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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条例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问题,条例围绕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如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民营企业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支持和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混改,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允许民营资本控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