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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测法[2018]5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乙级测绘资质审批程序规定》已经省局2018年12月10日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