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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奖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技事业的发展,我省于1986年设立了科技进步奖。13年来,我省科技奖励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形成了与国家、部委相互衔接和配套的科技奖励制度。科技奖励制度的实施,对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加速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科技人才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影响深远。本文仅就1992~1998年江西省科技进步奖农业获奖项目进行初步分析与评价,试图为今后农业科研的导向以及改进评奖工作提出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