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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审前程序在司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法官在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地位的有关规定存在缺陷,使得审前程序的收集证据、整理争点、促进和解等价值功能不能得到很好的实现,因此,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聚焦法官在审前程序中的地位,通过采取预审和裁判相分离、合理分配诉讼各方主体的权利等措施,并突出法官在审前程序中促进当事人和解的作用,以实现民事诉讼审前程序所特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