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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盆地南部的甘棠村西剖面和沙沟村西剖面的岩性岩相及其所含生物化石性质,应属同时同相的地质体,沙沟组已具“甘棠组”的内涵,后者应予废除。北部的小河组与沙沟组,不仅是截然不同性质的两个地质体,其中含有的生物化石也不同,小河组的层位低于沙沟组,故把小河地区含古猿化石层(小河组)划归沙沟组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