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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督导工作逐步摆到了各级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充分尊重两项督导评估结果,对当地党政及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提高了受评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了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但在新形势下,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实施重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如何切实履行政府教育督导职能,着力促进区域教育的健康、和谐、持续发展呢?笔者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