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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PPP项目均具有公共属性,PPP项目的发起人和实施机构通常是政府或其职能部门,从国内外的PPP实践来看,政府对于PPP模式的运用程度发挥无可替代的主导作用。笔者调研发现,造成PPP项目县域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利用PPP模式的政治意愿、理念与推动力上的差异。借鉴PPP工作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地方政府对PPP模式的推动可借助如下三个途径来实现:加强地方政府的能力建设、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与守住风险防范的底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