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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上围观明星八卦并评点是非,是网友“可以取而用之”的权利。而一旦他们自认为处在道德制高点上,他们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将“权利”变身为“权力”行使,并视为乐趣。
微博从来都不缺八卦热点,稍稍回顾下近几个月以来就有好几起轰动全网的明星八卦,吴亦凡约炮传闻、王宝强离婚纠纷、乔任梁的自杀、张靓颖母亲撕女婿冯柯,除此之外每天都源源不断有着各种或大或小的八卦。越来越多明星感到微博的“不友好”,网友的围观和评论常令他们不堪重负,他们或关闭微博评论,甚至直接退出微博。虽然微博生态引起不少人的担忧、批评和反思,但这丝毫没有减弱网友对明星八卦的追逐和评论。究竟我们围观明星八卦的动力从何而来,我们从中又想获得些什么?
明星不是普通人
每当网友对明星的丑闻进行围观时,该明星的忠实粉丝都会跳出来维护自家idol,他们的理由是:我家idol也是普通人啊,他也有自己的生活,你凭什么围观他?
虽然我们能够理解粉丝的护主心切,但很可惜这个理由站不住脚,因为明星并不是普通人,这是明星的商业属性决定的,在消费社会里,明星其实就是一种商品。居伊·德波在《景观社会》中指出,人们最热衷的消费活动是观看,因此,一个明星的商业价值首先就体现在他的曝光程度。我们看到的许多明星绯闻,很大一部分其实是明星的宣传方故意放料给八卦媒体炒作的,为的就是赢得关注度。明星再利用曝光率和关注度,争取演出机会,获得代言,并赚得盘满钵满。你不能炒作宣传或代言的时候很来劲,等真正有什么丑闻曝光了,再哭哭啼啼说自己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这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你捞钱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你一个代言的酬劳就相当于普通人工作10年,你说你是普通人,那普通人还真担待不起。
简言之,当明星将曝光率当成赚钱的工具,这便在无形中与公众达成一个契约:明星有凭借点击率捞金的权利,公众自然也有围观的权利,不能是你赚钱了我才能围观,你出丑了就变成我侵犯隐私了。
另一方面,只要是商品,必然经过包装,明星也不例外。这种包装,换个容易理解的词来说,就是“人设”,什么小鲜肉、清纯学长、男友力、女王攻,都是包装的结果。比如这一两年来娱乐圈一下子扎堆出现了一批“小鲜肉”,一部电视剧叫价几千万,一个代言上千万,他们除了有颜外多数没什么演技,有什么底气开出这样的价码?因为他们有疯狂为他们买单的粉丝,而粉丝爱上的—不仅仅是他们的颜,更重要的是他们“清纯学长”、“男友”之类的人设。既然你是我“男友”,那我就愿意为你买礼物,花钱买你代言的产品,看你主演的电视剧和电影,砸钱买周边,花时间刷榜,分工清晰地自动营销……
人设同样是一种明星与粉丝/路人之间的一种隐形的契约关系。“小鲜肉”通过人设赢得了粉丝的芳心、获得了路人的好感并大赚一笔,他同时就有义务在粉丝和公众面前维持好自己的人设—你是“清纯学长”,请表现出清纯正直温暖干净的气质,你是“老干部”,请保持成熟稳重低调安静。作为消费者,粉丝当然也有权实时关注商品是否如它所宣传的那样了,如果你卖的是“高冷禁欲学长”的人设,私下却约炮粉丝,这虽然是私德问题也不违法,但其实跟虚假宣传没两样,被人批评纯属活该。
因此,笔者认为,围观明星八卦无可厚非,明星让渡出一部分隐私也没什么好叫屈的。问题的关键在于,隐私的边界在哪里?围观的姿态又该是怎样的?
窥私、宣泄与网络暴力
新闻理论是这么写的,“与普通公民相比,公众人物在社会地位和责任、社会资源、成名、宣传等方面享受到了较多的权利,他们必须牺牲另外一些权利以保证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明星让渡出一部分隐私,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明星就没有隐私。困扰许多娱乐记者的一个问题是,明星隐私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这可能得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是与公共事务、公共利益的关联程度,如果与公共利益相关,公众就有知情权。另一方面是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比如你明星出轨、约炮,这乍看上去是私德问题,但作为公众人物也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你私生活不检点是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媒体的追踪恰恰是种监督。但除了这两方面外,明星与普通人一样有个人生活及其场所,例如住宅、病房、私人宴饮和娱乐场地等,就不应该被擅自打扰,明星的家人好友等非演艺圈人士的个人隐私也不应被肆意侵犯。
不过许多围绕明星的八卦,恰恰是超出了这个范围。比如王宝强离婚,不少人开始杜撰王宝强与他儿子的亲子鉴定,说非亲生云云,并且擅自曝光小孩信息;乔任梁去世,关于他去世的原因却有非常离谱和夸张的传闻;张靓颖执意要嫁冯柯,“吃瓜”群众开始扒冯柯与某位工作人员的蛛丝马迹的联系,脑补出一场场大戏……这些八卦与公共利益没有一点关系,围观者满足的其实只是一种窥私欲,一种低俗的猎奇心理。
不难发现,明星的丑闻传播速度更快,围观者更多,尤其是明星的私生活、家庭纠纷和感情纠纷更是具有爆炸性的传播力。网友为何总爱盯着明星的伤口看?这其实有种隐秘的快感。就像某个“小鲜肉”,年纪轻轻能力平平却混到圈内一线,高冷、不可一世,不喜欢他的网友在仰望他的同时,其实也存在着某种嫉妒心理,这样的心理常常也有着来自现实生活不满情绪的转移和投射。“他凭什么啊?仅仅因为一张好看的脸?他真的那么完美吗?”网友期盼着把他拉下神坛,并狠狠地在他身上踩上一脚。仿佛只有明星付出了痛苦的代价,他们赚得盘满钵满才能得到祝福和原谅,网友也才能为自己平庸困窘的生活找寻到一丝慰藉—表面光鲜的明星也就那德行,赚得多又怎样,烦恼比咱多,普通人挺好的。
因此,有些人其实是故意去给明星添堵的,俗称黑粉。你凭什么这么火?凭什么这么多人喜欢?不行,我得报复你。在宣泄欲和报复欲的支配下,网络暴力便不自觉地出现了。尤其是在一些营销号断章取义或莫须有的炒作下,一身火气的网友轻易被引导,舆论漩涡中的明星微博底下的留言充斥着暴力、恐怖和狂热,令人触目惊心。 权利的代偿
热衷于围观明星八卦并不仅仅是中国现象,“寰球同此凉热”。不过,中国的八卦生态是否有什么独特的特征?
前段时间泰勒·斯威夫特与卡戴珊夫妇“撕逼”闹得沸沸扬扬,所不同的是,泰勒·斯威夫特和卡戴珊夫妇通通亲自上阵,公开在社交媒体或通过媒体向对方喊话,两方的明星好友公开站队,参与混战。这在国内娱乐圈是不可能发生的事,这一方面是明星不想公开得罪人—我们要的是表面上一团和气,另一方面是,中国的“吃瓜”群众太热情了,明星不用上场,他们就可以替明星上阵撕个宏大惨烈你死我活,网络暴力非常严重。这种独特现象的出现,与我们的舆论环境是息息相关的。
在中国,微博并不仅仅是一个社交工具,它其实已经是一个公共领域。而娱乐无疑是开放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微博通过热搜等形式肯定和鼓励网友在娱乐新闻上发挥“个性”、行使“自由”,网友很自然地将精力转移到最少限制的娱乐新闻上去。
因此,在对明星八卦的围观中,承载的不仅是网友对娱乐事件的判断,也夹杂着他们对其他领域的表达和参与欲望。比如,网友一度最热衷召唤王思聪出来“主持娱乐大局”,这也是一种对监督权利的表达。
只可惜,小小的娱乐圈,单薄无聊的娱乐新闻,根本无法承载网友表达、交流、参与和决策的欲望,因此在微博这一公共领域里,鲜有公民意识涵养的时刻,更多的是乌合之众一拥而上的盲目和狂热。当无数人顷刻之间涌向明星微博底下爆粗,这场景就让人想起孔令飞在《叫魂》里所描述的场景:
这是扔在大街上的上了膛的武器,每个人,无论恶棍或良善,都可以取而用之。在这个权力对普通民众来说向来稀缺的社会里,以“叫魂”罪名来恶意中伤他人成了普通人的一种突然可得的权力。对任何受到横暴的族人或贪婪的债主逼迫的人来说,这一权力为他们提供了某种解脱;对害怕受到迫害的人,它提供了一块盾牌;对想得到好处的人,它提供了奖赏;对妒嫉者,它是一种补偿;对恶棍,它是一种力量;对虐待狂,它则是一种乐趣。
在微博上围观明星八卦并评点是非,是网友“可以取而用之”的权利。而一旦他们自认为处在道德制高点上,他们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将“权利”变身为“权力”行使,并视为乐趣。这时,他们尽可以高高在上、颐使气指、唯我独尊、凶神恶煞,他们在围观和评论中体验到了权力的快感(尽管很多人并不自知),并乐此不疲。
微博从来都不缺八卦热点,稍稍回顾下近几个月以来就有好几起轰动全网的明星八卦,吴亦凡约炮传闻、王宝强离婚纠纷、乔任梁的自杀、张靓颖母亲撕女婿冯柯,除此之外每天都源源不断有着各种或大或小的八卦。越来越多明星感到微博的“不友好”,网友的围观和评论常令他们不堪重负,他们或关闭微博评论,甚至直接退出微博。虽然微博生态引起不少人的担忧、批评和反思,但这丝毫没有减弱网友对明星八卦的追逐和评论。究竟我们围观明星八卦的动力从何而来,我们从中又想获得些什么?
明星不是普通人
每当网友对明星的丑闻进行围观时,该明星的忠实粉丝都会跳出来维护自家idol,他们的理由是:我家idol也是普通人啊,他也有自己的生活,你凭什么围观他?
虽然我们能够理解粉丝的护主心切,但很可惜这个理由站不住脚,因为明星并不是普通人,这是明星的商业属性决定的,在消费社会里,明星其实就是一种商品。居伊·德波在《景观社会》中指出,人们最热衷的消费活动是观看,因此,一个明星的商业价值首先就体现在他的曝光程度。我们看到的许多明星绯闻,很大一部分其实是明星的宣传方故意放料给八卦媒体炒作的,为的就是赢得关注度。明星再利用曝光率和关注度,争取演出机会,获得代言,并赚得盘满钵满。你不能炒作宣传或代言的时候很来劲,等真正有什么丑闻曝光了,再哭哭啼啼说自己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这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你捞钱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你一个代言的酬劳就相当于普通人工作10年,你说你是普通人,那普通人还真担待不起。
简言之,当明星将曝光率当成赚钱的工具,这便在无形中与公众达成一个契约:明星有凭借点击率捞金的权利,公众自然也有围观的权利,不能是你赚钱了我才能围观,你出丑了就变成我侵犯隐私了。
另一方面,只要是商品,必然经过包装,明星也不例外。这种包装,换个容易理解的词来说,就是“人设”,什么小鲜肉、清纯学长、男友力、女王攻,都是包装的结果。比如这一两年来娱乐圈一下子扎堆出现了一批“小鲜肉”,一部电视剧叫价几千万,一个代言上千万,他们除了有颜外多数没什么演技,有什么底气开出这样的价码?因为他们有疯狂为他们买单的粉丝,而粉丝爱上的—不仅仅是他们的颜,更重要的是他们“清纯学长”、“男友”之类的人设。既然你是我“男友”,那我就愿意为你买礼物,花钱买你代言的产品,看你主演的电视剧和电影,砸钱买周边,花时间刷榜,分工清晰地自动营销……
人设同样是一种明星与粉丝/路人之间的一种隐形的契约关系。“小鲜肉”通过人设赢得了粉丝的芳心、获得了路人的好感并大赚一笔,他同时就有义务在粉丝和公众面前维持好自己的人设—你是“清纯学长”,请表现出清纯正直温暖干净的气质,你是“老干部”,请保持成熟稳重低调安静。作为消费者,粉丝当然也有权实时关注商品是否如它所宣传的那样了,如果你卖的是“高冷禁欲学长”的人设,私下却约炮粉丝,这虽然是私德问题也不违法,但其实跟虚假宣传没两样,被人批评纯属活该。
因此,笔者认为,围观明星八卦无可厚非,明星让渡出一部分隐私也没什么好叫屈的。问题的关键在于,隐私的边界在哪里?围观的姿态又该是怎样的?
窥私、宣泄与网络暴力
新闻理论是这么写的,“与普通公民相比,公众人物在社会地位和责任、社会资源、成名、宣传等方面享受到了较多的权利,他们必须牺牲另外一些权利以保证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明星让渡出一部分隐私,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明星就没有隐私。困扰许多娱乐记者的一个问题是,明星隐私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这可能得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是与公共事务、公共利益的关联程度,如果与公共利益相关,公众就有知情权。另一方面是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比如你明星出轨、约炮,这乍看上去是私德问题,但作为公众人物也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你私生活不检点是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媒体的追踪恰恰是种监督。但除了这两方面外,明星与普通人一样有个人生活及其场所,例如住宅、病房、私人宴饮和娱乐场地等,就不应该被擅自打扰,明星的家人好友等非演艺圈人士的个人隐私也不应被肆意侵犯。
不过许多围绕明星的八卦,恰恰是超出了这个范围。比如王宝强离婚,不少人开始杜撰王宝强与他儿子的亲子鉴定,说非亲生云云,并且擅自曝光小孩信息;乔任梁去世,关于他去世的原因却有非常离谱和夸张的传闻;张靓颖执意要嫁冯柯,“吃瓜”群众开始扒冯柯与某位工作人员的蛛丝马迹的联系,脑补出一场场大戏……这些八卦与公共利益没有一点关系,围观者满足的其实只是一种窥私欲,一种低俗的猎奇心理。
不难发现,明星的丑闻传播速度更快,围观者更多,尤其是明星的私生活、家庭纠纷和感情纠纷更是具有爆炸性的传播力。网友为何总爱盯着明星的伤口看?这其实有种隐秘的快感。就像某个“小鲜肉”,年纪轻轻能力平平却混到圈内一线,高冷、不可一世,不喜欢他的网友在仰望他的同时,其实也存在着某种嫉妒心理,这样的心理常常也有着来自现实生活不满情绪的转移和投射。“他凭什么啊?仅仅因为一张好看的脸?他真的那么完美吗?”网友期盼着把他拉下神坛,并狠狠地在他身上踩上一脚。仿佛只有明星付出了痛苦的代价,他们赚得盘满钵满才能得到祝福和原谅,网友也才能为自己平庸困窘的生活找寻到一丝慰藉—表面光鲜的明星也就那德行,赚得多又怎样,烦恼比咱多,普通人挺好的。
因此,有些人其实是故意去给明星添堵的,俗称黑粉。你凭什么这么火?凭什么这么多人喜欢?不行,我得报复你。在宣泄欲和报复欲的支配下,网络暴力便不自觉地出现了。尤其是在一些营销号断章取义或莫须有的炒作下,一身火气的网友轻易被引导,舆论漩涡中的明星微博底下的留言充斥着暴力、恐怖和狂热,令人触目惊心。 权利的代偿
热衷于围观明星八卦并不仅仅是中国现象,“寰球同此凉热”。不过,中国的八卦生态是否有什么独特的特征?
前段时间泰勒·斯威夫特与卡戴珊夫妇“撕逼”闹得沸沸扬扬,所不同的是,泰勒·斯威夫特和卡戴珊夫妇通通亲自上阵,公开在社交媒体或通过媒体向对方喊话,两方的明星好友公开站队,参与混战。这在国内娱乐圈是不可能发生的事,这一方面是明星不想公开得罪人—我们要的是表面上一团和气,另一方面是,中国的“吃瓜”群众太热情了,明星不用上场,他们就可以替明星上阵撕个宏大惨烈你死我活,网络暴力非常严重。这种独特现象的出现,与我们的舆论环境是息息相关的。
在中国,微博并不仅仅是一个社交工具,它其实已经是一个公共领域。而娱乐无疑是开放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微博通过热搜等形式肯定和鼓励网友在娱乐新闻上发挥“个性”、行使“自由”,网友很自然地将精力转移到最少限制的娱乐新闻上去。
因此,在对明星八卦的围观中,承载的不仅是网友对娱乐事件的判断,也夹杂着他们对其他领域的表达和参与欲望。比如,网友一度最热衷召唤王思聪出来“主持娱乐大局”,这也是一种对监督权利的表达。
只可惜,小小的娱乐圈,单薄无聊的娱乐新闻,根本无法承载网友表达、交流、参与和决策的欲望,因此在微博这一公共领域里,鲜有公民意识涵养的时刻,更多的是乌合之众一拥而上的盲目和狂热。当无数人顷刻之间涌向明星微博底下爆粗,这场景就让人想起孔令飞在《叫魂》里所描述的场景:
这是扔在大街上的上了膛的武器,每个人,无论恶棍或良善,都可以取而用之。在这个权力对普通民众来说向来稀缺的社会里,以“叫魂”罪名来恶意中伤他人成了普通人的一种突然可得的权力。对任何受到横暴的族人或贪婪的债主逼迫的人来说,这一权力为他们提供了某种解脱;对害怕受到迫害的人,它提供了一块盾牌;对想得到好处的人,它提供了奖赏;对妒嫉者,它是一种补偿;对恶棍,它是一种力量;对虐待狂,它则是一种乐趣。
在微博上围观明星八卦并评点是非,是网友“可以取而用之”的权利。而一旦他们自认为处在道德制高点上,他们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将“权利”变身为“权力”行使,并视为乐趣。这时,他们尽可以高高在上、颐使气指、唯我独尊、凶神恶煞,他们在围观和评论中体验到了权力的快感(尽管很多人并不自知),并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