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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意外成为“书香北京·金牌阅读推广人”后的第一篇书评,也是我给自己定下的践行“阅读推广”职责的第一个小任务,半夜醒来,一气呵成。
我一直认为,读书就是要“随性”,不用过分拘泥于传世经典,经典不见得契合你此刻的心境,而“随性”选择的书,才能引发你共鸣,启迪你思考。刘哲的这本《司法观》就是可以“随性”拿起的书,它真的可以帮你实现自我扩展、自我重识、自我进化。正如刘哲所说,读书不仅是为了了解作品本身,也是在尝试了解作者与他的期待,是与作者对话的过程。
“阅读就是对话”,是读者应当培养的一种阅读能力,你要尝试理解文章的中心大意,理解作者的所思所想,才能实现与作者对话。
经常看刘哲文章的人,会知道,除非必要,他不会引用别人的观点,他的文字只记录他想说的话,只承载他脑子里的东西。他说,我们聊天时也不会去翻书,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交流,也不影响思想的表达,因为只有真实的东西才能打动人。他这样说,也这样做了。他把他自己的思考、思辨过程以一种具象、可感知的形式呈现出来,凝结成了这本《司法观》,让你看到文字的同时对上自己的“故事”,他把文字印在了你的生活里,让你不自觉地体会到了“阅读就是对话”的奇妙感受。原来,“阅读就是对话”,可能不是对读者能力的要求,而是作者自我要求的更高位阶。
《司法观》就是刘哲在用他的语言,把你脑子里转了万千遍的想法、把你的现状或者“遭遇”表达出来。比如他在“公诉人的牙齿在哪里?”一文中说道,“有人说公诉人武装到了牙齿。但是我怎么没看见呢,牙齿在哪呢?可能在肚子里吧,自己咽下去的。”“有时候关键证据取不到,整个案件都只能放弃,勉强起诉最终也要撤回起诉,或者被判无罪……即使那些不是特别关键的证据,如果不是完全到位,在出庭的过程中公诉人也会比较难受,往往只能硬辩、硬说。但是谁还不要点脸面呢,谁又想硬辩、硬说?”
如果你是或者曾经是一名公诉人,就问你有没有种被戳到痛点,想用力点头的冲动?我们研究法律语言,会坚守一个原则——法律、语言、法律人一定是一脉相承的整体。语言是内容,法律是形式,形式是内容的载体。法律人使用的语言,背后一定承载着根植于内心的司法理念和法律思维。
这本《司法观》,之所以吸引人,就在于它的语言,通篇少见高大上的概念和空洞的大词,而是有具象、有温度、有血有肉的“人话”,你能听得懂,也愿意去听,所以它的文字背后承载的“司法观”才可能成为你我愿意接受且信仰的法律精神。与作者的前三本书相比,《司法观》的思辨性更强,不仅是检察官手记,他更是以一种更为自信的态度去呈现他的司法观,呈现值得所有法律人信仰和坚守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现代汉语里有一句名言:语法是把话说对,修辞是把话说好。如果一本书传递了你认为对的理念,并不值得推荐,但如果一本书用了一种你愿意接受的语言传递了你认同的理念,就真的可以拿来翻阅细品了。
“观”这个词,是一个很宏大的概念,作者极力避免说教式的口号语言,他不会直接告诉你好的“司法观”是什么,而是以事例、案例启发你思考,引起你共鸣。
以“拒绝司法平庸主义”一文为例,作者把叙事和思辨完美结合。他讲述了自己在检察机关的成長经历和所见所闻,批判了那些已无法适应新时代新需求的“老经验”“老模板”“老做法”,反思了我们长久浸淫在检察系统中形成的“司法油腻”,否定了那些只顾低头干活要指标、不会抬头看路辨方向的低质输出。但他不是只会叮人的牛虻,他更在意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向:把人当人看待,人性司法才是新法治时代的新司法价值观。所以,他的文章,一定有值得你我反思的问题,也一定有深思熟虑的建设性意见。
以“理查德·朱维尔的哀歌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哀歌”一文为例,作者描述了忠于职守的保安理查德恩·朱维尔被诬告陷害的案件,公众对一个较真、跟妈妈住在一起、社会底层胖保安的偏见,引导着顺应了“民意”侦查,“尽职尽责”的制造了冤案,环环入扣的案情推进,警示身为司法官的你我,要警惕舆论可能对司法公正的负面影响,警示挚爱公平正义的你我,冤案不仅会毁掉一个人的人生,更会毁掉社会对正义的信仰、人性的希望。
说完文字,说完思想,再来说说刘哲这个法律人。张军检察长认为,用好法律语言,首先要有情怀,要心怀人民;其次是能力,语言运用的能力;最后是自信,你相信你行,才能让别人信服。刘哲就是那个我们法律语言研究中心一直想挖掘的具有闪光语言的检察官,有情怀,心怀人民、秉持公正、敬畏法治,有能力,准确判断侦查方向、能屈能伸顾全大局、妙语连珠箭无虚发,有自信,临场不乱、不急不缓、令人信服。
我很钦佩刘哲的胆识和勇气,更钦佩出版社的担当和魄力,刘哲说出了你我想说却又不敢说或者不知从何说起的话。我深知,刘哲的这些文字,绝不是逞一时口舌之快,他“超越了本职工作,超越了他所在的部门,超越了个人的利害得失,他站在维护法治、实现正义、为民请命的立场上”,面向法治轨道应延展的方向,用力呐喊。
德国学者李斯特有一句名言,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司法行为一样如此。司法行为是社会行为的示范,司法观会影响公众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很难想象,一个拥有混乱、无底线司法行为的社会,民众的社会行为会是规范而有序的。
作为检察官,我一直秉持着“司法应该有温度”的理念,努力用大众语言去讲述检察故事。我也希望通过我的书评,能够帮你翻开这本有温度、传播检察正能量的《司法观》。(作者系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检察官)
作者: 刘哲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 2020-9
作者简介:
刘哲,北京市检察院首批入额检察官,曾办理山西溃坝案,设计并组织研发刑事公诉出庭能力培养平台,著有《检察再出发》《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法治无禁区》。本书是作者在一线办案的思考与总结,紧密结合当下的司法改革实践,与最前沿的司法理念接轨。不忘初心,面向未来,代表了最新一代检察官的人文情怀与法治信念,能够引领关于“法治如何前行”的新一轮思考。
我一直认为,读书就是要“随性”,不用过分拘泥于传世经典,经典不见得契合你此刻的心境,而“随性”选择的书,才能引发你共鸣,启迪你思考。刘哲的这本《司法观》就是可以“随性”拿起的书,它真的可以帮你实现自我扩展、自我重识、自我进化。正如刘哲所说,读书不仅是为了了解作品本身,也是在尝试了解作者与他的期待,是与作者对话的过程。
只有真实的东西才能打动人
“阅读就是对话”,是读者应当培养的一种阅读能力,你要尝试理解文章的中心大意,理解作者的所思所想,才能实现与作者对话。
经常看刘哲文章的人,会知道,除非必要,他不会引用别人的观点,他的文字只记录他想说的话,只承载他脑子里的东西。他说,我们聊天时也不会去翻书,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交流,也不影响思想的表达,因为只有真实的东西才能打动人。他这样说,也这样做了。他把他自己的思考、思辨过程以一种具象、可感知的形式呈现出来,凝结成了这本《司法观》,让你看到文字的同时对上自己的“故事”,他把文字印在了你的生活里,让你不自觉地体会到了“阅读就是对话”的奇妙感受。原来,“阅读就是对话”,可能不是对读者能力的要求,而是作者自我要求的更高位阶。
《司法观》就是刘哲在用他的语言,把你脑子里转了万千遍的想法、把你的现状或者“遭遇”表达出来。比如他在“公诉人的牙齿在哪里?”一文中说道,“有人说公诉人武装到了牙齿。但是我怎么没看见呢,牙齿在哪呢?可能在肚子里吧,自己咽下去的。”“有时候关键证据取不到,整个案件都只能放弃,勉强起诉最终也要撤回起诉,或者被判无罪……即使那些不是特别关键的证据,如果不是完全到位,在出庭的过程中公诉人也会比较难受,往往只能硬辩、硬说。但是谁还不要点脸面呢,谁又想硬辩、硬说?”
如果你是或者曾经是一名公诉人,就问你有没有种被戳到痛点,想用力点头的冲动?我们研究法律语言,会坚守一个原则——法律、语言、法律人一定是一脉相承的整体。语言是内容,法律是形式,形式是内容的载体。法律人使用的语言,背后一定承载着根植于内心的司法理念和法律思维。
这本《司法观》,之所以吸引人,就在于它的语言,通篇少见高大上的概念和空洞的大词,而是有具象、有温度、有血有肉的“人话”,你能听得懂,也愿意去听,所以它的文字背后承载的“司法观”才可能成为你我愿意接受且信仰的法律精神。与作者的前三本书相比,《司法观》的思辨性更强,不仅是检察官手记,他更是以一种更为自信的态度去呈现他的司法观,呈现值得所有法律人信仰和坚守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现代汉语里有一句名言:语法是把话说对,修辞是把话说好。如果一本书传递了你认为对的理念,并不值得推荐,但如果一本书用了一种你愿意接受的语言传递了你认同的理念,就真的可以拿来翻阅细品了。
“观”这个词,是一个很宏大的概念,作者极力避免说教式的口号语言,他不会直接告诉你好的“司法观”是什么,而是以事例、案例启发你思考,引起你共鸣。
以“拒绝司法平庸主义”一文为例,作者把叙事和思辨完美结合。他讲述了自己在检察机关的成長经历和所见所闻,批判了那些已无法适应新时代新需求的“老经验”“老模板”“老做法”,反思了我们长久浸淫在检察系统中形成的“司法油腻”,否定了那些只顾低头干活要指标、不会抬头看路辨方向的低质输出。但他不是只会叮人的牛虻,他更在意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向:把人当人看待,人性司法才是新法治时代的新司法价值观。所以,他的文章,一定有值得你我反思的问题,也一定有深思熟虑的建设性意见。
以“理查德·朱维尔的哀歌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哀歌”一文为例,作者描述了忠于职守的保安理查德恩·朱维尔被诬告陷害的案件,公众对一个较真、跟妈妈住在一起、社会底层胖保安的偏见,引导着顺应了“民意”侦查,“尽职尽责”的制造了冤案,环环入扣的案情推进,警示身为司法官的你我,要警惕舆论可能对司法公正的负面影响,警示挚爱公平正义的你我,冤案不仅会毁掉一个人的人生,更会毁掉社会对正义的信仰、人性的希望。
你相信你行,才能让别人信服
说完文字,说完思想,再来说说刘哲这个法律人。张军检察长认为,用好法律语言,首先要有情怀,要心怀人民;其次是能力,语言运用的能力;最后是自信,你相信你行,才能让别人信服。刘哲就是那个我们法律语言研究中心一直想挖掘的具有闪光语言的检察官,有情怀,心怀人民、秉持公正、敬畏法治,有能力,准确判断侦查方向、能屈能伸顾全大局、妙语连珠箭无虚发,有自信,临场不乱、不急不缓、令人信服。
我很钦佩刘哲的胆识和勇气,更钦佩出版社的担当和魄力,刘哲说出了你我想说却又不敢说或者不知从何说起的话。我深知,刘哲的这些文字,绝不是逞一时口舌之快,他“超越了本职工作,超越了他所在的部门,超越了个人的利害得失,他站在维护法治、实现正义、为民请命的立场上”,面向法治轨道应延展的方向,用力呐喊。
德国学者李斯特有一句名言,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司法行为一样如此。司法行为是社会行为的示范,司法观会影响公众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很难想象,一个拥有混乱、无底线司法行为的社会,民众的社会行为会是规范而有序的。
作为检察官,我一直秉持着“司法应该有温度”的理念,努力用大众语言去讲述检察故事。我也希望通过我的书评,能够帮你翻开这本有温度、传播检察正能量的《司法观》。(作者系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检察官)
司法观
作者: 刘哲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 2020-9
作者简介:
刘哲,北京市检察院首批入额检察官,曾办理山西溃坝案,设计并组织研发刑事公诉出庭能力培养平台,著有《检察再出发》《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法治无禁区》。本书是作者在一线办案的思考与总结,紧密结合当下的司法改革实践,与最前沿的司法理念接轨。不忘初心,面向未来,代表了最新一代检察官的人文情怀与法治信念,能够引领关于“法治如何前行”的新一轮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