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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民营医疗机构在我县逐步兴起。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推行,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公立医院逐步向民营医疗机构延伸。作为价格管理部门,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规范价费行为,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我局会同县卫生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就县内民营医疗机构的收费问题进行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