约和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3)通过规划的实施,便于加强农户之间的联系,提高村民组织化程度,为发展乡村文化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提高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构建“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3生态效益
(1)通过规划的实施,将布局零散的居民点整理成农地,与周边大片农地连成一片,便于统筹安排农业生产,改善农作物生长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土地生产力的提高,为建立现代农业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2)通过规划的实施,农田防护林将更成体系,村内道路两旁也将新建护路林,农田防护林、护路林的建设具有美化环境、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功能。
(3)通过规划的实施,安置区统一规划、集聚布局,便于集中治理环境污染,切实解决好农村住宅于畜禽圈舍混杂、水源污水、垃圾散放等问题,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创建“村容整洁”社会主义新农村。
5、结论和建议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拓展城镇建设用地空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措施。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够有效缓解用地供需矛盾,有利于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R]国土资发[2005]207号文,2005-10-01
[2]庄杜明,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拓展城鎮建设用地空间——关于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的思考[J]国土资源通讯,2005(19):37
[3]李如海,吴飞,关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挂钩政策的思考——以江苏省为例[M]北京:中国论文下载中心网站,2006-02-04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目的;意义;佛冈县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概念及政策
1.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概念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1.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根据《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广东省城镇建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粤国土资发[2006]247号)、《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指南》等文件精神,探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
2、佛冈县概况
佛冈县位于广东省中部,珠江三角洲边缘,清远市西南角,地域范围是东经113°18′—113°47,北纬23°40′—24°07′,地处北江支流一级支流潖江的中上游,东北面与新丰县为界,东南与从化市接壤,西南毗邻清城区,北面与英德市相连,全县地域面积1293平方公里。
3、佛冈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析
3.1佛冈县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理论潜力测算
2009年佛冈县农村居民点面积为55673.7亩,而根据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近期农村人口将减少至22.80万人。根据《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GB50188-93),选用120.1~150类Ⅴ级,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00.1~120平方米/人(可减0~15平方米),结合新一轮规划的核心思想——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佛冈县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规划期间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按照110平方米控制,规划期间,佛冈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为41040亩(22.8万×120平方米),则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城乡挂钩理论潜力规模为:
农村居民点城乡挂钩的理论潜力规模 = 2009年农村居民点面积-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用地控制规模 = 55670.25亩-41040亩=975.58亩。
3.2佛冈县农村居民点城乡挂钩的现实潜力测算
农村居民点城乡挂钩的理论潜力是指仅就居民点本身的条件,不考虑其它因素制约情况下的潜力。但实际上,农村居民点减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实施要取决于许多外部条件,如农村居民点减少一般受经济能力、生产条件、农民的传统观念及自然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因此,农村居民点城乡挂钩的理论潜力在短期内不可能实现。
4、效益评价
4.1经济效益分析
按照佛冈县第一批呈现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施情况来看,需要资金投入的主要有四个方面:规划设计、测量调查费用、拆旧区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拆旧区工程施工费用、安置区建设费用,这些大概是6万元/亩,而按佛冈县基准地价及现行市值估算,可出让的土地市值约为18万元/亩。
4.2社会效益
(1)通过规划的实施,农业集中连片,农村居民点集聚布局,有利于协调好农、林、水利、建设、环保等部门用地关系,保护好基本农田,并为土地用途管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通过规划的实施,便于节约和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3)通过规划的实施,便于加强农户之间的联系,提高村民组织化程度,为发展乡村文化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提高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构建“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3生态效益
(1)通过规划的实施,将布局零散的居民点整理成农地,与周边大片农地连成一片,便于统筹安排农业生产,改善农作物生长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土地生产力的提高,为建立现代农业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2)通过规划的实施,农田防护林将更成体系,村内道路两旁也将新建护路林,农田防护林、护路林的建设具有美化环境、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功能。
(3)通过规划的实施,安置区统一规划、集聚布局,便于集中治理环境污染,切实解决好农村住宅于畜禽圈舍混杂、水源污水、垃圾散放等问题,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创建“村容整洁”社会主义新农村。
5、结论和建议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拓展城镇建设用地空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措施。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够有效缓解用地供需矛盾,有利于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R]国土资发[2005]207号文,2005-10-01
[2]庄杜明,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拓展城鎮建设用地空间——关于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的思考[J]国土资源通讯,2005(19):37
[3]李如海,吴飞,关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挂钩政策的思考——以江苏省为例[M]北京:中国论文下载中心网站,2006-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