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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但是,对于土地制度怎么改?三权分置怎么分等问题,一些农民朋友可能还有很多迷惑想要解答。本文围绕十九大報告详述了土地制度和“三权分置”的一些问题,也许会给您一些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报告涉及十五个“三农”亮点
亮点一
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2万亿斤。
亮点二
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
亮点三
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2%下降到4%以下。
亮点四
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顺利,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
亮点五
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亮点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亮点七
实施渔区协调发展战略。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亮点八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
亮点九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亮点十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
亮点十一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亮点十二
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亮点十三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亮点十四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亮点十五
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安全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
承包地到期再延三十年给农民吃了“定心丸”
十九大报告中的“三农”亮点中反响最为强烈的即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对这一政策进行了解读。这一政策安排反映了广大农民的期盼,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民既可以沉下心来搞生产,又可以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还可以安心进城务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预期也更稳定了,可以放心投入、扩大生产,改善农田设施条件,有利于形成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我国农村土地已经进行了两轮承包,大多数地区的第二轮承包将从2023年起陆续到期。为什么十九大报告此时提出再延长三十年?韩长赋说,近年来农业人口大量转移进城,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不断增加,现代农业投入增加、设施建设规模日益扩大,无论是广大承包农户还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希望国家尽早明确土地承包政策下一步走向。这项政策及时回应了广大农民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关切,充分体现了“长久不变”的精神。
韩长赋进一步解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已开展了两轮承包。第一轮从1978年开始,承包期十五年,最早的1993年到期。1993年11月,中央发文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延长三十年。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都明确,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这次将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这样三轮加在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将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这一政策安排在时间节点上,与十九大提出的“两个十五年”的阶段安排高度契合。韩长赋说:“新一轮承包期到期,大体是第二个百年目标实现之时。那时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我国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国家经济和社会结构、城乡人口和劳动力结构、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将会发生巨大变化,也将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政策创造更好条件,留下重要时间窗口。”
政策好还要落实好。韩长赋说,从现在起农业部门就将按照中央精神,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加强谋划,做好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把这一政策执行好落实好创造条件、做好准备。当前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证新一轮承包顺利推进的基础性工作。截至2017年9月底,已完成确权面积10.8亿亩,占第二轮家庭承包耕地账面面积的80%。下一步,农业部将加强指导服务督促,确保在2018年高质量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二是推进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目前全国已有十三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意见。下一步,农业部将指导地方继续健全和完善配套制度,探索多种实现形式,真正让农户的承包权稳下去、经营权活起来,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河南省农村土地确权相关问题解答
问:土地权利证书有哪几种?分别由哪一级机关颁发?
答:目前,我国的土地权利证书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四种。其中,前三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问:土地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答:土地登记内容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册内的土地登记要素,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和来源,土地权利主体所涉及的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客体所涉及的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用途(地类)、价格、图号、地号及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等。
问:什么是宗地?
答:宗地是指土地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改革须与“三权分置”相衔接
十九大之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三权分置”意见》)。
该意见不仅赋予了承包农户在抵押担保等方面更充分的土地权能,对过去各政策文件中提到的土地“三权分置”主要内容进行了汇总,更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土地“三权分置”理论的高度概括和具体化。因此,该《“三权分置”意见》对目前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中的土地产权处置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鉴于此,在目前深入贯彻落实《“三权分置”意见》之时,将近几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试点中的土地产权处置工作成效予以必要总结,并针对试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应该对更好地贯彻落实《“三权分置”意见》是有利的。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大量农业人口转向二、三产业,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传统土地农业局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于是,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也就随即紧紧相扣、环环相连、步步跟进——从改革开放之初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的“两权分离”,一直到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产权制度要求开展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及其所形成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并行格局,可谓顺应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的新形势,一直坚持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了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从而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而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加速,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现象愈来愈普遍,农业生产者的构成内涵亦愈来愈发生着深刻变化,中央为之设置的“三权分置”的政策,也就把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双方在承包地上的权利,亦捋得愈来愈清晰了。
正因如此,在将近几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试点中的土地产权处置工作予以必要总结的基础上,针对试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相关对策的提出,这对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的《“三权分置”意见》,确实是非常有利的。
然而,我们有必要看到的是,虽然目前全国各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域试点工作在土地产权处置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毕竟省域试点土地产权处置的工作才刚刚起步,其成效也仅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其工作中尚待破解的难题亦还不少,而除了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土地产权处置工作中确实还不同程度存在诸如思想认识、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纳入改革、土地使用权流转程序、集体土地产权转移后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等方面的问题之外,在集体土地产权改革与《“三权分置”意见》的衔接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深入贯彻落实《“三权分置”意见》是不利的。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改革与“三权分置”政策的完全衔接,即是有利的。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改制后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处置工作如果要很好地对接现行的《“三权分置”意见》,尚需切实解决好如下问题:一要解决好如何更好地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的问题;二要解决好如何更好地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的问题;三要解决好如何使广大农民在财产权和民主权这两个方面皆有获得感的问题;四要解决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确保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问题;五要解决好土地资源性资产的清产核资范围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学者建议:一是改制后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处置工作在对接现行的《“三权分置”意见》的过程中,要解决好如何更好地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的问题,就有必要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并有必要通过深化改革,盘活集体土地资产,增添发展的新活力;要解决好如何更好地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问题,就要做到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防止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的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分享土地改革发展成果;要解决好如何使广大农民在财产权和民主权这两个方面有获得感的问题,就要切实保障好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权在内的财产权利和包括对集体经济活动有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在内的民主权利;要解决好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記颁证过程中确保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的问题,就要对妇女财产权益的名单有记载、有落实;要解决好土地资源性资产的清产核资的范围问题,就要对包括对还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的所有乡、村、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源资性、经营性资产都要进行清产核资。
对于广大农民朋友可以预见的是
农村土地将越来越值钱
随着承包期延长的确定以及土地确权的完成,土地权属和年限这两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这让土地流转有了坚实的基础。伴随着农村土地的流转,城市产业转移,在农村发展的产业越来越多,人们对农村土地的需求变大,在流转市场里,它的价值将得到极大地提高。对农村土地确权也可以进一步挖掘其内在“矿藏”,使之释放更多“能量”,在农产品安全、农业品牌打造、农村金融信贷等更宽广范围内有更大的作为,把改革的红利进一步扩大和深化。
将有许多新兴职位的缺口
我国农用地面积达96亿亩,流转市场的价值以万亿计,这个市场的规模是庞大的,每天都可能会发生数十亿计的流转交易,这么大的一个市场,人才的需求量将非常大,初步预计将以百万计,他们就像分布在农村的快递员一样,把每一块衡定价值的土地交付给需求方。
农民福利越来越多
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出台各种利好农业、农民的政策背景下,大量社会资本涌入农业领域,新农业蕴含着巨大潜力。拥有承和宅基地、集体收益分配权、征地补偿、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未来,农民的福利将会越来越多!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报告涉及十五个“三农”亮点
亮点一
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2万亿斤。
亮点二
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
亮点三
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2%下降到4%以下。
亮点四
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顺利,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
亮点五
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亮点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亮点七
实施渔区协调发展战略。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亮点八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
亮点九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亮点十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
亮点十一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亮点十二
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亮点十三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亮点十四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亮点十五
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安全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
承包地到期再延三十年给农民吃了“定心丸”
十九大报告中的“三农”亮点中反响最为强烈的即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对这一政策进行了解读。这一政策安排反映了广大农民的期盼,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民既可以沉下心来搞生产,又可以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还可以安心进城务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预期也更稳定了,可以放心投入、扩大生产,改善农田设施条件,有利于形成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我国农村土地已经进行了两轮承包,大多数地区的第二轮承包将从2023年起陆续到期。为什么十九大报告此时提出再延长三十年?韩长赋说,近年来农业人口大量转移进城,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不断增加,现代农业投入增加、设施建设规模日益扩大,无论是广大承包农户还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希望国家尽早明确土地承包政策下一步走向。这项政策及时回应了广大农民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关切,充分体现了“长久不变”的精神。
韩长赋进一步解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已开展了两轮承包。第一轮从1978年开始,承包期十五年,最早的1993年到期。1993年11月,中央发文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延长三十年。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都明确,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这次将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这样三轮加在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将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这一政策安排在时间节点上,与十九大提出的“两个十五年”的阶段安排高度契合。韩长赋说:“新一轮承包期到期,大体是第二个百年目标实现之时。那时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我国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国家经济和社会结构、城乡人口和劳动力结构、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将会发生巨大变化,也将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政策创造更好条件,留下重要时间窗口。”
政策好还要落实好。韩长赋说,从现在起农业部门就将按照中央精神,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加强谋划,做好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把这一政策执行好落实好创造条件、做好准备。当前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证新一轮承包顺利推进的基础性工作。截至2017年9月底,已完成确权面积10.8亿亩,占第二轮家庭承包耕地账面面积的80%。下一步,农业部将加强指导服务督促,确保在2018年高质量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二是推进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目前全国已有十三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意见。下一步,农业部将指导地方继续健全和完善配套制度,探索多种实现形式,真正让农户的承包权稳下去、经营权活起来,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河南省农村土地确权相关问题解答
问:土地权利证书有哪几种?分别由哪一级机关颁发?
答:目前,我国的土地权利证书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四种。其中,前三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问:土地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答:土地登记内容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册内的土地登记要素,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和来源,土地权利主体所涉及的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客体所涉及的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用途(地类)、价格、图号、地号及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等。
问:什么是宗地?
答:宗地是指土地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改革须与“三权分置”相衔接
十九大之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三权分置”意见》)。
该意见不仅赋予了承包农户在抵押担保等方面更充分的土地权能,对过去各政策文件中提到的土地“三权分置”主要内容进行了汇总,更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土地“三权分置”理论的高度概括和具体化。因此,该《“三权分置”意见》对目前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中的土地产权处置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鉴于此,在目前深入贯彻落实《“三权分置”意见》之时,将近几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试点中的土地产权处置工作成效予以必要总结,并针对试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应该对更好地贯彻落实《“三权分置”意见》是有利的。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大量农业人口转向二、三产业,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传统土地农业局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于是,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也就随即紧紧相扣、环环相连、步步跟进——从改革开放之初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的“两权分离”,一直到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产权制度要求开展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及其所形成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并行格局,可谓顺应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的新形势,一直坚持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了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从而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而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加速,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现象愈来愈普遍,农业生产者的构成内涵亦愈来愈发生着深刻变化,中央为之设置的“三权分置”的政策,也就把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双方在承包地上的权利,亦捋得愈来愈清晰了。
正因如此,在将近几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试点中的土地产权处置工作予以必要总结的基础上,针对试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相关对策的提出,这对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的《“三权分置”意见》,确实是非常有利的。
然而,我们有必要看到的是,虽然目前全国各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域试点工作在土地产权处置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毕竟省域试点土地产权处置的工作才刚刚起步,其成效也仅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其工作中尚待破解的难题亦还不少,而除了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土地产权处置工作中确实还不同程度存在诸如思想认识、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纳入改革、土地使用权流转程序、集体土地产权转移后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等方面的问题之外,在集体土地产权改革与《“三权分置”意见》的衔接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深入贯彻落实《“三权分置”意见》是不利的。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改革与“三权分置”政策的完全衔接,即是有利的。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改制后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处置工作如果要很好地对接现行的《“三权分置”意见》,尚需切实解决好如下问题:一要解决好如何更好地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的问题;二要解决好如何更好地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的问题;三要解决好如何使广大农民在财产权和民主权这两个方面皆有获得感的问题;四要解决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确保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问题;五要解决好土地资源性资产的清产核资范围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学者建议:一是改制后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处置工作在对接现行的《“三权分置”意见》的过程中,要解决好如何更好地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的问题,就有必要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并有必要通过深化改革,盘活集体土地资产,增添发展的新活力;要解决好如何更好地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问题,就要做到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防止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的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分享土地改革发展成果;要解决好如何使广大农民在财产权和民主权这两个方面有获得感的问题,就要切实保障好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权在内的财产权利和包括对集体经济活动有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在内的民主权利;要解决好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記颁证过程中确保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的问题,就要对妇女财产权益的名单有记载、有落实;要解决好土地资源性资产的清产核资的范围问题,就要对包括对还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的所有乡、村、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源资性、经营性资产都要进行清产核资。
对于广大农民朋友可以预见的是
农村土地将越来越值钱
随着承包期延长的确定以及土地确权的完成,土地权属和年限这两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这让土地流转有了坚实的基础。伴随着农村土地的流转,城市产业转移,在农村发展的产业越来越多,人们对农村土地的需求变大,在流转市场里,它的价值将得到极大地提高。对农村土地确权也可以进一步挖掘其内在“矿藏”,使之释放更多“能量”,在农产品安全、农业品牌打造、农村金融信贷等更宽广范围内有更大的作为,把改革的红利进一步扩大和深化。
将有许多新兴职位的缺口
我国农用地面积达96亿亩,流转市场的价值以万亿计,这个市场的规模是庞大的,每天都可能会发生数十亿计的流转交易,这么大的一个市场,人才的需求量将非常大,初步预计将以百万计,他们就像分布在农村的快递员一样,把每一块衡定价值的土地交付给需求方。
农民福利越来越多
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出台各种利好农业、农民的政策背景下,大量社会资本涌入农业领域,新农业蕴含着巨大潜力。拥有承和宅基地、集体收益分配权、征地补偿、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未来,农民的福利将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