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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税起征点;进口商品;婴幼儿用品
1个税起征点
1.1个税起征点
(1)意义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2)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1.2个税起征点改革
针对税收而言,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让社会公共需求得到满足,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且无偿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当代国家之所以被称之为“税收国家”,实际上就是因为税收为国家获取财政收入的关键形式,税款是纳税人缴纳自身收入当中的一部分而获得,所以,税收对于国家与每一位纳税人基本利益的财富分配活动具有重大影响。税收的根本内涵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其一,税收的目的是为了让社会公共需要得到满足;其二,税收的主体为国家或者政府;其三,国家征税的主要依据为政治权力;其四,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方式所具备的特征有所差异,即无偿性、强制性与固定性。个税属于税收的一种,是根据征税对象对税收实行分类过程中而形成的税种名称。其主要是把个人的所得当作征税对象,进而通过获取个人缴纳所得的一种税收,所以其和每一位纳税人的利益均紧密相连。由于税负负担需要由纳税人直接承担,因此对于纳税人与其所抚养家庭成员的最后收入与实际生活水平将会产生直接影响,属于一种比较典型的直接税。
居民工资是因个税而受到的最直接影响,一旦工资达到个税起征点则必须缴纳个税,在1980年之前,我国个人收入普遍水平相对比较低,并且没有很大的收入差距,通常会运用计划工资形式对个人收入差距进行控制,因此并未开征个人所得税。直到1980年9月1日,财政部公布了有关个税法的施行细则,才促使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得以成立。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个人收入水平呈现出逐步提升的趋势,为了让个人之间的收人得到有效调节,则开始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征收。全国人大在1986年9月颁布了关于个人收入调节税的暂行条例,并将当时的起征点确立为400元。1993年的时候,起征点则上调到了800元,2005年起征点上调到1600元;2007年起征点上调到2 000元,2011年9月起,我国个税起征点从原本的2000元上调至3500元,而从2018年6月19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则再次从每月3500元上调到了每月5000元,针对获得工资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而言,总体上税负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降低,尤其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十分显著,这对于增加居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将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2婴幼儿用品需求情况
1、辽宁婴幼儿用品需求情况
近五年来,婴幼儿用品市场是国内发展速度最快的行业之一,年均增长率在30%以上,而同期中国的gdp增长率在7.5%左右。辽宁婴幼儿出生率从总体上来看成上升趋势,但近两年趋于平稳甚至有所下降,2011年全年出生人口数在25万人,2016年全年出生人口数在28.9万人,这几年之间人口数是在增长,但到了2017年全年出生人口却出现下降趋势,全年出生28.4万人;伴随着出生率也从2011年的5.71%到2016年的6.60%最后在2017年下降到6.49%。新产品的推出,尤其是高端品牌的推陈出新使市场变得更加多元化,将作为催化剂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兴趣,并推动市场向高端化发展。
根据商务部调查报告显示,有将近27%的消费者对进口婴幼儿用品感兴趣,他们认为国内市场上不能满足需求比例较高的是婴幼儿奶粉、婴幼儿辅食和婴幼儿纸尿裤,比例分别为78.8%、49.9%~1146.2%:
同时在购买婴幼儿用品时,最关注安全方面,比例为91%,其次是原料,比例为63.9%。
消费者购买进口婴幼儿用品占比较高,58.6%的消费者购买进口商品比重超过10%,33.4%的消费者购买比重超过30%。未来半年,消费者购买进口婴幼儿用品的意愿较高,44%的消费者以持平为主,36.9%的消费者增加购买,19.1%的消费者减少购买。
2、我国婴幼儿用品市场营销现状分析
婴幼儿用品应该被定义为满足0~3岁婴儿消费群体对应产品,这其中包含了衣、食、医、用、教这5类内容。因为這5类产品能够满足婴幼儿健康成长所需要的绝大部分需求。自从2014年,我国重新开放二胎政策,对于婴幼儿用品的需求又来到了一个新的增长高峰,许多80后、90后父母大力投入到婴幼儿用品市场中,从而带动了市场经济发展,具体来讲其发展现状可以体现为以下几点:
(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随着人口的增加,我国婴幼儿市场的扩大是必然的结果,根据《2017年中国新生代妈妈婴幼儿消费行为调研报告》相关数据内容,我国婴幼儿用品消费群体中有60%以上为80后群体,有接近30%为90后群体。与2013年相比,80后群体减少70%,90后群体增长10%。购买人群年轻化是一种大趋势。而婴幼儿用品消费者性别也是女性占绝大部分为90%。随着二胎政策的完全开放,伴随“单独二胎”政策的完全开放和90后年轻女性适婚适育年龄期的到来,在未来10年内,我国新生儿数量还会不断增加,他们将成为婴幼儿市场进一步发展繁盛的催化剂,婴幼儿用品市场规模将进一步被扩大,所涉及消费人群也将越来越多。
(二)市场发展差异愈发明显
就目前来看我国婴幼儿市场发展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化,像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已经拥有了较为成熟的婴幼儿用品消费市场,其资源相对充足丰富,婴幼儿产品品牌也较为全面,富集了国内外名牌产品。而城市中与婴幼儿教育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更是十分健全,例如早教学校、婴儿娱乐场所、月子服务中心越来越多。相比于此,二线以外城市则主要以婴幼儿产品为市场核心,其它配套设施相对不够完备,但也基本能满足教育娱乐需求。 (三)020消费市场逐渐成熟
线上线下020婴幼儿消费市场的逐渐成熟改变了传统妈妈的消费行为,80~90后都是典型的网购一族,所以她们更愿意在线挑选婴幼儿产品,消费快捷且取货方便,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产品服务。根据相关电商的婴幼儿产品消费研究报告显示,从2014~2020年期间,我国将新增新生儿超过800万,这些新生儿将为婴幼儿市场消费带来1200亿元的效益增长。这说明随着我国新生人口基数的不断扩大,婴幼儿产品市场也将迎来更大需求。而相比于线上部分,线下实体商家也在寻求婴幼儿衣、食、医、用、教产品的全面一体化发展,他们希望整合这5类资源内容,创造更大的、综合性更强的婴幼儿产品营销产业链,适应当前消费者追求便利快捷化的捷径心理,希望结合线上经营打造更多个性化商机,为婴幼儿产品消费打造天然生态圈。
3个税起征点提高对我国进口商品的影响
个税起征点的上调预示着纳税人的减少,不过这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并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其可利用堵漏增收、监管高收入群体等方式让财政收入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但是个税起征点上调能够有效且明显的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消费,扩大需求。目前我国国民对于低端商品的需求己几乎饱和,而对于中高端消费品的需求,尤其是中端消费品的需求尤为明显,其中,中端产品中进口商品占比很大,而且需求较为旺盛。
目前,对于居民消费产生影响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可从以下方面体现出来:第一,消费品的价格。通常情况下,消费品的价格和实际消费需求都会呈反比。当某一商品价格下降的时候,如果其他条件不会发生变化,那么消费者对于消费品的需求量便会加大,消费品价格降低的更多,那么对于此商品则会有更大的需求量。但是,消费品价格和消费需求也并非一直呈反比关系,事实上,当某种商品价格下降的时候,消费者会产生很多不同心理:部分消费者会担心价格上涨,进而会激发他们的消费欲望;而部分消费者则会考虑商品价格可能会持续下降,因此会抑制目前的消费需求;此外,还有部分消费者可能会认为“便宜无好货”,商品价格下降是想要快速促销,因而不愿意购买此类商品。第二,税收。针对税收来讲,其则会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产生收入与替代效应。税收收入效应的主要表现为:税收提升会致使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下降,使得消费者减少对商品的购买量,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消费水平。税收的替代效应主要指的是政府对某种商品征税的时候,会让相应的提升此种商品的价格,以至使消费者减少对此种商品的购买量。具体表现为:消费者由高税率商品转至低税率商品,由课税商品转
至免税商品。因此,对于需求弹性相对比较大的商品进行征税,税收增加,价格上涨,则会导致消费量急剧下降;而对于需求弹性不是很大的商品进行征税,税收增加,价格上涨,不过消费量却并不会产生很大变化。因为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关键运用在维持其根本的生活需求方面,征税以后的可支配收入下降必将会使之减少消费;而高收入群体一般不会因税负提升而减少消费,通常仅会减少其实际储蓄,所以,征税提升对于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水平将会产生巨大影响。不过,在所有和居民有关的税种当中,对居民消费产生最为直接影响的税种则是个税。而此次个税起征点的再次上调,则能够让一些低收入人员从纳税人转变成非纳税人,纳税的主体或是税收整体负担也会明显转向高收入群体。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对于居民的
心理面具有较大影响,并且对于商业零售、旅游餐饮等相关行业也起到了积极影响。随着暑假的来临,旅游消费必将成为人们的一个首选活动,而在此环境下上调个税起征点,无疑是增加了人们出游的欲望,进而更好的刺激居民进行消费,以推动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当税起征点提高时,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阶层的购买能力。假设个税起征点从2000上调至3000元,税收的级差不变,20%以上劳动人口免缴个人所得稅,3000元以上收入人群每月少缴税75 200元,简单测算,例如1亿人每年少缴纳1000元,便可增加lOOO亿的购买能力,这相当于250家百货店、900家大型综合超市或者家电卖场的销售收入。而这些购买能力很大一部分都流入对于进口商品的消费当中。小到进口零食、进口日用品,大到进口奢侈品、进口汽车的消费量都将大幅度提升。
当税起征点提高时,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2011年,在国内通胀压力尚未减轻的环境下,调整个税征收将有利于保障和提升社会整体消费水平,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对地缘收入人群影响胜于高端收入人群,而且我国的低收入群体众多,其边际消费倾向也更高,有利于大众消费的销售增长,下一轮消费高峰将提前到来。2018年我国人均GDP仅为643728.9905元,排名世界第72名,对比世界第一名卢森堡差距12.1179倍,相对于世界平均水平并无优势。高端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近乎稳定,一般情况下不会再进行改变。而中低端收入的人群所拥有的消费结构会由于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而改变。可支配收入增加,对于高消费的支出会随之增加,对于进口消费品的支出也会增加,是正向关联的。
1个税起征点
1.1个税起征点
(1)意义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2)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1.2个税起征点改革
针对税收而言,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让社会公共需求得到满足,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且无偿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当代国家之所以被称之为“税收国家”,实际上就是因为税收为国家获取财政收入的关键形式,税款是纳税人缴纳自身收入当中的一部分而获得,所以,税收对于国家与每一位纳税人基本利益的财富分配活动具有重大影响。税收的根本内涵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其一,税收的目的是为了让社会公共需要得到满足;其二,税收的主体为国家或者政府;其三,国家征税的主要依据为政治权力;其四,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方式所具备的特征有所差异,即无偿性、强制性与固定性。个税属于税收的一种,是根据征税对象对税收实行分类过程中而形成的税种名称。其主要是把个人的所得当作征税对象,进而通过获取个人缴纳所得的一种税收,所以其和每一位纳税人的利益均紧密相连。由于税负负担需要由纳税人直接承担,因此对于纳税人与其所抚养家庭成员的最后收入与实际生活水平将会产生直接影响,属于一种比较典型的直接税。
居民工资是因个税而受到的最直接影响,一旦工资达到个税起征点则必须缴纳个税,在1980年之前,我国个人收入普遍水平相对比较低,并且没有很大的收入差距,通常会运用计划工资形式对个人收入差距进行控制,因此并未开征个人所得税。直到1980年9月1日,财政部公布了有关个税法的施行细则,才促使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得以成立。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个人收入水平呈现出逐步提升的趋势,为了让个人之间的收人得到有效调节,则开始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征收。全国人大在1986年9月颁布了关于个人收入调节税的暂行条例,并将当时的起征点确立为400元。1993年的时候,起征点则上调到了800元,2005年起征点上调到1600元;2007年起征点上调到2 000元,2011年9月起,我国个税起征点从原本的2000元上调至3500元,而从2018年6月19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则再次从每月3500元上调到了每月5000元,针对获得工资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而言,总体上税负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降低,尤其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十分显著,这对于增加居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将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2婴幼儿用品需求情况
1、辽宁婴幼儿用品需求情况
近五年来,婴幼儿用品市场是国内发展速度最快的行业之一,年均增长率在30%以上,而同期中国的gdp增长率在7.5%左右。辽宁婴幼儿出生率从总体上来看成上升趋势,但近两年趋于平稳甚至有所下降,2011年全年出生人口数在25万人,2016年全年出生人口数在28.9万人,这几年之间人口数是在增长,但到了2017年全年出生人口却出现下降趋势,全年出生28.4万人;伴随着出生率也从2011年的5.71%到2016年的6.60%最后在2017年下降到6.49%。新产品的推出,尤其是高端品牌的推陈出新使市场变得更加多元化,将作为催化剂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兴趣,并推动市场向高端化发展。
根据商务部调查报告显示,有将近27%的消费者对进口婴幼儿用品感兴趣,他们认为国内市场上不能满足需求比例较高的是婴幼儿奶粉、婴幼儿辅食和婴幼儿纸尿裤,比例分别为78.8%、49.9%~1146.2%:
同时在购买婴幼儿用品时,最关注安全方面,比例为91%,其次是原料,比例为63.9%。
消费者购买进口婴幼儿用品占比较高,58.6%的消费者购买进口商品比重超过10%,33.4%的消费者购买比重超过30%。未来半年,消费者购买进口婴幼儿用品的意愿较高,44%的消费者以持平为主,36.9%的消费者增加购买,19.1%的消费者减少购买。
2、我国婴幼儿用品市场营销现状分析
婴幼儿用品应该被定义为满足0~3岁婴儿消费群体对应产品,这其中包含了衣、食、医、用、教这5类内容。因为這5类产品能够满足婴幼儿健康成长所需要的绝大部分需求。自从2014年,我国重新开放二胎政策,对于婴幼儿用品的需求又来到了一个新的增长高峰,许多80后、90后父母大力投入到婴幼儿用品市场中,从而带动了市场经济发展,具体来讲其发展现状可以体现为以下几点:
(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随着人口的增加,我国婴幼儿市场的扩大是必然的结果,根据《2017年中国新生代妈妈婴幼儿消费行为调研报告》相关数据内容,我国婴幼儿用品消费群体中有60%以上为80后群体,有接近30%为90后群体。与2013年相比,80后群体减少70%,90后群体增长10%。购买人群年轻化是一种大趋势。而婴幼儿用品消费者性别也是女性占绝大部分为90%。随着二胎政策的完全开放,伴随“单独二胎”政策的完全开放和90后年轻女性适婚适育年龄期的到来,在未来10年内,我国新生儿数量还会不断增加,他们将成为婴幼儿市场进一步发展繁盛的催化剂,婴幼儿用品市场规模将进一步被扩大,所涉及消费人群也将越来越多。
(二)市场发展差异愈发明显
就目前来看我国婴幼儿市场发展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化,像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已经拥有了较为成熟的婴幼儿用品消费市场,其资源相对充足丰富,婴幼儿产品品牌也较为全面,富集了国内外名牌产品。而城市中与婴幼儿教育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更是十分健全,例如早教学校、婴儿娱乐场所、月子服务中心越来越多。相比于此,二线以外城市则主要以婴幼儿产品为市场核心,其它配套设施相对不够完备,但也基本能满足教育娱乐需求。 (三)020消费市场逐渐成熟
线上线下020婴幼儿消费市场的逐渐成熟改变了传统妈妈的消费行为,80~90后都是典型的网购一族,所以她们更愿意在线挑选婴幼儿产品,消费快捷且取货方便,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产品服务。根据相关电商的婴幼儿产品消费研究报告显示,从2014~2020年期间,我国将新增新生儿超过800万,这些新生儿将为婴幼儿市场消费带来1200亿元的效益增长。这说明随着我国新生人口基数的不断扩大,婴幼儿产品市场也将迎来更大需求。而相比于线上部分,线下实体商家也在寻求婴幼儿衣、食、医、用、教产品的全面一体化发展,他们希望整合这5类资源内容,创造更大的、综合性更强的婴幼儿产品营销产业链,适应当前消费者追求便利快捷化的捷径心理,希望结合线上经营打造更多个性化商机,为婴幼儿产品消费打造天然生态圈。
3个税起征点提高对我国进口商品的影响
个税起征点的上调预示着纳税人的减少,不过这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并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其可利用堵漏增收、监管高收入群体等方式让财政收入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但是个税起征点上调能够有效且明显的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消费,扩大需求。目前我国国民对于低端商品的需求己几乎饱和,而对于中高端消费品的需求,尤其是中端消费品的需求尤为明显,其中,中端产品中进口商品占比很大,而且需求较为旺盛。
目前,对于居民消费产生影响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可从以下方面体现出来:第一,消费品的价格。通常情况下,消费品的价格和实际消费需求都会呈反比。当某一商品价格下降的时候,如果其他条件不会发生变化,那么消费者对于消费品的需求量便会加大,消费品价格降低的更多,那么对于此商品则会有更大的需求量。但是,消费品价格和消费需求也并非一直呈反比关系,事实上,当某种商品价格下降的时候,消费者会产生很多不同心理:部分消费者会担心价格上涨,进而会激发他们的消费欲望;而部分消费者则会考虑商品价格可能会持续下降,因此会抑制目前的消费需求;此外,还有部分消费者可能会认为“便宜无好货”,商品价格下降是想要快速促销,因而不愿意购买此类商品。第二,税收。针对税收来讲,其则会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产生收入与替代效应。税收收入效应的主要表现为:税收提升会致使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下降,使得消费者减少对商品的购买量,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消费水平。税收的替代效应主要指的是政府对某种商品征税的时候,会让相应的提升此种商品的价格,以至使消费者减少对此种商品的购买量。具体表现为:消费者由高税率商品转至低税率商品,由课税商品转
至免税商品。因此,对于需求弹性相对比较大的商品进行征税,税收增加,价格上涨,则会导致消费量急剧下降;而对于需求弹性不是很大的商品进行征税,税收增加,价格上涨,不过消费量却并不会产生很大变化。因为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关键运用在维持其根本的生活需求方面,征税以后的可支配收入下降必将会使之减少消费;而高收入群体一般不会因税负提升而减少消费,通常仅会减少其实际储蓄,所以,征税提升对于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水平将会产生巨大影响。不过,在所有和居民有关的税种当中,对居民消费产生最为直接影响的税种则是个税。而此次个税起征点的再次上调,则能够让一些低收入人员从纳税人转变成非纳税人,纳税的主体或是税收整体负担也会明显转向高收入群体。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对于居民的
心理面具有较大影响,并且对于商业零售、旅游餐饮等相关行业也起到了积极影响。随着暑假的来临,旅游消费必将成为人们的一个首选活动,而在此环境下上调个税起征点,无疑是增加了人们出游的欲望,进而更好的刺激居民进行消费,以推动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当税起征点提高时,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阶层的购买能力。假设个税起征点从2000上调至3000元,税收的级差不变,20%以上劳动人口免缴个人所得稅,3000元以上收入人群每月少缴税75 200元,简单测算,例如1亿人每年少缴纳1000元,便可增加lOOO亿的购买能力,这相当于250家百货店、900家大型综合超市或者家电卖场的销售收入。而这些购买能力很大一部分都流入对于进口商品的消费当中。小到进口零食、进口日用品,大到进口奢侈品、进口汽车的消费量都将大幅度提升。
当税起征点提高时,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2011年,在国内通胀压力尚未减轻的环境下,调整个税征收将有利于保障和提升社会整体消费水平,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对地缘收入人群影响胜于高端收入人群,而且我国的低收入群体众多,其边际消费倾向也更高,有利于大众消费的销售增长,下一轮消费高峰将提前到来。2018年我国人均GDP仅为643728.9905元,排名世界第72名,对比世界第一名卢森堡差距12.1179倍,相对于世界平均水平并无优势。高端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近乎稳定,一般情况下不会再进行改变。而中低端收入的人群所拥有的消费结构会由于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而改变。可支配收入增加,对于高消费的支出会随之增加,对于进口消费品的支出也会增加,是正向关联的。