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入刊理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号角。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加快建设法治云南,着力打造更好更规范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4年12月16日-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推进依法治省,守护七彩云南”系列发布会在昆明举行,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分别就如何推进依法治省、守护七彩云南的具体实施措施进行了发布。
省人大:
科学立法 护航社会经济发展
立法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规、批准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这三项权利共同构成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12月16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海埂会堂就“推进依法治省 ,守护七彩云南”做了系列发布会的首场发布,推行科学立法,护航社会经济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祖龙、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春文发表讲话 ,并在现场答记者问。
为促进云南社会经济发展,巩固云南改革开放成果,保障云南各民族人民的合法权益,解决依法治省中遇到的重大问题,35年来,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的各项政策方针,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法规 480件,其中,制定地方性法规225件,批准昆明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68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87件。
围绕“一个制定,两个批准”,积极探索立法工作的客观规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总结立法工作经验,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从尝试运用立法手段规范社会关系,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问题;从追求数量的 “有法可依”,到注重质量的“科学立法”;从根据云南实际配合国家立法制定好实施细则,到针对发展需要主动创新开展自主立法。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从无到有,日渐成熟,一个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立法工作。目前,全省37个民族自治地方都出台并适时修订了自治条例,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事项有了法规准则。民族自治的各个领域单行条例150件,为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入世贸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需要,先后组织了四次对现行有效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共废止法规140件,集中打包修改86件,使立法主动适应了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下一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把握时代脉搏,立足云南实际,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力争使每一项地方立法都符合宪法法律精神,符合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反映人民群众意愿,以立法引领改革,在改革中完善立法,走出法治云南建设特色之路,开启法治云南建设的崭新篇章。
省政府法制办:
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云南省自觉将依法行政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介绍,按照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云南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自觉把依法行政列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省、州(市)、县三级政府普遍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建立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2007年以来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等16项制度,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先后开展13批次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共精简省级行政审批项目1972项;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纲要》实施以来,共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183件,同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累计清理规章1456件次;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建立了“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体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全省清理规范性文件238656件次;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得到巩固,建立完善了重大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制度,截至2014年4月,省政府及31个省级部门、14个州(市)政府和62个县(市、区)政府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已有13个州(市)和68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开展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组织了50余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执法检查,办理了1000余件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案件,依法审查公告了行政执法主体5663个;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云南省行政复议规定》《云南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等8项制度,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下移,建立与法院和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行政行为监督成效显现,2008年在全国率先推进行政问责制,2010年率先探索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全省各行政部门确定重点环节35100个,关键岗位25200个,制定监督防范措施67500条。
张宪伟表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实现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下一步,云南还将加快完成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等重要任务,向着“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加速迈进。 省高院:
公正司法 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只有司法公开,才能筑牢司法公正的基石。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前,全省法院认真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把司法权的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最大限度地遏制背离公正司法的潜规则的生存空间,已经初步建设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介绍,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让审判流程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云南法院整合现有诉讼服务资源,将原有的立案大厅“升级”为涵盖立案、信访、咨询、律师阅卷、法官与律师会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凭借立案后自动生成的信息查询密码,即可通过云南任何一个法院的“信息岛”、云南司法信息网、12368电话平台、诉讼服务中心等四种方式了解案件所处环节。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产品”。田成有说,全省法院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文书上传工作,确保裁判文书在生效后七日内上网,并让当事人通过裁判文书感受到司法的公正,赢得明白、输得服气。全省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文书36690篇,文书上网数量居全国第七。
通过及时公布对被执行人采取财产申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用执行信息公开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过积极推进法院与公安、金融、工商、国土、建设等部门“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实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涉诉资产拍卖全部纳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电子竞价和网上交易,让执行活动全程“曝光”。全省法院全年执结35882件,涉及标的额149.6亿元,
田成友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使命就是秉公办案,办公正案,办人民满意案。一年来,云南法院审结了昆明火车站“3.01”暴恐案、巧家“5.10”爆炸案、发生在富源县的刘某某等特大抢劫杀人案等案件,严惩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64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176件。
据统计,2014年,云南省共新收各类案件27万余件,同比上升11.06%;审、执结各类案件22.6万余件,同比上升9.08%;结案标的额366.59亿元。
省检察院:
公正司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肖卓介绍,当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依法办理各类案件,促进平安云南建设。二是强化诉讼监督,纠正司法突出问题。三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四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检察权规范运行机制。
肖卓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以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涉枪涉爆、毒品、“两抢一盗”等严重犯罪为重点,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时,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
在谈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时,肖卓说,云南检查机关准确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重拳出击,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84件2132人,同比分别上升12.1%和10.6%,挽回经济损失4.5亿余元。结合执法办案,针对行业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预防调查784件,选取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案列剖析762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制度347件,充分发挥了预防工作的治本功能。
肖卓表示,省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改革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是同步的,计划将从2015年起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对法官队伍和检察人员进行科学分类,完善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制,健全法官、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建立省级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4个方面进行。未来,云南检察机关将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根据云南省委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推进检察改革,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在建设法治云南的进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省司法厅:
全民守法 同构和谐幸福家园
近年来,云南省司法厅针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巨大的法律服务需求,在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云南省司法厅厅长马继延介绍,在普法方面,强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深化“法律·推进依法治省”等主题实践活动;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在楚雄州、县两级同步开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用民族干部、民族语言、民族文字、民族节庆宣讲传播法律;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和云南法治宣传周活动,举办了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活动。先后举办法治文艺演出3830场,开通广播电视法制类栏目3322个,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2万多场次。
在法律服务方面,加强律师管理服务工作,组建了农民工、妇女、青少年等10大律师法律服务团开展服务;开展“百企百顾问”活动,参与职工信访接待;在曲靖开展了律师参与信访案件集中分流化解联动机制试点,成功化解信访积案368件;在昆明开展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组织6000余名律师进入城市社区提供法律服务13000余次;通过法律援助“1+1”志愿者行动、律师驻点职业等形式,重点帮扶无律师或律师资源稀缺的边疆贫困县,消除了我省无律师县。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实施“三个一”工程,全省80%以上的乡镇实现了“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防线”的作用,去年以来,调解员共排查纠纷314562次,调解成功率达98.27%。
在法律援助方面,5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1万件,受援人数达21.9万余人,法律援助办案量平均年递增20%以上。当前,全省共有法律援助机构1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093个,办案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同时,大力开展水利水电建设移民法律服务、老年人和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有力促进了我省法律援助事业长足发展。还针对贫困少数民族、贫困老年人、贫困妇女儿童、贫困青少年、贫困残疾人、贫困农民工6个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成立了6个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在昆明以外的15个州市建立90个工作站,对这6类群体进行直接帮扶和援助。
马继延表示,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千名律师进基层”活动,形成连片式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推动人民调解员组织向民营企业、人民团体、新经济组织延伸;在不断实现应援尽援中努力做好应援优援,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让更多群众得到方便、快捷、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治的大旗已经扬起,为了不负时代的使命,在未来的日子里,云南省委、省政府,各司法部门将竭尽所能弘扬法治,为全省人民的平安和幸福,作出更大的成就,奉献更多的力量。
责任编辑:张博雅
省人大:
科学立法 护航社会经济发展
立法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规、批准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这三项权利共同构成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12月16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海埂会堂就“推进依法治省 ,守护七彩云南”做了系列发布会的首场发布,推行科学立法,护航社会经济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祖龙、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春文发表讲话 ,并在现场答记者问。
为促进云南社会经济发展,巩固云南改革开放成果,保障云南各民族人民的合法权益,解决依法治省中遇到的重大问题,35年来,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的各项政策方针,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法规 480件,其中,制定地方性法规225件,批准昆明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68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87件。
围绕“一个制定,两个批准”,积极探索立法工作的客观规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总结立法工作经验,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从尝试运用立法手段规范社会关系,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问题;从追求数量的 “有法可依”,到注重质量的“科学立法”;从根据云南实际配合国家立法制定好实施细则,到针对发展需要主动创新开展自主立法。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从无到有,日渐成熟,一个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立法工作。目前,全省37个民族自治地方都出台并适时修订了自治条例,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事项有了法规准则。民族自治的各个领域单行条例150件,为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入世贸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需要,先后组织了四次对现行有效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共废止法规140件,集中打包修改86件,使立法主动适应了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下一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把握时代脉搏,立足云南实际,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力争使每一项地方立法都符合宪法法律精神,符合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反映人民群众意愿,以立法引领改革,在改革中完善立法,走出法治云南建设特色之路,开启法治云南建设的崭新篇章。
省政府法制办:
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云南省自觉将依法行政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介绍,按照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云南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自觉把依法行政列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省、州(市)、县三级政府普遍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建立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2007年以来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等16项制度,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先后开展13批次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共精简省级行政审批项目1972项;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纲要》实施以来,共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183件,同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累计清理规章1456件次;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建立了“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体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全省清理规范性文件238656件次;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得到巩固,建立完善了重大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制度,截至2014年4月,省政府及31个省级部门、14个州(市)政府和62个县(市、区)政府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已有13个州(市)和68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开展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组织了50余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执法检查,办理了1000余件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案件,依法审查公告了行政执法主体5663个;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云南省行政复议规定》《云南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等8项制度,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下移,建立与法院和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行政行为监督成效显现,2008年在全国率先推进行政问责制,2010年率先探索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全省各行政部门确定重点环节35100个,关键岗位25200个,制定监督防范措施67500条。
张宪伟表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实现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下一步,云南还将加快完成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等重要任务,向着“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加速迈进。 省高院:
公正司法 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只有司法公开,才能筑牢司法公正的基石。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前,全省法院认真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把司法权的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最大限度地遏制背离公正司法的潜规则的生存空间,已经初步建设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介绍,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让审判流程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云南法院整合现有诉讼服务资源,将原有的立案大厅“升级”为涵盖立案、信访、咨询、律师阅卷、法官与律师会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凭借立案后自动生成的信息查询密码,即可通过云南任何一个法院的“信息岛”、云南司法信息网、12368电话平台、诉讼服务中心等四种方式了解案件所处环节。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产品”。田成有说,全省法院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文书上传工作,确保裁判文书在生效后七日内上网,并让当事人通过裁判文书感受到司法的公正,赢得明白、输得服气。全省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文书36690篇,文书上网数量居全国第七。
通过及时公布对被执行人采取财产申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用执行信息公开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过积极推进法院与公安、金融、工商、国土、建设等部门“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实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涉诉资产拍卖全部纳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电子竞价和网上交易,让执行活动全程“曝光”。全省法院全年执结35882件,涉及标的额149.6亿元,
田成友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使命就是秉公办案,办公正案,办人民满意案。一年来,云南法院审结了昆明火车站“3.01”暴恐案、巧家“5.10”爆炸案、发生在富源县的刘某某等特大抢劫杀人案等案件,严惩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64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176件。
据统计,2014年,云南省共新收各类案件27万余件,同比上升11.06%;审、执结各类案件22.6万余件,同比上升9.08%;结案标的额366.59亿元。
省检察院:
公正司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肖卓介绍,当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依法办理各类案件,促进平安云南建设。二是强化诉讼监督,纠正司法突出问题。三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四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检察权规范运行机制。
肖卓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以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涉枪涉爆、毒品、“两抢一盗”等严重犯罪为重点,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时,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
在谈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时,肖卓说,云南检查机关准确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重拳出击,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84件2132人,同比分别上升12.1%和10.6%,挽回经济损失4.5亿余元。结合执法办案,针对行业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预防调查784件,选取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案列剖析762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制度347件,充分发挥了预防工作的治本功能。
肖卓表示,省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改革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是同步的,计划将从2015年起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对法官队伍和检察人员进行科学分类,完善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制,健全法官、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建立省级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4个方面进行。未来,云南检察机关将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根据云南省委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推进检察改革,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在建设法治云南的进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省司法厅:
全民守法 同构和谐幸福家园
近年来,云南省司法厅针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巨大的法律服务需求,在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云南省司法厅厅长马继延介绍,在普法方面,强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深化“法律·推进依法治省”等主题实践活动;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在楚雄州、县两级同步开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用民族干部、民族语言、民族文字、民族节庆宣讲传播法律;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和云南法治宣传周活动,举办了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活动。先后举办法治文艺演出3830场,开通广播电视法制类栏目3322个,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2万多场次。
在法律服务方面,加强律师管理服务工作,组建了农民工、妇女、青少年等10大律师法律服务团开展服务;开展“百企百顾问”活动,参与职工信访接待;在曲靖开展了律师参与信访案件集中分流化解联动机制试点,成功化解信访积案368件;在昆明开展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组织6000余名律师进入城市社区提供法律服务13000余次;通过法律援助“1+1”志愿者行动、律师驻点职业等形式,重点帮扶无律师或律师资源稀缺的边疆贫困县,消除了我省无律师县。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实施“三个一”工程,全省80%以上的乡镇实现了“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防线”的作用,去年以来,调解员共排查纠纷314562次,调解成功率达98.27%。
在法律援助方面,5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1万件,受援人数达21.9万余人,法律援助办案量平均年递增20%以上。当前,全省共有法律援助机构1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093个,办案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同时,大力开展水利水电建设移民法律服务、老年人和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有力促进了我省法律援助事业长足发展。还针对贫困少数民族、贫困老年人、贫困妇女儿童、贫困青少年、贫困残疾人、贫困农民工6个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成立了6个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在昆明以外的15个州市建立90个工作站,对这6类群体进行直接帮扶和援助。
马继延表示,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千名律师进基层”活动,形成连片式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推动人民调解员组织向民营企业、人民团体、新经济组织延伸;在不断实现应援尽援中努力做好应援优援,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让更多群众得到方便、快捷、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治的大旗已经扬起,为了不负时代的使命,在未来的日子里,云南省委、省政府,各司法部门将竭尽所能弘扬法治,为全省人民的平安和幸福,作出更大的成就,奉献更多的力量。
责任编辑:张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