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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場假期修改的討論中,幾位受訪者均積極的表述自己的觀點,在採訪的最後,他們也對本澳假期的修改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見和方案。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李從正介紹,在對於勞工法框架性的條文修改上,政府提出了一個構想:最初的時候,強制性假期補償是“三工”或者補償相應的一天假期。但這次政府就提出了,可以容許僱主以兩天的補假去代替“三工”。這種方式是可行的,僱主可能會認為不需要補償錢的話直接從閒置、生意較慘淡的時候拿出兩天作為補假,以用來減少損失。也許這種方案,有些僱員會認為在強制性假期的收入保障被弱化了。不過,每一個政策的提出一定會有爭議,難以做到眾人心服口服,唯有多多利用科學的數據分析,尋求一個平衡的方案,循序漸進。
澳門思匯網絡理事長梁偉民說:“對假期我一直有一些自己的看法,做服務業必須有一些人要‘犧牲’,有補償,但補償給企業很大壓力。我覺得解決的方法可以是,例如今年的公眾假期天數是20天,就不統一規定在哪天,而是可以自己去安排。”他繼續解釋道,“強制性假期的補假也另外放,即整個假期的天數不只有20天而是25天,僱主要給僱員這些假期的前提就是強制性假期要上班並且沒有薪資的補償,假期總天數已經比公眾假期多,這是公平的。”在梁偉民理事長看來,可以選擇一個中位數的假期天數,如果有10天強制性假期就要補償20天,僱主明白一年有20天假期要給僱員,所以安排僱員上班的話僱員也不會反對,因為他們知道假期已經是比之前多了,當然如果假期回去加班那就另當別論了。這種方式比較容易安排,也許還可以改善歷史遺留的“疊假”的問題。“我的建議可能還不能完全解決這當中的矛盾,但是調整的話需要有一個新的思維和概念,不是說增加多少天假期人們就會平衡,而是選擇一共多少天,這個概念能循序漸進的把現在兩種放假制度的間距拉近。”他進一步解釋到。
澳門博彩企業員工協會總幹事蔡錦富提出兩個建議,一是適當增加一些勞工假期,不一定要所有公眾假期都增加到勞工法裡。“現在澳門的假期基本上都是國內比較重要的假期,如中秋節、清明節、重陽節這些較大的節日,但其實現在很多澳門人也會慶祝類似耶誕節、復活節這種日子,所以其實是否這些節日也可以考慮納入?澳門連冬至也未曾納入強制性假期。像這些對於傳統中國人來說比較重要的日子其實是可以增加的。”蔡錦富表示,另一方面不得不提的就是,現行的年假制度,也有一個建設空間,是否必須硬性規定年假是六天?很多員工工作了三十年、四十年也只有六天,這是有調升的空間。他指出,假期的問題需要政府下定決心去改,假期作為員工福利的增加,雇主一定是反對的,但政府要有一個決心提升員工的休息休假、提升員工的福利。在採訪最後,蔡總幹事還提出了現下澳門的整個工時方面也需要有檢討的,“澳門現在仍然停留在四十八小時工時,但很多地區都實行五天工作制,工時越來越短。澳門是以服務型為主,它二十四小時都會運作,那在此我覺得還是可以有適當的研究,例如工時四十八小時是否可以慢慢調到四十四或者是適當調低。”
澳門博彩最前線理事長楊晚亭最後總結表明,無論假期如何修改,都應該盡快的修補漏洞,現行法律的滯後讓員工得不到應有的休憩保障,這種情況是不應該出現的。至於如何改變?首先就應該要從“疊假”問題開始解決,既然定義為強制性假期,那企業應該要賦予員工的權利就應都有,而不是通過調假等方式,剋扣員工的福利假期,讓假期少之又少。
本刊認為,當下澳門不僅僅處於經濟轉型的調整時期,對於其他政策也都在於檢討、探索階段。對於假期的爭議,各有個的看法。但是,政府一直承諾保障勞工基層的權利,就該有決心去解決這個問題。假期增加對於經濟的影響各有說法,但是整個國際趨勢是讓員工愈來愈注意生活與工作平衡,假期多少隨時成為員工對公司不滿的原因,有時也影響工作效率和招聘,只有妥善處理假期修改的問題,相關矛盾才能得以解決,讓員工更用心的去為公司服務。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李從正介紹,在對於勞工法框架性的條文修改上,政府提出了一個構想:最初的時候,強制性假期補償是“三工”或者補償相應的一天假期。但這次政府就提出了,可以容許僱主以兩天的補假去代替“三工”。這種方式是可行的,僱主可能會認為不需要補償錢的話直接從閒置、生意較慘淡的時候拿出兩天作為補假,以用來減少損失。也許這種方案,有些僱員會認為在強制性假期的收入保障被弱化了。不過,每一個政策的提出一定會有爭議,難以做到眾人心服口服,唯有多多利用科學的數據分析,尋求一個平衡的方案,循序漸進。
澳門思匯網絡理事長梁偉民說:“對假期我一直有一些自己的看法,做服務業必須有一些人要‘犧牲’,有補償,但補償給企業很大壓力。我覺得解決的方法可以是,例如今年的公眾假期天數是20天,就不統一規定在哪天,而是可以自己去安排。”他繼續解釋道,“強制性假期的補假也另外放,即整個假期的天數不只有20天而是25天,僱主要給僱員這些假期的前提就是強制性假期要上班並且沒有薪資的補償,假期總天數已經比公眾假期多,這是公平的。”在梁偉民理事長看來,可以選擇一個中位數的假期天數,如果有10天強制性假期就要補償20天,僱主明白一年有20天假期要給僱員,所以安排僱員上班的話僱員也不會反對,因為他們知道假期已經是比之前多了,當然如果假期回去加班那就另當別論了。這種方式比較容易安排,也許還可以改善歷史遺留的“疊假”的問題。“我的建議可能還不能完全解決這當中的矛盾,但是調整的話需要有一個新的思維和概念,不是說增加多少天假期人們就會平衡,而是選擇一共多少天,這個概念能循序漸進的把現在兩種放假制度的間距拉近。”他進一步解釋到。
澳門博彩企業員工協會總幹事蔡錦富提出兩個建議,一是適當增加一些勞工假期,不一定要所有公眾假期都增加到勞工法裡。“現在澳門的假期基本上都是國內比較重要的假期,如中秋節、清明節、重陽節這些較大的節日,但其實現在很多澳門人也會慶祝類似耶誕節、復活節這種日子,所以其實是否這些節日也可以考慮納入?澳門連冬至也未曾納入強制性假期。像這些對於傳統中國人來說比較重要的日子其實是可以增加的。”蔡錦富表示,另一方面不得不提的就是,現行的年假制度,也有一個建設空間,是否必須硬性規定年假是六天?很多員工工作了三十年、四十年也只有六天,這是有調升的空間。他指出,假期的問題需要政府下定決心去改,假期作為員工福利的增加,雇主一定是反對的,但政府要有一個決心提升員工的休息休假、提升員工的福利。在採訪最後,蔡總幹事還提出了現下澳門的整個工時方面也需要有檢討的,“澳門現在仍然停留在四十八小時工時,但很多地區都實行五天工作制,工時越來越短。澳門是以服務型為主,它二十四小時都會運作,那在此我覺得還是可以有適當的研究,例如工時四十八小時是否可以慢慢調到四十四或者是適當調低。”
澳門博彩最前線理事長楊晚亭最後總結表明,無論假期如何修改,都應該盡快的修補漏洞,現行法律的滯後讓員工得不到應有的休憩保障,這種情況是不應該出現的。至於如何改變?首先就應該要從“疊假”問題開始解決,既然定義為強制性假期,那企業應該要賦予員工的權利就應都有,而不是通過調假等方式,剋扣員工的福利假期,讓假期少之又少。
本刊認為,當下澳門不僅僅處於經濟轉型的調整時期,對於其他政策也都在於檢討、探索階段。對於假期的爭議,各有個的看法。但是,政府一直承諾保障勞工基層的權利,就該有決心去解決這個問題。假期增加對於經濟的影響各有說法,但是整個國際趨勢是讓員工愈來愈注意生活與工作平衡,假期多少隨時成為員工對公司不滿的原因,有時也影響工作效率和招聘,只有妥善處理假期修改的問題,相關矛盾才能得以解決,讓員工更用心的去為公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