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芦笙分为传统和声和笙之和声,其中传统和声具有和声旋律特性,故也被称“旋律性和声”;笙之和声则是在传统芦笙和声的基础上融入现代民族因素形成,因此具有一定的现代化色彩,两者都与西洋传统和声存在很大的差異,相比西洋传统和声而言它不具和声功能性质。芦笙的和声结构不仅有“装饰性和声”还有笙的“旋律性和声”,两种结果均包括了五八度、四八度和五度、四度和音,但不同是两种结构在音乐旋律表现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对此,本文作者根据自己对芦笙的了解,分析了传统芦笙与笙之和声的比较。
关键词:传统芦笙 笙之和声 旋律性和声 功能性和声 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11-0017-03
在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中,他们主要的演奏乐器就是传统的芦笙,以及众多汉族地区民族钟爱的吹管乐器——笙,比较常见的就是葫芦笙、瓢笙等古代笙系乐器,这类乐器的组成、发声原理以及演奏用法等都非常相似。除此之外,音乐形态、音乐体裁以及调试与旋律的处理方式都有所不同,单纯说芦笙与笙的和声来说,很多学者都认为,我国民间传统的芦笙和声,装饰性和声主要是提升部分旋律音量以及装饰旋律色彩,我国自古传承的民族传统笙,都是极具和声旋律性质的旋律性和声。这两种类型的和声,相较于西洋传统和声来说,现代常用的改良版芦笙所使用的功能性和声,并不具有太强的和声功能性质。芦笙较多注重装饰性和声,笙相对注重旋律性和声,两者都属于协和的五八度、四八度和五度、四度和音。虽说如此,但两者在音乐旋律的使用模式中并不相同,两者最大的不同就是装饰性和声以旋律装饰为目标,旋律和声则是倾向于旋律作用,本文是对相关学者的观点进行比较和记录。
一、芦笙文化的起源
芦笙历史,渊源流长,在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吹笙鼓簧,吹笙吹笙,鼓簧鼓簧”的诗句出现。历史学家郭沫若先生在《今昔集·钓鱼城访古》一书中断言道:“(笙之类乐器)据我看来起源于苗族,苗民间均备有芦笙”。由此可见,芦笙源于古代苗族先民,由于苗族历史上的不断迁徙而形成了芦笙的文化体系,并在苗文化中占了主导地位[1]。
二、管簧数音域音列半音比较
在我国的西南方,一些少数民族的主要乐器就是六管六簧的芦笙演奏乐器,根据不完全统计,在贵州省的部分地区少数民族的传说中,也把芦笙叫做六声,像苗族就非常喜欢六和声,这在古代表示部落统一,传说中是有六个部落联盟。
在六管六簧制的芦笙模式中,都可以将他们归属于同一个完整的五声调式音节,这也是生活中常用的五声羽调式、五声商调式、五声微调式等。一般情况下,由于半音缺少协和的五八度,且组成因素有太多的限制,演奏中也有转调性能的缺陷。比如贵阳、安顺等地区的五声羽调式芦笙、黔东南的五声商调式芦笙、黔东南黄平、施秉一带的微调式变音芦笙等[1-2]。
据已有史料记录,一般而言笙的管簧数都保持在十三左右,其中笙的管簧数,在你雅、僦文、枫俗、隋书、馆书及其宋书、宋史中都说是十三至十九簧。且说文称“三十六簧名竽,十三簧至十九簧名笙”[2]。
芦笙研究专家高厚永先生在分析报告中也有提到,在宋朝就已经改革过20几簧的竽和笙。因为历史发展的必然,据资料记载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笙的管簧数很多都是十七,也有少数特别定制的不同管簧笙种乐器。
据民间传说,十七管十四簧笙都需要在第1、16、17三管上不装音簧,第19、16、17四管上不装音簧。此外,管簧位也都是相同的十七。在唐代时十七簧笙与十四簧笙、十七管十三簧的芦笙乐器音域差不多均是13度左右,这种乐器可以根据需求设定多种不同的音调,但绝大多数还是半音,整体性的七声音阶结构相对较少,正是如此使得和声诞生出现了条件,这也是芦笙58旋律性和声的重要部分。比如说十七簧笙,就有着完整性的七声音阶,在近两个八度的音域中分别设置,随着“旋律性和声”的成功运用和转调性能的提高,它开始成为其传统笙五八度和声运用的独特风格[2-3]。以唐代笙和近代笙为例,其音列:
三、和声比较
(一)传统笙的和声历来运用广泛,单音运用极少
传统芦笙不管是在民间还是在普通的音乐演奏中出现的次数都非常少,因为传统芦笙的音乐演奏通常情况下都处于从属地位,即主要处于承担合奏地位和伴奏地位,这主要作用在于增加音乐演奏的“亲和”感,使音乐贴近人民的生活,从而增加音乐的感染力。传统芦笙演奏中一般都使用单音奏法,主要包括各种音阶、琶音和旋律等,有时还需要西洋传统“功能性和声”一起运用,自改革开放后我国民族音乐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在某些方面逐渐与西方音乐文化融合,使得芦笙音乐得到了丰富,同时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及关注[3]。
近代芦笙与很多地方传统芦笙都很相似,因为现代芦笙是基于传统芦笙的基础上发展而来,而且还传承了很多传统芦笙的和音,也是由完全协和的纯四度、纯五度、极完全协和的纯八度音组成,使得现代芦笙和音更加协和丰满。现代芦笙与传统芦笙相比,其和声结构规律性更强,和音音阶序列更有规律,和声的内容更加丰富,但传统芦笙更具有民族气息。1713年还编制了关于芦笙的书籍《觯吕正义》,该书籍中总结到:“芦笙音乐主要是以本声为主,然后以其他徵声进行和声。主要以正声为主,以清音作为和声,形成主次相呼应,从而增加了芦笙和声的协调感[4]。”
童斐在《中乐寻源》中还提到:“芦笙和声还可以根据首音与五音来进行和声演奏,例如合与尺合,四与工合,一与凡合,余各以此推之。”进一步证实传统芦笙的音乐表演主要以合奏的形式出现。其次是伴奏的形式,并且在实际合奏及伴奏中的情况下都比较固定及模式化的进行“旋律性和音”演奏,这样不仅简单化了芦笙演奏,还会使演奏者在单声旋律概念下就可以随意发挥芦笙音乐的伴奏作用,即可以自如地配奏出“传统五八度和声”音响,与现代芦笙音乐相比其稳定性更强,在此方面也优于现代芦笙[5]。
(二)民间传统芦笙和声与传统五八度和声的比较
芦笙作为西南地区苗、瑶、侗等民族的簧管乐器,出现了传统芦笙和现代芦笙之分,其中传统芦笙更具有民族特色。由于传统芦笙与五八度声的组成结构大致相等,都是四、五度与五八度等协和音程的组成部分,通常情况下音乐演奏中和音作用于单音伴奏都是相互交替使用的,其中和音链接相对较少,也没有具体的功能性质。通常来说是为了提升部分旋律音量以及渲染旋律色彩装饰,使得和音单音过度更加顺畅[6]。
通过对芦笙音乐作品与音响的分析,传统芦笙的小三度、大六度、大二度,等和音的组成均是芦笙和音与单音的相互交替所出现的装饰性打音。但是也会有一些特别情况:比如特定的色彩性模拟音响,就没有和声性质,且在黔东南、黔南部分地区的丹寨、三都等地,传统的民间芦笙曲无“打音”技法。芦笙与笙的最大不同之处如下图所示:
四、结语
传统芦笙与笙之和声存在很多差异,要想学好芦笙和提高芦笙演奏效果,必须了解和掌握传统芦笙与笙之和声之间的各个不同点,并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以找出两者的优缺点,然后在此基础上优化芦笙演奏技巧,从而提高芦笙演奏的艺术水平。
参考文献:
[1]石晶.拉祜族芦笙及芦笙舞传统文化心态浅析[J].民族音乐,2015,(05):34-35.
[2]刘振涛.我国芦笙音乐研究的历史与现状[J].中国音乐,2015,(04):110-120.
[3]李建富.贵州芦笙舞乐文化研究综述[J].民族音乐,2014,(05):47-49.
[4]欧阳平方.贵州雷山苗族芦笙传统制作技艺及其声学性能分析[J].文化艺术研究,2014,7(04):77-87.
[5]杨通俊.贵州苗族地区学校引入苗族芦笙乐舞课程的价值与思考[J].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6,36(04):99-102.
[6]刘振涛.我国芦笙音乐研究的历史与现状[J].中国音乐,2015,(04):110-120.
关键词:传统芦笙 笙之和声 旋律性和声 功能性和声 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11-0017-03
在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中,他们主要的演奏乐器就是传统的芦笙,以及众多汉族地区民族钟爱的吹管乐器——笙,比较常见的就是葫芦笙、瓢笙等古代笙系乐器,这类乐器的组成、发声原理以及演奏用法等都非常相似。除此之外,音乐形态、音乐体裁以及调试与旋律的处理方式都有所不同,单纯说芦笙与笙的和声来说,很多学者都认为,我国民间传统的芦笙和声,装饰性和声主要是提升部分旋律音量以及装饰旋律色彩,我国自古传承的民族传统笙,都是极具和声旋律性质的旋律性和声。这两种类型的和声,相较于西洋传统和声来说,现代常用的改良版芦笙所使用的功能性和声,并不具有太强的和声功能性质。芦笙较多注重装饰性和声,笙相对注重旋律性和声,两者都属于协和的五八度、四八度和五度、四度和音。虽说如此,但两者在音乐旋律的使用模式中并不相同,两者最大的不同就是装饰性和声以旋律装饰为目标,旋律和声则是倾向于旋律作用,本文是对相关学者的观点进行比较和记录。
一、芦笙文化的起源
芦笙历史,渊源流长,在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吹笙鼓簧,吹笙吹笙,鼓簧鼓簧”的诗句出现。历史学家郭沫若先生在《今昔集·钓鱼城访古》一书中断言道:“(笙之类乐器)据我看来起源于苗族,苗民间均备有芦笙”。由此可见,芦笙源于古代苗族先民,由于苗族历史上的不断迁徙而形成了芦笙的文化体系,并在苗文化中占了主导地位[1]。
二、管簧数音域音列半音比较
在我国的西南方,一些少数民族的主要乐器就是六管六簧的芦笙演奏乐器,根据不完全统计,在贵州省的部分地区少数民族的传说中,也把芦笙叫做六声,像苗族就非常喜欢六和声,这在古代表示部落统一,传说中是有六个部落联盟。
在六管六簧制的芦笙模式中,都可以将他们归属于同一个完整的五声调式音节,这也是生活中常用的五声羽调式、五声商调式、五声微调式等。一般情况下,由于半音缺少协和的五八度,且组成因素有太多的限制,演奏中也有转调性能的缺陷。比如贵阳、安顺等地区的五声羽调式芦笙、黔东南的五声商调式芦笙、黔东南黄平、施秉一带的微调式变音芦笙等[1-2]。
据已有史料记录,一般而言笙的管簧数都保持在十三左右,其中笙的管簧数,在你雅、僦文、枫俗、隋书、馆书及其宋书、宋史中都说是十三至十九簧。且说文称“三十六簧名竽,十三簧至十九簧名笙”[2]。
芦笙研究专家高厚永先生在分析报告中也有提到,在宋朝就已经改革过20几簧的竽和笙。因为历史发展的必然,据资料记载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笙的管簧数很多都是十七,也有少数特别定制的不同管簧笙种乐器。
据民间传说,十七管十四簧笙都需要在第1、16、17三管上不装音簧,第19、16、17四管上不装音簧。此外,管簧位也都是相同的十七。在唐代时十七簧笙与十四簧笙、十七管十三簧的芦笙乐器音域差不多均是13度左右,这种乐器可以根据需求设定多种不同的音调,但绝大多数还是半音,整体性的七声音阶结构相对较少,正是如此使得和声诞生出现了条件,这也是芦笙58旋律性和声的重要部分。比如说十七簧笙,就有着完整性的七声音阶,在近两个八度的音域中分别设置,随着“旋律性和声”的成功运用和转调性能的提高,它开始成为其传统笙五八度和声运用的独特风格[2-3]。以唐代笙和近代笙为例,其音列:
三、和声比较
(一)传统笙的和声历来运用广泛,单音运用极少
传统芦笙不管是在民间还是在普通的音乐演奏中出现的次数都非常少,因为传统芦笙的音乐演奏通常情况下都处于从属地位,即主要处于承担合奏地位和伴奏地位,这主要作用在于增加音乐演奏的“亲和”感,使音乐贴近人民的生活,从而增加音乐的感染力。传统芦笙演奏中一般都使用单音奏法,主要包括各种音阶、琶音和旋律等,有时还需要西洋传统“功能性和声”一起运用,自改革开放后我国民族音乐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在某些方面逐渐与西方音乐文化融合,使得芦笙音乐得到了丰富,同时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及关注[3]。
近代芦笙与很多地方传统芦笙都很相似,因为现代芦笙是基于传统芦笙的基础上发展而来,而且还传承了很多传统芦笙的和音,也是由完全协和的纯四度、纯五度、极完全协和的纯八度音组成,使得现代芦笙和音更加协和丰满。现代芦笙与传统芦笙相比,其和声结构规律性更强,和音音阶序列更有规律,和声的内容更加丰富,但传统芦笙更具有民族气息。1713年还编制了关于芦笙的书籍《觯吕正义》,该书籍中总结到:“芦笙音乐主要是以本声为主,然后以其他徵声进行和声。主要以正声为主,以清音作为和声,形成主次相呼应,从而增加了芦笙和声的协调感[4]。”
童斐在《中乐寻源》中还提到:“芦笙和声还可以根据首音与五音来进行和声演奏,例如合与尺合,四与工合,一与凡合,余各以此推之。”进一步证实传统芦笙的音乐表演主要以合奏的形式出现。其次是伴奏的形式,并且在实际合奏及伴奏中的情况下都比较固定及模式化的进行“旋律性和音”演奏,这样不仅简单化了芦笙演奏,还会使演奏者在单声旋律概念下就可以随意发挥芦笙音乐的伴奏作用,即可以自如地配奏出“传统五八度和声”音响,与现代芦笙音乐相比其稳定性更强,在此方面也优于现代芦笙[5]。
(二)民间传统芦笙和声与传统五八度和声的比较
芦笙作为西南地区苗、瑶、侗等民族的簧管乐器,出现了传统芦笙和现代芦笙之分,其中传统芦笙更具有民族特色。由于传统芦笙与五八度声的组成结构大致相等,都是四、五度与五八度等协和音程的组成部分,通常情况下音乐演奏中和音作用于单音伴奏都是相互交替使用的,其中和音链接相对较少,也没有具体的功能性质。通常来说是为了提升部分旋律音量以及渲染旋律色彩装饰,使得和音单音过度更加顺畅[6]。
通过对芦笙音乐作品与音响的分析,传统芦笙的小三度、大六度、大二度,等和音的组成均是芦笙和音与单音的相互交替所出现的装饰性打音。但是也会有一些特别情况:比如特定的色彩性模拟音响,就没有和声性质,且在黔东南、黔南部分地区的丹寨、三都等地,传统的民间芦笙曲无“打音”技法。芦笙与笙的最大不同之处如下图所示:
四、结语
传统芦笙与笙之和声存在很多差异,要想学好芦笙和提高芦笙演奏效果,必须了解和掌握传统芦笙与笙之和声之间的各个不同点,并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以找出两者的优缺点,然后在此基础上优化芦笙演奏技巧,从而提高芦笙演奏的艺术水平。
参考文献:
[1]石晶.拉祜族芦笙及芦笙舞传统文化心态浅析[J].民族音乐,2015,(05):34-35.
[2]刘振涛.我国芦笙音乐研究的历史与现状[J].中国音乐,2015,(04):110-120.
[3]李建富.贵州芦笙舞乐文化研究综述[J].民族音乐,2014,(05):47-49.
[4]欧阳平方.贵州雷山苗族芦笙传统制作技艺及其声学性能分析[J].文化艺术研究,2014,7(04):77-87.
[5]杨通俊.贵州苗族地区学校引入苗族芦笙乐舞课程的价值与思考[J].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6,36(04):99-102.
[6]刘振涛.我国芦笙音乐研究的历史与现状[J].中国音乐,2015,(04):1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