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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校进程的加快和高校学生维权意识的增强,维护高校学生正当的学习权利已经引起教育界、法学界高度关注。受教育者的权利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受教育者作为公民应享有的权利;另一部分是受教育者作为学生应享有的权利。这两部分权利兼有自由权、社会权属性。按传统理论,对于侵犯他人自由权的行为可以诉诸司法救济,但社会权不具有司法可诉性。高校学生学习权的主要内容有学习自主权、学习保障权、学习成果享受权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权力。行使这些权力,应遵守:有利于学习的原则;依法维护学生学习的合法权利,就必须理清教育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