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汪庆华撰文《法律保留原则、公民权利保障与八二宪法秩序》指出,法律保留原则就其理论基础来说,有三个方面:民主合法性,法治国价值以及统一法律的功能。立法机关的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涉及国家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保留是民主合法性在立法体制问题上的自然推衍。从法治国家的角度来说,建立一套效力分明、逻辑缜密、内容丰富的法律体系是社会治理有法可依,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