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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群众路线是党的事业得意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群众路线可以促进社会主义全面发展,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将群众的利益作为核心。法律是严肃的,而法的出发点与归结点都在于人,在于人的合理需求,因此,文章通过分析群众路线和法治建设之间的联系提出了贯彻群众路线,深化法治构建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群众路线;法治;建设
群众路线是党的核心任务以及主要的工作脉络。群众路线的理论构架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宰,是社会改革的核心,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主要理念。因此若要深化社会主义全面建设,那么就一定要遵循党的群众路线这一基本原则。
一、群众路线和法治建设之间的联系
(一)群众路线和法治建设的目标相近
法治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其具有相统一的目的,因为两者均为人民群众;同时其相关要求一致,理念相同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两者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那就是将人民的权益以及利益当作首要任务。构建法治国家,要以人民为本;人民是党要依靠的核心力量,是党所要服务的目标。若想构建法治国家,就要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可以被人民所用。若要构建法治国家,就要让人民做主等,让群众过上高品质的生活。
(二)遵循群众路线是深化法治构建的先决条件
群众路线和法治是相辅相成的,是构建法治国家必不可少的核心内容。而且,构建依法治国也是群众路线的依托。宪法与法律,其根本内容是确保人民群众基本利益,按照法律治理国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人民群众相关利益。我们所提到的小康社会是依法治理的社会,同样小康社会的构建要依靠人民,构建的主要原则是为了人民可以过上高品质的生活。
(三)深化群众路线需要依靠法治保障
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缩写,是和人治相对应的一种治国手段。法治的价值取向,主要是对公民的权益以及人权的保障,同样是对国家权力的有效制约。法治的主要理念在于有效约束国家权力,避免公权力的失衡,进而导致对群众利益的影响。公权力不受法治制约,不作为以及滥用等情况,是损害群众权益核心因素。维持人民的合法利益,一定要采取法治手段。政府按照法治行政,人民按照法治维权。法治是从根源上确保群众路线的一种方式,现阶段我们国家坚守法治,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在贯彻群众路线。
二、遵循群众路线。深化法治的构建
现阶段,国内的法治构建存在较多不足,主要问题包括下述几点:1.立法质量偏低;2.一些官员法治理念匮乏;3.执法存在漏洞;4.违法不究;5.和人民群众利益有关的执法司法弊病丛生;6.一些公职人员滥用权利、知法犯法。上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影响着社会的公平性,同时也遏制了人民合法利益。相关学者说过:“人民的幸福要凌驾于法律之上。”若想构建法治国家,那么我们就要肩负起维护人民利益的责任,同时要认可以及推动法治构建,要敬畏群众,遵循群众路线这一基本理念。
(一)遵循群众路线,深化法治思维以及法治措施的运用
党的十八大表明“深化领导干部利用法治手段完善改革、促进发展、缓解矛盾”。这不仅是执政党依法治国方针的彰显,同时还是对实际情况的客观认识,不可否认,现阶段党群以及干群关系中所凸显的问题,这和社会转型阶段利益繁琐化存在一定的关系,不过也与个别领导干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中法治思维不足有根本的联系。法治思维以及法治手段是领导干部达成法治共识的先决条件。通过多年完善,具有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机制的形成,这样就促使有法可依变为现阶段较为显著的特点;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使国内经济、政治以及社会等很多建设都可以纳入到法治化路线。从此层面来分析,革新的成效会彰显在执政党服务群众以及社会管理的能力上。所以,通过法治思维以及法治手段治理现阶段的社会问题,应该是相关领导干部深化自身能力的主要因素。
(二)遵循群众路线理念,深化立法品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立法工作只有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反映群众的所思、所想,满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体现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才能被群众所接受,也容易得到贯彻落实。因此,群众是党的力量的源泉,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智慧源泉。
(三)坚持群众路线,保障司法公正
公正执法是法治的核心目标,同样亦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现阶段,国内社会处于转型阶段,涉法涉诉等相关案件的问题较多,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司法系统还无法完全处理此类纷争。一些难解的案件不是经司法系统予以解决的,而是经党委与政府的多层次协调,在司法外得到处理。这就削弱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增强了人们对行政手段以及“人治”的依赖。要实现长治久安,一定要及时在实际生活中树立司法的权威性以及公信力,用以保证司法裁判在法律问题解决中的有效性,所以坚持群众路线对促进司法活动具有十分深远的作用。只有坚持和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路线,并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能确保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不偏离“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此,人民法官必须要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培育群众的法治信仰,我们的法治建设才能最终取得成功。
【关键词】群众路线;法治;建设
群众路线是党的核心任务以及主要的工作脉络。群众路线的理论构架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宰,是社会改革的核心,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主要理念。因此若要深化社会主义全面建设,那么就一定要遵循党的群众路线这一基本原则。
一、群众路线和法治建设之间的联系
(一)群众路线和法治建设的目标相近
法治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其具有相统一的目的,因为两者均为人民群众;同时其相关要求一致,理念相同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两者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那就是将人民的权益以及利益当作首要任务。构建法治国家,要以人民为本;人民是党要依靠的核心力量,是党所要服务的目标。若想构建法治国家,就要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可以被人民所用。若要构建法治国家,就要让人民做主等,让群众过上高品质的生活。
(二)遵循群众路线是深化法治构建的先决条件
群众路线和法治是相辅相成的,是构建法治国家必不可少的核心内容。而且,构建依法治国也是群众路线的依托。宪法与法律,其根本内容是确保人民群众基本利益,按照法律治理国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人民群众相关利益。我们所提到的小康社会是依法治理的社会,同样小康社会的构建要依靠人民,构建的主要原则是为了人民可以过上高品质的生活。
(三)深化群众路线需要依靠法治保障
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缩写,是和人治相对应的一种治国手段。法治的价值取向,主要是对公民的权益以及人权的保障,同样是对国家权力的有效制约。法治的主要理念在于有效约束国家权力,避免公权力的失衡,进而导致对群众利益的影响。公权力不受法治制约,不作为以及滥用等情况,是损害群众权益核心因素。维持人民的合法利益,一定要采取法治手段。政府按照法治行政,人民按照法治维权。法治是从根源上确保群众路线的一种方式,现阶段我们国家坚守法治,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在贯彻群众路线。
二、遵循群众路线。深化法治的构建
现阶段,国内的法治构建存在较多不足,主要问题包括下述几点:1.立法质量偏低;2.一些官员法治理念匮乏;3.执法存在漏洞;4.违法不究;5.和人民群众利益有关的执法司法弊病丛生;6.一些公职人员滥用权利、知法犯法。上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影响着社会的公平性,同时也遏制了人民合法利益。相关学者说过:“人民的幸福要凌驾于法律之上。”若想构建法治国家,那么我们就要肩负起维护人民利益的责任,同时要认可以及推动法治构建,要敬畏群众,遵循群众路线这一基本理念。
(一)遵循群众路线,深化法治思维以及法治措施的运用
党的十八大表明“深化领导干部利用法治手段完善改革、促进发展、缓解矛盾”。这不仅是执政党依法治国方针的彰显,同时还是对实际情况的客观认识,不可否认,现阶段党群以及干群关系中所凸显的问题,这和社会转型阶段利益繁琐化存在一定的关系,不过也与个别领导干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中法治思维不足有根本的联系。法治思维以及法治手段是领导干部达成法治共识的先决条件。通过多年完善,具有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机制的形成,这样就促使有法可依变为现阶段较为显著的特点;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使国内经济、政治以及社会等很多建设都可以纳入到法治化路线。从此层面来分析,革新的成效会彰显在执政党服务群众以及社会管理的能力上。所以,通过法治思维以及法治手段治理现阶段的社会问题,应该是相关领导干部深化自身能力的主要因素。
(二)遵循群众路线理念,深化立法品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立法工作只有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反映群众的所思、所想,满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体现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才能被群众所接受,也容易得到贯彻落实。因此,群众是党的力量的源泉,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智慧源泉。
(三)坚持群众路线,保障司法公正
公正执法是法治的核心目标,同样亦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现阶段,国内社会处于转型阶段,涉法涉诉等相关案件的问题较多,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司法系统还无法完全处理此类纷争。一些难解的案件不是经司法系统予以解决的,而是经党委与政府的多层次协调,在司法外得到处理。这就削弱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增强了人们对行政手段以及“人治”的依赖。要实现长治久安,一定要及时在实际生活中树立司法的权威性以及公信力,用以保证司法裁判在法律问题解决中的有效性,所以坚持群众路线对促进司法活动具有十分深远的作用。只有坚持和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路线,并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能确保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不偏离“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此,人民法官必须要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培育群众的法治信仰,我们的法治建设才能最终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