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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河南商丘某小吃街规定,入驻商户必须立牌发誓。文化园负责人表示,小吃街的商户特别多,如果只罚款不能根治商户掺假,他们可能还会再犯,就想到这个办法。如此做法,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不可否认,管理者的出发点是好的,他们把顾客的权益放在了心上,为的是小吃街的长远发展;但我认为,如此治理,效果可能甚微。
先来看某商户在店门口挂出的牌子:“用的都是真材实料,如做不到,甘愿后代流离失所。”或许管理者认为,人们对自己发的誓存有敬畏之心,所以“立牌发誓”后,商户将不敢掺假,如此,令人头痛的掺假问题就轻松地解决了。真的如此吗?我看未必。按唯物主义观点,此一立誓所提及的条件和结果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构成必然的因果关系。对于发誓,有人相信,也有人不把它当回事,更有人认为自己违心发的誓是不作数的。因而,“立牌发誓”并不能约束所有的商户。不排除有些商户的“立牌发誓”只是做做样子,过后依然掺假。因而,以为商户“立牌发誓”就可解决掺假问题的想法有点天真。
商户为何会掺假?我以为一是外界监管不严,二是商户没有道德底线。治病讲究对症下药,要解决商户掺假问题,当从以上病因入手。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商户“立牌发誓”这味药没有对准以上病症。小吃街负责人说:“这种管理模式,会让掺假商户受到良心谴责。”但是,那些目无法律、罔顾道德的黑心商户,如何会被轻飘飘的一句誓言唤起良心?要商户发毒誓,到底是能让消费者安心,还是给了相关负责人一个心理安慰?在我看来,这多少有自欺欺人之嫌。如果管理者放弃自己的管理监督权,不主动整顿商户的掺假行为,仅靠毒誓来让商户自我约束,必然无法根治掺假问题。诚信经营的商户,不发誓照样会合法经营;见利忘义者,即便他们“立牌发誓”,也可能用此牌充当食材掺假的“遮羞布”。
保证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要做的是采取真正有力的法律手段,如调查食品原料采购渠道,审查商户从业资质,监管食品制作过程卫生是否达标等,而不是靠形式主义的“立牌发誓”盼望商户自我约束。如大连市长兴里小吃街实行“透明厨房”,小吃街管理者要求商户用电子屏幕直播后厨工作现场,并将此在网络订餐平台同步直播,同时向消费者展示商户食品安全许可证以及食品加工、卫生清理流程,让食品安全监管从管理部门“一双眼睛”变成群众“无数双眼睛”。又如“庙街美食城”,作为全国小吃街的知名品牌,形成了缜密的食品安全体系、严格的卫生标准体系。庙街门店于醒目处悬挂《食品安全承诺书》,商户全部签约,如违约将对商户罚款并清退出场。不仅如此,庙街还引入专业商管团队监督、培训、考核商户从业素质。以上做法,无疑比“立牌发誓”有效得多。
“立牌发誓”不是灵丹妙药,是无效的形式主义。对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小吃街管理者应依法严查重处,让管理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同时,可以借鑒其他小吃街成功的做法,多方施策。如此,我相信,该小吃街的管理工作一定可以走上坦途。
【简评】本文逻辑清晰,观点明确,开篇指出“立牌发誓”的效果“甚微”,行文中对管理者的行为做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指明这种管理手段并非对症下药,因而是低效的。作者在文中举了其他小吃街成功管理的例子,用来说明管理手段应规避形式化,多方施策才能让管理落到实处,例证有说服力。(刘薇薇)
不可否认,管理者的出发点是好的,他们把顾客的权益放在了心上,为的是小吃街的长远发展;但我认为,如此治理,效果可能甚微。
先来看某商户在店门口挂出的牌子:“用的都是真材实料,如做不到,甘愿后代流离失所。”或许管理者认为,人们对自己发的誓存有敬畏之心,所以“立牌发誓”后,商户将不敢掺假,如此,令人头痛的掺假问题就轻松地解决了。真的如此吗?我看未必。按唯物主义观点,此一立誓所提及的条件和结果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构成必然的因果关系。对于发誓,有人相信,也有人不把它当回事,更有人认为自己违心发的誓是不作数的。因而,“立牌发誓”并不能约束所有的商户。不排除有些商户的“立牌发誓”只是做做样子,过后依然掺假。因而,以为商户“立牌发誓”就可解决掺假问题的想法有点天真。
商户为何会掺假?我以为一是外界监管不严,二是商户没有道德底线。治病讲究对症下药,要解决商户掺假问题,当从以上病因入手。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商户“立牌发誓”这味药没有对准以上病症。小吃街负责人说:“这种管理模式,会让掺假商户受到良心谴责。”但是,那些目无法律、罔顾道德的黑心商户,如何会被轻飘飘的一句誓言唤起良心?要商户发毒誓,到底是能让消费者安心,还是给了相关负责人一个心理安慰?在我看来,这多少有自欺欺人之嫌。如果管理者放弃自己的管理监督权,不主动整顿商户的掺假行为,仅靠毒誓来让商户自我约束,必然无法根治掺假问题。诚信经营的商户,不发誓照样会合法经营;见利忘义者,即便他们“立牌发誓”,也可能用此牌充当食材掺假的“遮羞布”。
保证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要做的是采取真正有力的法律手段,如调查食品原料采购渠道,审查商户从业资质,监管食品制作过程卫生是否达标等,而不是靠形式主义的“立牌发誓”盼望商户自我约束。如大连市长兴里小吃街实行“透明厨房”,小吃街管理者要求商户用电子屏幕直播后厨工作现场,并将此在网络订餐平台同步直播,同时向消费者展示商户食品安全许可证以及食品加工、卫生清理流程,让食品安全监管从管理部门“一双眼睛”变成群众“无数双眼睛”。又如“庙街美食城”,作为全国小吃街的知名品牌,形成了缜密的食品安全体系、严格的卫生标准体系。庙街门店于醒目处悬挂《食品安全承诺书》,商户全部签约,如违约将对商户罚款并清退出场。不仅如此,庙街还引入专业商管团队监督、培训、考核商户从业素质。以上做法,无疑比“立牌发誓”有效得多。
“立牌发誓”不是灵丹妙药,是无效的形式主义。对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小吃街管理者应依法严查重处,让管理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同时,可以借鑒其他小吃街成功的做法,多方施策。如此,我相信,该小吃街的管理工作一定可以走上坦途。
【简评】本文逻辑清晰,观点明确,开篇指出“立牌发誓”的效果“甚微”,行文中对管理者的行为做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指明这种管理手段并非对症下药,因而是低效的。作者在文中举了其他小吃街成功管理的例子,用来说明管理手段应规避形式化,多方施策才能让管理落到实处,例证有说服力。(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