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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宣讲小说是以康熙《圣谕十六条》为旨归,阐发儒家伦理道德的教化文本。四川宣讲小说产生于晚清四川境内,具有空间聚集、时间集中和创作主体意愿趋同的“集群性”。究其成因,有四川文化空间上的封闭性和趋同性,顺应晚清“圣谕”宣讲“普适性”的改革和小说编创者强烈的、一致的著述意愿等方面。集群的四川宣讲小说有其独特性,表现为保留大量的四川方言俗语和民俗资料;保留案头阅读之外的说唱艺术价值;存在不同作品间互相摘录、援引或改编、重写同一故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