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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时代快速发展,文化变迁速度加快。受到外来体育文化的冲击,中国传统的体育文化正面临着严重的威胁,我国的民族传统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保护我国优秀的传统体育文化成为当前一项难题,对优秀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进行研究分析。对传统的体育文化特征进行表述,明确传统体育文化的社会价值。分析了解传统体育文化在当前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危机,针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的策略,以促进优秀传统体育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体育产业;文化遗产;文化保护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如果一个民族失去自己的传统文化,就如一个没有灵魂的躯体。文化既是生产力,未来保证一个民族和国家竞争力的就是信息化产业和文化产业,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产生了优秀的民族文化,其中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一项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工作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优秀的民族體育文化遗产面临濒临灭绝的窘境。为了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提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来保障人类优秀文化的多样性,因此保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已经是传承过程中必然的历史需求。
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我国传统的体育文化濒临灭绝,与群众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意识薄弱、体育文化遗产重视程度不够有关。另外,政府保护力度有待加强,政府针对性不够明确,对于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有待加强,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工作形势依然很严峻。
(一)外来传统体育文化的冲击。在我国,对外来竞技体育的关注度远远高于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激烈的竞争体育往往会吸引民众的眼球,人们并不关注体育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往往注重的是金牌、荣誉、奖金等内容,我们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似乎已经完全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一些能够传承下去的传统体育文化,也逐渐向竞技体育的模式发展。
(二)传承人的缺失。在当今社会,我国优秀的文化遗产面临着传承人缺失和断层的风险。我国文化传承方式一般是师徒或者血缘传承,导致了传承路径和渠道狭窄。即使是这样,受现代经济文化的影响,年轻人对传统的体育文化兴趣低下,现代的年轻人很难传承传统体育文化。年轻人没有兴趣和毅力去传承传统体育文化,导致了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缺失了必要的抢救和保护措施。
(三)有关人员借保护之名谋取私利。我国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保护,但是由于我国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法律体系和监管制度并不健全,受到主流的体育文化和竞技体育的冲击,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利用,一些人借着保护传统文化之名进行商业演出谋取私利。一些政府人员中饱私囊,贪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经费。
(四)民族传统体育保护意识薄弱。自从国务院在200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后,各地政府为了提高政绩,申遗热情空前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对体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足,导致对申遗工作后相关的保护工作做得不到位。对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多元化价值认识不足,虽然申遗成功,但是以后相应的传承与保护意识薄弱,并没有真正做到保护与传承。
(五)体育文化传承与产业开发存在冲突。我国当前比较注重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民族体育文化和体育文化产业缺乏有效的联系和沟通。相比欧美等发达国家来说,我国体育文化产业自我发展能力和商业运营能力较弱,一些民族体育文化产业并不受当地政府的重视,当经济利益和传统体育文化相冲突时往往会为经济利益让步。
二、民族体育文化保护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完善的法律基础是体育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在这方面做得较好的是韩国政府。韩国在上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工业化快速发展。一方面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和冲击,另一方面本国传统文化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在此背景下,韩国政府开始呼吁民众保护传统文化。他们制定了一些相关法律保护本国的传统体育文化,他们的一些体育项目逐渐向全世界推广,并且走进奥运项目,典型的例子就是,他们的跆拳道项目为全世界各国所推崇。我们可以借助韩国政府的经验促进本国传统体育文化项目的发展。
(二)提高传承意识和培养保护人。随着竞技体育的发展,传统体育文化受到严重的冲击,民族体育与文化传承工作面临着严重的问题。并且我国体育文化保护工作意识薄弱,应该加强体育文化教育,促使全民自觉地参与到民族体育文化的保护工作去。对于传承人的培养工作尤其重要,加强对传承人知识技能的培训,并进行言传身教。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精神食粮,一旦优秀的体育文化灭亡,将会是民族和国家的重大损失,保护民族特有的文化项目,对捍卫民族尊严,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具有良好的效果,因此政府应该积极加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的力度,为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毛景宇,李建钢,高鸿彬.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我国武术保护的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9(9):36.
[2]周涛.论行政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7(3):134-140.
[3]王松华,廖嵘.产业化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9(1):107-112.
【关键词】体育产业;文化遗产;文化保护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如果一个民族失去自己的传统文化,就如一个没有灵魂的躯体。文化既是生产力,未来保证一个民族和国家竞争力的就是信息化产业和文化产业,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产生了优秀的民族文化,其中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一项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工作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优秀的民族體育文化遗产面临濒临灭绝的窘境。为了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提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来保障人类优秀文化的多样性,因此保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已经是传承过程中必然的历史需求。
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我国传统的体育文化濒临灭绝,与群众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意识薄弱、体育文化遗产重视程度不够有关。另外,政府保护力度有待加强,政府针对性不够明确,对于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有待加强,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工作形势依然很严峻。
(一)外来传统体育文化的冲击。在我国,对外来竞技体育的关注度远远高于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激烈的竞争体育往往会吸引民众的眼球,人们并不关注体育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往往注重的是金牌、荣誉、奖金等内容,我们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似乎已经完全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一些能够传承下去的传统体育文化,也逐渐向竞技体育的模式发展。
(二)传承人的缺失。在当今社会,我国优秀的文化遗产面临着传承人缺失和断层的风险。我国文化传承方式一般是师徒或者血缘传承,导致了传承路径和渠道狭窄。即使是这样,受现代经济文化的影响,年轻人对传统的体育文化兴趣低下,现代的年轻人很难传承传统体育文化。年轻人没有兴趣和毅力去传承传统体育文化,导致了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缺失了必要的抢救和保护措施。
(三)有关人员借保护之名谋取私利。我国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保护,但是由于我国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法律体系和监管制度并不健全,受到主流的体育文化和竞技体育的冲击,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利用,一些人借着保护传统文化之名进行商业演出谋取私利。一些政府人员中饱私囊,贪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经费。
(四)民族传统体育保护意识薄弱。自从国务院在200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后,各地政府为了提高政绩,申遗热情空前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对体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足,导致对申遗工作后相关的保护工作做得不到位。对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多元化价值认识不足,虽然申遗成功,但是以后相应的传承与保护意识薄弱,并没有真正做到保护与传承。
(五)体育文化传承与产业开发存在冲突。我国当前比较注重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民族体育文化和体育文化产业缺乏有效的联系和沟通。相比欧美等发达国家来说,我国体育文化产业自我发展能力和商业运营能力较弱,一些民族体育文化产业并不受当地政府的重视,当经济利益和传统体育文化相冲突时往往会为经济利益让步。
二、民族体育文化保护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完善的法律基础是体育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在这方面做得较好的是韩国政府。韩国在上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工业化快速发展。一方面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和冲击,另一方面本国传统文化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在此背景下,韩国政府开始呼吁民众保护传统文化。他们制定了一些相关法律保护本国的传统体育文化,他们的一些体育项目逐渐向全世界推广,并且走进奥运项目,典型的例子就是,他们的跆拳道项目为全世界各国所推崇。我们可以借助韩国政府的经验促进本国传统体育文化项目的发展。
(二)提高传承意识和培养保护人。随着竞技体育的发展,传统体育文化受到严重的冲击,民族体育与文化传承工作面临着严重的问题。并且我国体育文化保护工作意识薄弱,应该加强体育文化教育,促使全民自觉地参与到民族体育文化的保护工作去。对于传承人的培养工作尤其重要,加强对传承人知识技能的培训,并进行言传身教。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精神食粮,一旦优秀的体育文化灭亡,将会是民族和国家的重大损失,保护民族特有的文化项目,对捍卫民族尊严,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具有良好的效果,因此政府应该积极加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的力度,为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毛景宇,李建钢,高鸿彬.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我国武术保护的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9(9):36.
[2]周涛.论行政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7(3):134-140.
[3]王松华,廖嵘.产业化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9(1):10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