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市场竞争浪潮中,行业协会作为经营者的自律团体组织,与竞争关系密切。被视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中保证市场竞争的核心法律制度。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鉴于我国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和计划经济历史影响,我国行业协会一直都受到行政机关的过度干预。反垄断法立法对于行业协会的规制也相当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通过行业协会去行政化体制改革,突破双重管理体制,废除“一业一行”制度,实现行业协会的自我生存。此外,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法律责任的完善,必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