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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是以壮族为主体民族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2007年末,广西约有壮族1650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33%,占全国壮族人口的90%以上。
广西壮族地区学校教育起步较晚。据考证,隋文帝开皇十七年(597年),广西才开设学校,兴办官学。新中国成立以前,壮族人民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重重压迫,生活困苦,文化落后。1949年,广西每万壮族人口中,有在校小学生602人,初中生33人,高中生2.7人,升学率较低,能读完小学的学生很少,能升入初中的就更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壮族地区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和成就。1998年,壮族地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2007年,壮族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08年,全区每万壮族人口中,有在校小学生808人,初中生396人,高中生143人,中职生97人,普通高校学生84人,研究生1.3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30人,幼儿园幼儿179人。这是党和政府对壮族人民关怀的直接结果,是与广大壮族群众的艰苦奋斗分不开的。
一、构建政策保障体系。确保民族教育良好发展
为确保壮族地区教育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针对壮族的民族特点,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制订了促进民族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建立了符合壮族地区特点的教育结构和教育体制,从而使壮族教育走上了健康、稳步发展的道路。如自治区教育厅分别在1993年和2001年下发了《壮文进校实验工作管理意见》(桂教民教[1993]0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壮文进校实验工作的意见》(桂教民教[2001]109号);200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制订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意见》(桂政发[2003]4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事业2003年至2007年发展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03]4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寄宿制民族班2004年至2006年发展规划的通知》等。
二、坚持国家支持和地方努力相结合,大力改善办学条件
为改善壮族人口较多的市县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1998年以来,自治区在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第二个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第一和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第一和第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广西边境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广西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项目、水毁学校重建工程、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大石山区大会战”等教育建设工程中,对东兰、风山、靖西、德保、天等、大新、武鸣等45个壮族人口占全县人口50%的县(市)采取倾斜政策。据不完全统计,累计投入资金40多亿元,共建设中小学8000多所(次),新建、改扩建校舍400多万平方米。使这些地区中小学校的校舍面貌焕然一新,办学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2007年,全区壮族地区生均校舍、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均校舍达到了小学5.39平方米,初中7.24平方米。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区24所壮文初中(民族中学)校园面积为539774平方米,全区壮文小学校园面积为475719平方米,有实验室19间,多媒体教室54间,图书186180册,电脑189台,投影仪125台。目前,民族贫困地区生均校舍面积、校舍质量、教学设备水平等与较发达地区的差距明显缩小。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了物质条件。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加快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合民族地区实际和特点的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有力地促进了壮族地区教育的发展,大大提高了适龄儿童,尤其是女童的入学率和巩同率。在壮族人口较多的县(市、区)都办有民族中小学和寄宿制民族班,招收本市贫困山区县、边境县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生。自治区财政每年给予寄宿制中小学民族班学生生活、学习补助经费,使包括壮族学生在内的少数民族学生能完成学业。
四、举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培养高层次民族人才
自治区人民政府从1980年开始在14所高校开办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少数民族预科生经过补习一年高中文化以后,可以直接升读大学。这个举措为壮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民族干部和高级人才提供了平台。至今,以这种方式共培养了7000多名壮族学生,这些学生学成后已成为广西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他们当中,有的成为专家、作家、诗人、医生、工程师;有的担任了地、市、县、乡的党政领导职务;有的当上了优秀教师、先进模范,成为少数民族中的杰出人才。
五、重视使用民族干部。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
由于少数民族干部、教师掌握本民族语言,了解本民族的文化和风俗、习惯,便于同少数民族群众、学生交流,他们更能在促进民族团结、民族教育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长期以来,自治区重视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和学校管理人员。目前,民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以少数民族为主的学校,主要领导基本上都是少数民族,或者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占绝大多数。2008年,全区壮族教师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有116139人,在高中阶段的有16310人,在高校的有5422人,在幼儿园的有6395人。自治区教育厅一直把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精干、数量足够的壮族地区教师队伍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例如,要求壮文实验小学按不低于1:2.1的编比配备教师,所配备的教师要具备三个条件,即要有专业合格证,学历要达标,要掌握壮汉双语文教学方法。同时,加大少数民族双语师资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壮汉双语教师,以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
六、根据地方特点和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壮汉双语教学
壮文是广西唯一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校的文字。为提高壮族的文化素质,198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壮族的特点和实际,提出“积极稳步,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壮族地区的农村、学校、机关推行使用壮文”,每年单列专项经费413万元用于开展壮汉双语教学。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管理,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对壮文进校实验工作的管理。到目前为止,各县(市、区)都已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原则、意见,相应地建立了管理制度。按照“以壮为主、壮汉结合、以壮促汉、壮汉兼通”十六字方针开展的壮汉双语教学,走出了一条有壮族地区特色的双语文教学之路,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实践证明,开展壮汉双语文教学实验的学校,教学质量均略高于当地同类学校,深受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贵港市蒙公乡4所壮文实验小学的学生从1985年至2007年22年间升上大中专院校的有300多人,是1949年至1984年35年间考上大中专的学生的12倍。
目前,全区共有25个县(市、区)69所壮文实验小学,66个教学点,分布在47个乡镇,学生近3万人;有民族中学(壮文初中)24所,学生近2万人(其中壮文班学生7000多人)。
壮族地区已建立起一个包括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具有本地民族特色的教育体系,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回顾过去,成绩显著;展望未来,任重道远。相信有党的民族政策的正确指引,有广大壮族群众的大力支持,壮族教育事业肯定能够继续焕发勃勃生机,大放光彩!
广西壮族地区学校教育起步较晚。据考证,隋文帝开皇十七年(597年),广西才开设学校,兴办官学。新中国成立以前,壮族人民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重重压迫,生活困苦,文化落后。1949年,广西每万壮族人口中,有在校小学生602人,初中生33人,高中生2.7人,升学率较低,能读完小学的学生很少,能升入初中的就更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壮族地区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和成就。1998年,壮族地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2007年,壮族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08年,全区每万壮族人口中,有在校小学生808人,初中生396人,高中生143人,中职生97人,普通高校学生84人,研究生1.3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30人,幼儿园幼儿179人。这是党和政府对壮族人民关怀的直接结果,是与广大壮族群众的艰苦奋斗分不开的。
一、构建政策保障体系。确保民族教育良好发展
为确保壮族地区教育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针对壮族的民族特点,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制订了促进民族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建立了符合壮族地区特点的教育结构和教育体制,从而使壮族教育走上了健康、稳步发展的道路。如自治区教育厅分别在1993年和2001年下发了《壮文进校实验工作管理意见》(桂教民教[1993]0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壮文进校实验工作的意见》(桂教民教[2001]109号);200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制订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意见》(桂政发[2003]4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事业2003年至2007年发展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03]4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寄宿制民族班2004年至2006年发展规划的通知》等。
二、坚持国家支持和地方努力相结合,大力改善办学条件
为改善壮族人口较多的市县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1998年以来,自治区在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第二个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第一和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第一和第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广西边境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广西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项目、水毁学校重建工程、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大石山区大会战”等教育建设工程中,对东兰、风山、靖西、德保、天等、大新、武鸣等45个壮族人口占全县人口50%的县(市)采取倾斜政策。据不完全统计,累计投入资金40多亿元,共建设中小学8000多所(次),新建、改扩建校舍400多万平方米。使这些地区中小学校的校舍面貌焕然一新,办学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2007年,全区壮族地区生均校舍、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均校舍达到了小学5.39平方米,初中7.24平方米。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区24所壮文初中(民族中学)校园面积为539774平方米,全区壮文小学校园面积为475719平方米,有实验室19间,多媒体教室54间,图书186180册,电脑189台,投影仪125台。目前,民族贫困地区生均校舍面积、校舍质量、教学设备水平等与较发达地区的差距明显缩小。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了物质条件。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加快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合民族地区实际和特点的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有力地促进了壮族地区教育的发展,大大提高了适龄儿童,尤其是女童的入学率和巩同率。在壮族人口较多的县(市、区)都办有民族中小学和寄宿制民族班,招收本市贫困山区县、边境县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生。自治区财政每年给予寄宿制中小学民族班学生生活、学习补助经费,使包括壮族学生在内的少数民族学生能完成学业。
四、举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培养高层次民族人才
自治区人民政府从1980年开始在14所高校开办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少数民族预科生经过补习一年高中文化以后,可以直接升读大学。这个举措为壮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民族干部和高级人才提供了平台。至今,以这种方式共培养了7000多名壮族学生,这些学生学成后已成为广西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他们当中,有的成为专家、作家、诗人、医生、工程师;有的担任了地、市、县、乡的党政领导职务;有的当上了优秀教师、先进模范,成为少数民族中的杰出人才。
五、重视使用民族干部。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
由于少数民族干部、教师掌握本民族语言,了解本民族的文化和风俗、习惯,便于同少数民族群众、学生交流,他们更能在促进民族团结、民族教育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长期以来,自治区重视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和学校管理人员。目前,民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以少数民族为主的学校,主要领导基本上都是少数民族,或者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占绝大多数。2008年,全区壮族教师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有116139人,在高中阶段的有16310人,在高校的有5422人,在幼儿园的有6395人。自治区教育厅一直把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精干、数量足够的壮族地区教师队伍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例如,要求壮文实验小学按不低于1:2.1的编比配备教师,所配备的教师要具备三个条件,即要有专业合格证,学历要达标,要掌握壮汉双语文教学方法。同时,加大少数民族双语师资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壮汉双语教师,以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
六、根据地方特点和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壮汉双语教学
壮文是广西唯一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校的文字。为提高壮族的文化素质,198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壮族的特点和实际,提出“积极稳步,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壮族地区的农村、学校、机关推行使用壮文”,每年单列专项经费413万元用于开展壮汉双语教学。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管理,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对壮文进校实验工作的管理。到目前为止,各县(市、区)都已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原则、意见,相应地建立了管理制度。按照“以壮为主、壮汉结合、以壮促汉、壮汉兼通”十六字方针开展的壮汉双语教学,走出了一条有壮族地区特色的双语文教学之路,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实践证明,开展壮汉双语文教学实验的学校,教学质量均略高于当地同类学校,深受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贵港市蒙公乡4所壮文实验小学的学生从1985年至2007年22年间升上大中专院校的有300多人,是1949年至1984年35年间考上大中专的学生的12倍。
目前,全区共有25个县(市、区)69所壮文实验小学,66个教学点,分布在47个乡镇,学生近3万人;有民族中学(壮文初中)24所,学生近2万人(其中壮文班学生7000多人)。
壮族地区已建立起一个包括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具有本地民族特色的教育体系,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回顾过去,成绩显著;展望未来,任重道远。相信有党的民族政策的正确指引,有广大壮族群众的大力支持,壮族教育事业肯定能够继续焕发勃勃生机,大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