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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出生在河北贫瘠农村的佟丽华说自己不光是个地道的满族汉子,而且生活也很容易“满足”。
在苦难的求学中,佟丽华得到了老师同学的帮助,因此他的内心对弱势群体总怀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尽管他自嘲自己是不懂得生活情趣的人。
佟丽华小时候特别羡慕那些除暴安良、行侠仗义的大侠。当他十几年前怀揣中国政法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来到北京时,秉持“弱势群体需要尊重和帮助理念”,他找到了快乐的源泉。
大学毕业后,稚气未脱的他顺利地成了一名律师。
“让所有的未成年人都生活在阳光下”
1998年初,佟丽华联合母校的一些博士生和研究生共同创办了“佟律师法律咨询热线”,为打进电话的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在接听热线的过程中,不少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深深刺痛了他。“父母打骂、虐待甚至遗弃孩子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未成年人的遭遇让我难过不已,因此我萌生了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帮助这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孩子的想法。”佟丽华痛心地说。
1999年4月,在丰台区司法局的支持下,依托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佟丽华自费出资创建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这是我国第一家面向全国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的社会公益法律组织。佟丽华说:“从那时起,我义无反顾地踏上了未成年人维权之路。8月份,我又以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联合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纵然当时中心条件简陋,但在那里,一个个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了卓有成效的法律援助。
援助知多少?
“我们曾经说服医院及时为重度烧伤的贫困未成年人实施手术从而保住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并通过连续四年的诉讼帮助其获得数十万元赔偿。”
“两名广西小女孩被离婚后的父亲遗弃在北京一家小旅馆的地下室里,我们不远千里把她们送回了家乡并妥善解决了姐妹俩的生活学习问题。”
“我们曾经帮助一名父亲去世后被继母赶出家门的16岁男孩获得居住权,从而避免了他流落街头……
到2007年底,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共为社会各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6000多件,办理免费未成年人案件250多件。通过提供咨询和办理案件,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避免了矛盾激化,并帮助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树立了对法治社会的信心。
“一个案子只能保护一个孩子,但一部健全的法律能保护所有孩子”
从立法进程上,佟丽华清晰地感受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正在逐步加强。
2003年,他全程参与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经过专题调研,他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了建立流浪儿童救助制度的建议,该建议曾引起温家宝总理的高度重视。
2004年,佟丽华律师受团中央委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进行前期调研,并参与了团中央阶段的立法起草工作。他认为修改后的未成年法在很多方面都有质的飞跃:“如在总则部分就明确了未成年人享有的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权利,这四项权利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内容是相衔接的。‘娱乐权’即要保障儿童的休闲和娱乐时间的提出(删除),体现了未成年人保护的一个核心思想:生命和健康最重要。因而成为修改法的一个轻松和有新意的亮点。”
在佟丽华的推动下,2003年5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这标志着中国律师开始以行业的力量参与中国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业。其实,佟丽华担任了专业委员会第一任主任。到2007年底,全国已有25个省级律师协会和67个地市级律师协会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全国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志愿律师达到7850名。这些律师除办理政府法律援助指派的案件外,还志愿为一些家庭贫困但尚不能获得政府法律援助的400余名孩子提供了公益代理(不通顺),很好化解了社会矛盾。
“我国有3.67亿未成年人,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让所有的孩子都生活在阳光下,只要社会各界都伸出援手,一定会给孩子营造出健康成长的更加美好的空间。”佟丽华坦言,虽然付出了不少艰辛,但从未后悔选择这条路。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而努力”
“我们在2003年就开始关注农民工问题,我们关注未成年人权益的时候,发现很多农村孩子上不起学。因为父母出去打工,讨不回来工钱。因此,未成年人问题不仅仅是孩子本身的问题。”佟丽华惋惜地说。
经过两年多的积累,佟丽华对农民工的感情逐渐加深。2005年9月,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依托于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创建了我国第一家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通过两部免费咨询热线、接待来人面谈、解答来信以及网上咨询等方式为农民工及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郭增光等68名农民工,在经过近两年的艰苦讨薪而没有任何希望时,他们打算把老板砍死,然后集体去中南海自首。工作站的多位律师经过3年多的努力,投入了上万元办案成本,终于为他们讨回了工资,使这些农民工最终没有做出傻事。
刘某摔断了腰,老板却不管不问,刘某想“以牙还牙”来报复老板,被援助律师拦下,引导其进入了诉讼渠道。
援助律师曾经晚上9点多跑到工地,劝说眼看与包工头发生冲突的被欠薪的五十多农民工保持冷静,并在工地上与包工头斗智斗勇,直到凌晨三点钟把农民工的47000元欠薪全部讨回……
据介绍,从成立到2008年9月7日三年的时间里,工作站共接待法律咨询案件16853件,受益农民工近8万人次,涉及金额7亿元以上;受理援助案件3125件,已经办结案件2531件,受益农民工4388人次,帮助农民工确认数额3300万多元,已发到农民工手中2469万多元。没有一起接受过工作站服务的当事人再采取围堵政府等过激做法,所有案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其中一些案件产生了深远的社会效果,如在农民工徐某与肯德基的案件中,工作站不仅依法保障了徐某等3名农民工的权益,而且迫使肯德基改变了在华的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使肯德基在华数万员工受益,受益数额近亿元。
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的常委副主任,佟丽华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工作。到2007年底,在全国20个省市建立了律师参与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这些专门机构得到了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
佟丽华说,一批专职公益律师向农民工讲解法律知识,为他们追回工资和赔偿款,参与农民工权利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已经成为中国律师行业服务民生、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名至实归的学者型律师
1998年佟丽华主编出版《佟律师法律热线丛书》、《“148”法律咨询专用工具书》、2000年6月创作的《小小法博士》系列丛书、2000年6月主编出版的《自费出国留学法律知识问答》,引起业界轰动。
2002年3月,佟丽华出版了学术专著——《未成年人法学》,提出要全面保护好未成年人的权利,首先应做好预防、教育等工作。
2002年10月他主编出版《中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指导全书》共四卷(删除)和30余本法律图书,其中有21本分别获司法部“金剑文化工程”图书奖一、二、三等奖。
佟丽华通过《和谐社会与公益法》一书推动公益法在中国的发展,号召更多公益律师参与公益事业。佟丽华认为在中国公益法应该最有前景,发达国家中产阶级多,请得起律师的人多,而中国富人少,穷人多,一般百姓都请不起律师;中国迫切需要更多的律师来关注公益法的发展。
2006年,佟丽华相继编写了《办理农民工案件实用手册》、《谁动了他们的权利——中国农民工维权案例精析》等六部著作,力陈办理农民工案件的方法和经验。
如今,佟丽华因其著述丰富成为名至实归的学者型大律师,他的不少建议业已变成政策和法律。稚气不在,肩上的担子也越来越重,但他“看到那些亟需法律帮助而又没有门路的人,觉得自己有责任以自己的法律专长去捍卫他们的权利。”
他的这种责任因情真而意切,因坚持而可贵!
链接:佟丽华,1995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从事律师工作,现任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担任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和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等社会职务。佟丽华获得国内外社会各界高度肯定。他2001年、2004年连续两次获得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1999年、2001年两次获得“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2002年获得中宣部等部委“中国保护未成年人十大杰出公民”称号;2005年被北京市司法局记个人一等功,同年被评为“2005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首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奖;2006年获得 “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第五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等称号。2007年五月初同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中国五四青年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